物業經理人

人文學院食品廢棄油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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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學院食品廢棄油脂管理制度

  1.產生廢棄油脂的單位應安裝符合要求的油水分離器

  2.配備有明顯標識的煎炸廢棄油專用收集容器。

  3.廢棄油脂交有資質的單位收運并簽訂協議,不得以廢棄油脂為原料加工食品。

  4.不得將廢棄油脂混入餐廚垃圾中。

  5.按規定向市容環衛部門申報廢棄油脂產生量。

  6.每次回收廢棄油脂時在收運單上簽字,并對每次收運情況進行記錄。

篇2:廣州市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辦法(2015試行)

  廣州市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辦法(20**試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17號

  第117號《廣州市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年1月12日市政府第14屆1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長:陳建華

  20**年2月3日

  廣州市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促進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利用,維護城市環境衛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餐飲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和單位供餐產生的食品廢料、食品殘余、過期食品等廢棄物。

  本辦法所稱廢棄食用油脂是指餐飲業經營者和食堂供餐單位在食品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動植物油脂、從餐飲垃圾中提煉的油脂以及含油脂廢水、經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分離處理后產生的油脂。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排放、收運、處置及其管理活動。

  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集貿市場產生的有機易腐性垃圾的排放、收運、處置及其相關管理活動,按照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應當按照處置設施建設進度分步實施,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專業監管、社會監督的管理原則,實行規范排放、統一收運、集中處置。

  第五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排放、收運、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日常管理工作。

  環保、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公安、質監、農業、價格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落實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實施本辦法。

  第六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置設施的規劃建設應當符合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其設施用地應當納入城市黃線保護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第七條 鼓勵和推動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資源化利用,推廣使用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資源化利用產品。

  第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服務項目財政評審結果及其處置企業經營狀況,落實相關經費。

  第九條 餐飲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收費標準和方式提出方案,經價格部門按照聽證程序組織聽證、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排放收運處置管理

  第十條 本市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實行收運、處置主體一體化。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總體規劃和環境衛生處理設施建設布局方案,結合各區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量,以各區行政區劃為基礎將全市劃分為若干服務區域。

  本辦法生效前通過政府招標確定的試點項目,可以按照現有合同約定處理餐飲垃圾,也可以通過補充協議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在越秀區、天河區、黃埔區以及番禺區小谷圍街實施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一體化。其他區域的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在處理設施建成前按照現行管理規定進行處理,處理設施建成后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實施收運處置一體化,具體實施時間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人民政府劃定的服務區域,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劃定的服務區域涉及跨行政區域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確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簽訂服務協議,約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服務范圍、服務標準、服務期限、市場推出機制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應當在劃定的服務區域范圍內對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實行統一收運,集中定點處置。

  第十二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應當向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第十三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應當與取得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經營權的收運處置單位簽訂收運處置合同。收運處置合同應當明確收運的時間、頻次、數量和廢棄食用油脂回收價格等內容。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自行處理餐飲垃圾的,在與收運處置單位簽訂收運處置合同時,可以只對廢棄食用油脂的收運、處置內容進行約定,但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應當單獨分類收集并在規定地點分類密閉存放,不得混入其他類別生活垃圾;

 ?。ǘ┴撠煵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收集容器的保管,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整潔;

 ?。ㄈ┌凑窄h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對餐飲垃圾進行渣水分離,產生含油污水的,應當設置高效油水分離裝置;

 ?。ㄋ模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交給與其簽訂收運處置合同的收運處置單位。

  第十五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在收運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ㄒ唬楫a生單位提供相應數量、符合標準的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專用收集容器;

 ?。ǘ┡鋫湎鄳獢盗康牟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專用收運車輛,并按照規定安裝行駛記錄儀、裝卸計量系統和視頻監控設備;

 ?。ㄈ┎惋嬂鴳斆刻烨暹\,廢棄食用油脂按照約定定期清運,及時清理油水分離裝置,并保持收運車輛、收集容器和作業區環境整潔;

 ?。ㄋ模嵭忻荛]化運輸,運輸設備和收集容器應當具有統一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撒漏,突發撒漏造成環境衛生污染的,應當即時清除干凈;

 ?。ㄎ澹┌凑找幎肪€和時間將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運送到指定的處置場所,不得擅自改變處置場所。

  第十六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在處置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ㄒ唬┌凑找笈鋫洳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處置設施及設備,并保證其運行良好,環境整潔。確需停產檢修的,應當提前15日告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ǘ┙∪踩芾碇贫?/a>,配備安全設施,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確保處置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ㄈ﹪栏褡袷丨h境保護的有關規定,采取措施防止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粉塵、噪聲等造成二次污染。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等廢棄物應當有產生和流向記錄并納入臺賬;

 ?。ㄋ模┵Y源化利用形成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產品應當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出廠銷售流向記錄并納入臺賬;

 ?。ㄎ澹┌凑找筮M行環境影響檢測,定期對處置設施的性能和指標進行檢測和評價,檢測和評價結果應納入臺賬;

 ?。┨幹迷O施應當按照要求安裝并使用在線計量、監控、檢測等系統設備。

  第十七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排放、收運、處置實行聯單管理制度,并逐步實施電子聯單信息化管理。

  聯單應當由收運處置單位向服務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定期交回備查聯。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在收運過程中,應當攜帶聯單;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與收運處置單位工作人員應當現場核對聯單載明事項,確保聯單內容與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實際情況相符。

  第十八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臺賬管理制度,真實、完整記錄收運處置合同簽訂情況以及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類別、數量和去向等情況,供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備查。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應當建立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臺賬,真實、完整地記錄收運處置合同簽訂情況以及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類別、數量、來源、流向記錄和設施運行數據等情況,每月10日前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上1個月的收運和處置臺賬。

  第十九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半年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停業、歇業。

  第二十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排放、收運和處置活動中存在下列行為:

 ?。ㄒ唬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公共廁所、排水管道或者以其他方式隨意傾倒、拋灑、堆放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ǘ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混入其他類別生活垃圾存放、收運、處置;

 ?。ㄈ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交未取得特許經營服務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收運、處置;

 ?。ㄋ模┪唇浱卦S經營擅自收運、處置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ㄎ澹┻`反規定使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飼養禽畜、水產品等動物;

 ?。┻`反規定使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生產、加工食品和飼料;

 ?。ㄆ撸┓?、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 餐飲行業組織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將食品安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處理工作納入餐飲單位等級評定和誠信管理范圍,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做好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減量和規范排放、無害化處置等工作。

  第二十二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誠信綜合評價體系,對違反規定收運處置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企業實施市場退出機制。

  第二十三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書面檢查、實地抽查、現場核定或者委托有資質單位監管等方式對轄區內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的下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ㄒ唬┎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的收運處置合同簽訂和臺賬記錄情況;

 ?。ǘ┎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收運聯單的執行情況;

 ?。ㄈ┎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的臺賬記錄和報送情況;

 ?。ㄋ模┎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設施設備的運行、使用情況;

 ?。ㄎ澹┎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分類收集、密閉儲存以及無害化處置情況。

  城市管理、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農業和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系統,即時共享餐飲服務許可和嚴控廢物處理許可、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置單位資源化利用產品臺賬等情況,并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資源化利用產品的質量、流向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編制本單位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應急預案,并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發生突發性事件造成無法正常收運、處置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有關單位收運、處置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到投訴和舉報后應當及時調查和依法處理,對署名舉報的,應當予以回復。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違反規定的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和收運處置單位名單,并納入誠信記錄。

  第二十六條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與公安、環保、食品藥品監督、質監、工商、農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開展聯動執法。

  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轄區內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實際需要,定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第二十七條 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建立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和監督管理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并納入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體系。

  第二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當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期刊、網絡等媒體開展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宣傳,提高餐飲服務單位和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識,倡導市民理性消費,促進源頭減量化。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反第十三條規定,未按照規定與收運處置單位簽訂收運處置合同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ǘ┻`反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單獨分類收集或者未在規定地點分類密閉存放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ㄈ┻`反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安裝油水分離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在收運服務過程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按照規定為產生單位提供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集容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ǘ┻`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未按照規定配備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專用收運車輛,或者未按照規定安裝行駛記錄儀、裝卸計量系統和視頻監控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ㄈ┻`反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做到按時清運,及時清理油水分離裝置,保持收運車輛、收集容器和作業區環境整潔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ㄋ模┻`反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撒漏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對道路造成污染的,責令即時清除干凈,并處每次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ㄎ澹┻`反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未按照規定路線、時間將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運送到指定的處置場所,或者擅自改變處置場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在處置過程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按照規定配備處置設施及設備并保證其運行良好、環境整潔,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停產檢修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每天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ǘ┻`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設施,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ㄈ┻`反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將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置情況納入臺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ㄋ模┻`反第十六條第(六)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安裝或者擅自閑置、拆除、改裝、損毀、遮擋在線計量、監控、檢測等系統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未按照規定采取保護環境措施,造成二次污染事故的,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二條 違反第十七條規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收運處置單位未執行聯單管理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每次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第十八條規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單位和收運處置服務單位未按照規定建立臺賬、對臺賬弄虛作假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第十九條規定,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單位未經批準擅自停業、歇業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公共廁所、排水管道或者以其他方式隨意傾倒、拋灑、堆放的,責令立即清除污染,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ǘ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混入其他類別生活垃圾存放、收運和處置的,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ㄈ⒉惋嬂蛷U棄食用油脂交未取得特許經營服務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收運、處置的,對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ㄋ模┪唇浽S可擅自收運、處置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沒收清運工具,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第二十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使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飼養禽畜、水產品或者生產、加工食品和飼料的,分別由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和質量監督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三十六條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內部食堂、餐廳違反本辦法的,除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罰外,對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第三十七條 城市管理、環保、公安、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餐飲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年5月1日起實施。

篇3: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2012)

  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20**)

 ?。?0**年12月14日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6次會議通過 20**年3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批準 20**年4月10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號公布 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

  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廢棄物管理,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促進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建筑廢棄物,是指單位和個人新建、改建、擴建、平整、修繕、拆除、清理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場地、道路、河道所產生的余泥、余渣、泥漿以及其他廢棄物。

  本條例所稱排放人,是指排放建筑廢棄物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個人。

  本條例所稱消納人,是指提供消納場的產權單位、經營單位和個人以及回填工地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廢棄物的排放、收集、運輸、消納、綜合利用等活動。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筑廢棄物消納場的建設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規劃,并組織實施。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筑廢棄物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第五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廢棄物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條例。區、縣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廢棄物的管理工作。

  市、區、縣級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在同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按照規定的權限具體負責建筑廢棄物排放、收集、運輸、消納、綜合利用等活動的管理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轄區內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處置活動。

  國土房管、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城鄉規劃、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交通、海事、港口、水務、林業園林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實施本條例。

  第六條 建筑廢棄物處置應當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

  第七條 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收費標準,由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

  建筑廢棄物排放費專項用于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建設、綜合利用項目扶持、綜合利用產品的推廣應用、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管理和灑漏污染清理等工作。

  第八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置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方便單位或者個人投訴、舉報建筑廢棄物處置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并在受理投訴、舉報之日起二十日內將處理情況答復投訴、舉報人。

  第二章 建筑廢棄物處置許可

  第九條 建筑廢棄物的排放人、運輸人、消納人,應當依法向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居民住宅裝飾裝修排放建筑廢棄物的除外。

  第十條 排放人申請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應當向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l展改革、國土房管、城鄉建設、交通、水務、城鄉規劃、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場地平整、建(構)筑物拆除、建筑施工、河道清淤或者道路開挖的文件;

 ?。ǘ┖怂憬ㄖU棄物排放量的相關資料;

 ?。ㄈ┙ㄖU棄物處置方案。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建筑廢棄物的分類、裝載地點、運輸距離、種類、數量、消納場地、回收利用等事項;

 ?。ㄋ模┡c持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運輸單位簽訂的建筑廢棄物運輸合同。

  第十一條 運輸建筑廢棄物的單位申請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應當向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兜缆愤\輸經營許可證》;

 ?。ǘ┧鶎俳ㄖU棄物運輸車輛的《機動車輛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

 ?。ㄈ┧鶎龠\輸車輛符合本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技術規范的證明材料;

 ?。ㄋ模┳杂薪ㄖU棄物運輸車輛總核定載質量達到三百噸以上的證明文件,或者全部使用四點五噸以下運輸車輛的總核定載質量達到一百噸以上的證明文件;

 ?。ㄎ澹┍臼行姓^域內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車輛停放場地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消納人申請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應當向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练抗?、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林業園林等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或者平整場地的文件;

 ?。ǘ┖怂憬ㄖU棄物消納量的相關資料;

 ?。ㄈ┫{場地平面圖、進場路線圖、消納場運營管理方案、封場綠化方案、復墾或者平整設計方案;

 ?。ㄋ模┓弦幎ǖ臄備?、碾壓、除塵、照明等機械和設備以及排水、消防等設施的證明文件;

 ?。ㄎ澹┫{場地出口設置符合相關標準的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沉淀池以及道路硬化設施的證明文件,或者因施工條件限制不能設置前述設施的替代保潔方案;

 ?。┙ㄖU棄物現場分類消納方案。

  申請回填建設工程工地的,不需提交前款第(三)項和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資料。

  第十三條 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排放、運輸、消納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放《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作出運輸建筑廢棄物許可決定的,應當對符合本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技術規范的車輛同時發放《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廢棄物排放人、消納人應當向原發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ㄒ唬┙ㄔO工程施工等相關批準文件發生變更的;

 ?。ǘ┙ㄖU棄物處置方案中裝載地點、消納場地或者現場分類消納方案需要調整的;

 ?。ㄈ┙ㄖU棄物運輸合同主體發生變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人應當向原發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ㄒ唬I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

 ?。ǘ兜缆愤\輸經營許可證》和所屬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

 ?。ㄈ┬略?、變更過戶、報廢、遺失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的。

  符合法定條件的,原發證機構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五條 《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有效期為一年,被許可人需要延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構提出延期申請。

  原發證機構受理申請后,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并在《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期。

  被許可人逾期提出延期申請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的相關規定重新申請《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

  第十六條 禁止偽造、涂改、買賣、出租、出借、轉讓《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和《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

  第十七條 因搶險、救災等進行緊急施工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應當在險情、災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時內書面報告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并補辦建筑廢棄物處置許可手續。

  第三章 建筑廢棄物排放管理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建筑廢棄物進行分類。建筑廢棄物分為余泥、余渣、泥漿、其他廢棄物四類。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與建筑廢棄物混合排放。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確保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施工工地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さ刂苓呍O置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圍蔽設施;

 ?。ǘ┕さ爻隹趯嵭杏驳鼗?、設置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ㄈ┦┕て陂g采取措施避免揚塵,拆除建筑物應當采取噴淋除塵措施并設置立體式遮擋塵土的防護設施;

 ?。ㄋ模┰O置建筑廢棄物專用堆放場地,并及時清運建筑廢棄物。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配備施工現場建筑廢棄物排放管理人員,監督建筑廢棄物的裝載。

  施工單位發現運輸單位有超載等違法行為的,應當要求運輸單位立即改正;運輸單位拒不改正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報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第二十二條 建筑廢棄物排放量超過五萬立方米或者施工工期超過半年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在建設施工現場安裝管理監控系統。

  在公共安全視頻系統覆蓋的區域,建設施工現場周邊的視頻信息,應當通過城市視頻管理應用平臺實現共享。

  第二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進行管線鋪設、道路開挖、管道清污、綠化等工程必須按照市政工程圍蔽標準,隔離作業,采取有效保潔措施,施工產生的建筑廢棄物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清理完畢,并清潔路面,工程竣工后二十四小時內應當將建筑廢棄物清運完畢。

  第二十四條 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ㄒ唬┕驼埦哂小稄V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運輸單位;

 ?。ǘ┦褂玫倪\輸車輛具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

 ?。ㄈ┐_保運輸車輛裝載后符合密閉要求、沖洗干凈、符合核定的載質量標準,保持工地出入口清潔。

  禁止車廂未密閉、未沖洗干凈或者不符合核定的載質量標準的車輛駛離工地。

  第二十五條 因重大慶典、大型群眾性活動等管理需要,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可以規定限制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時間和區域。限制排放的時間應當從《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有效期中扣除,排放人應當在《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有效期屆滿十日前,向原發證機構申請順延。

  第二十六條 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應當袋裝收集、定時定點投放、集中清運。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區、縣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按照方便居民和利于保潔的原則,設置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臨時堆放點或者收集容器。臨時堆放點應當圍蔽,并設專人管理。

  第二十七條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引居民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排放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設置臨時堆放點或者收集容器的區域,居民應當按照指引,將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投放至臨時堆放點或者收集容器內。

  禁止隨意傾倒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

  第二十八條 居民處置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造成污染的,應當立即清除污染,未及時清除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清除,清除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四章 建筑廢棄物運輸管理

  第二十九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立建筑廢棄物運輸全程監控系統,加強對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的監管。

  第三十條 市人民政府組織市城市管理、公安、環境保護、城鄉建設、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以下原則制定建筑廢棄物運輸時間的方案,并公布實施:

 ?。ㄒ唬┎挥绊懙缆方煌ò踩珪惩?;

 ?。ǘ┻\輸時間避開上下班等道路交通高峰期;

 ?。ㄈ┻m當放開日間運輸。

  第三十一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本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技術規范,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查批準后公布實施。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前款規定的技術規范納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內容。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技術規范,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密閉性能、車容車貌的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得從事建筑廢棄物運輸。

  第三十二條 建筑廢棄物運輸價格參照廣東省有關建筑工程計價和綜合定額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應當與具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運輸單位直接簽訂建筑廢棄物運輸合同。建筑廢棄物運輸合同應當包括雙方單位名稱,施工單位、運輸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名單,運輸線路與時間,運輸車輛數量與車牌號碼以及消納場地等內容。

  第三十四條 運輸建筑廢棄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3周囕v整潔、密閉裝載,不得沿途泄漏、遺撒,禁止車輪、車廂外側帶泥行駛;

 ?。ǘ┏羞\經批準排放的建筑廢棄物;

 ?。ㄈ⒔ㄖU棄物運輸至經批準的消納、綜合利用場地;

 ?。ㄋ模┻\輸車輛隨車攜帶《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運輸聯單;

 ?。ㄎ澹┌凑战ㄖU棄物分類標準實行分類運輸,泥漿應當使用專用罐裝器具裝載運輸;

 ?。┌凑帐腥嗣裾幎ǖ臅r間和路線運輸;

 ?。ㄆ撸┙钩d、超速運輸建筑廢棄物。

  第三十五條 運輸單位應當安排專人對施工現場運輸車輛作業進行監督管理,按照施工現場管理要求做好運輸車輛密閉啟運和清洗工作,保證運輸車輛安裝的電子信息裝置等設備正常、規范使用。

  施工單位要求運輸單位違反禁止超載的規定裝載時,運輸單位的現場監管人員和運輸車輛駕駛員應當拒絕裝載,并立即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報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第三十六條 運輸建筑廢棄物造成道路污染的,責任人應當立即清除污染。責任人未及時清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清除,清除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七條 建筑廢棄物運輸實行聯單管理制度。聯單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一式四聯。

  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廢棄物運出工地前如實填寫聯單內容,經現場工程監理人員和運輸單位的現場監管人員簽字確認后交運輸車輛駕駛員隨車攜帶。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進入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地后,消納單位應當核實聯單記載事項,并將第一聯交回施工單位,將第二聯于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之前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第三聯、第四聯分別由運輸單位和消納單位留存備查。

  聯單運輸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條 鼓勵采用水上運輸等方式進行長途、跨區域建筑廢棄物運輸。

  經營建筑廢棄物水運中轉碼頭的,應當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配備符合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沉淀池、道路硬化設施以及除塵、防污設施,設置建筑廢棄物分類堆放場地,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船只運輸建筑廢棄物,應當保持密閉裝載,不得沿途泄漏、遺撒,不得向水域傾倒建筑廢棄物。

  第五章 建筑廢棄物消納管理

  第三十九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城鄉規劃、國土房管、城鄉建設、林業園林等部門制定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建設規劃。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廢棄物消納管理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建設規劃,優先保障建筑廢棄物消納場的建設用地,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和經營建筑廢棄物消納場。

  第四十條 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分為臨時消納場和長期消納場。長期消納場應當作為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場址。

  第四十一條 建筑廢棄物消納場應當選擇具有自然低洼地勢的山坳、采石場廢坑等地點,但下列地區不得作為建筑廢棄物消納場的選址地:

 ?。ㄒ唬╋嬘盟幢Wo區;

 ?。ǘ┑叵滤泄┧吹丶把a給區;

 ?。ㄈ┖榉簠^、泄洪道及其周邊區域;

 ?。ㄋ模┗顒拥奶貛?,尚未開采的地下蘊礦區、灰巖坑及溶巖洞區。

  建筑廢棄物消納場的選址,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四十二條 除農保地和生態公益林地外,其他農用地、林地以及建設用地,經產權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均可建設建筑廢棄物臨時消納場,封場后采取復墾、綠化、平整等措施恢復原用地功能。

  第四十三條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簡化建筑廢棄物臨時消納場審批環節,加快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十四條 消納人應當在消納場地設置符合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設施,保持消納場地出入口的清潔,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第四十五條 消納人不得擅自關閉消納場或者拒絕消納建筑廢棄物。消納場達到原設計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消納人無法繼續從事消納活動時,消納人應當在停止消納三十日前書面告知原發證機構,由原發證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并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六條 禁止在道路、橋梁、公共場地、公共綠地、供排水設施、水域、農田水利設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場地傾倒建筑廢棄物。

  第六章 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管理

  第四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生產、銷售、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的優惠政策。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扶持和發展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鼓勵企業利用建筑廢棄物生產建筑材料和進行再生利用。

  第四十八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列入科技發展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并安排財政性資金予以支持。

  利用財政性資金引進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重大技術、裝備的,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經貿、財政等部門制定消化、吸收和推廣方案,并組織落實。

  第四十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市城鄉建設、交通、質量技術監督、水務、林業園林、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推廣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辦法,逐步提高建筑廢棄物綜當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優先選用建筑廢棄物作為路基墊層。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推廣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辦法的規定,在同等價格、同等質量以及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優先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

  第五十條 相關企業生產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產業政策、建材革新的有關規定以及產品質量標準。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的主要原料應當使用建筑廢棄物。不得采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生產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

  第五十一條 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企業依法享受稅費、信貸等方面的優惠和資金支持。

  第五十二條 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建筑廢棄物調劑機制,并指引、調配建筑廢棄物優先用于綜合利用項目和建設工程回填。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三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市人民政府統一的基礎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建立健全建筑廢棄物管理信息庫。各相關部門應當向基礎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提供并及時更新以下信息:

 ?。ㄒ唬┙ㄖU棄物管理機構應當提供建筑廢棄物排放和需求、處置許可事項、監督管理、處置動態和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辦理情況等信息;

 ?。ǘ┏青l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提供建筑廢棄物消納場選址的用地信息;

 ?。ㄈ┏青l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延長夜間施工作業時間證明、施工監理等信息;

 ?。ㄋ模┕矙C關應當提供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視頻監控錄像、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情況和交通事故等信息;

 ?。ㄎ澹┙煌ㄐ姓芾聿块T應當提供建筑廢棄物運輸單位經營資質、運輸車輛營運資質、駕駛人員從業資格等信息;

 ?。┏鞘泄芾砭C合執法機關應當提供查處違反本條例案件的信息;

 ?。ㄆ撸﹪练课菪姓芾聿块T應當提供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利用和查處非法用地填土案件等信息;

 ?。ò耍┝謽I園林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提供可作為建筑廢棄物臨時消納場選址的林地信息;

 ?。ň牛┧畡?、港口、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提供建筑廢棄物管理的相關信息。

  第五十四條 市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施工單位處置建筑廢棄物的情況納入建筑業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進行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處置建筑廢棄物的情況提供給市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由市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程序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廢棄物運輸誠信綜合評價體系,對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實施市場退出機制。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海事部門應當加強路面和水上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對使用非法改裝、套牌、假牌、假證車輛和船只及其運輸建筑廢棄物違反禁行規定、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無《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運輸建筑廢棄物的,應當通知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進行查處。

  第五十六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執法協作機制,組織公安、城鄉建設、交通等部門以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開展建筑廢棄物處置聯合檢查。發現違法行為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根據違法情節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查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排放人違反本條例排放建筑廢棄物,有下列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ㄒ唬┻`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未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排放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并對排放單位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對排放個人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ǘ┻`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辦理許可變更手續排放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ㄈ┻`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將生活垃圾與建筑廢棄物混合排放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ㄋ模┻`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工整頓;

 ?。ㄎ澹┻`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未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報告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雇請不具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運輸單位或者使用的運輸車輛不具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吊銷《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車輛裝載后不符合密閉要求,未沖洗干凈,造成工地出入口或者工地周邊道路污染的,責令限期消除污染影響,并按照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五十元罰款,車輛裝載后不符合核定載質量標準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ㄆ撸┻`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不遵守聯單管理制度的,責令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將危險廢物與建筑廢棄物混合排放的,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處罰。

  第五十八條 運輸人違反本條例運輸建筑廢棄物,有下列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ㄒ唬┻`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未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運輸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暫扣運輸車輛,并對運輸單位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ǘ┻`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未辦理許可變更手續運輸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其中新增、變更過戶的運輸車輛未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運輸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可以暫扣運輸車輛,并對運輸單位按每車次處以二千元罰款;

 ?。ㄈ┻`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運輸建筑廢棄物的車輛不整潔、不密閉裝載的,責令改正,可以暫扣《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并按每車次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沿途泄漏、遺撒,車輪、車廂外側帶泥行駛的,責令改正,可以暫扣《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并按每車次處以五千元罰款;

 ?。ㄋ模┻`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承運未經批準排放的建筑廢棄物的,按每車次處以一萬元罰款;

 ?。ㄎ澹┻`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未隨車攜帶《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或者運輸聯單的,可以暫扣運輸車輛,并對駕駛員按每車次處以五百元罰款;

 ?。┻`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五)項規定,不按照規定分類運輸建筑廢棄物的,責令改正,可以暫扣《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并按每車次處以二千元罰款;

 ?。ㄆ撸┻`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六)項規定,不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要求運輸的,責令改正,對駕駛員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ò耍┻`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安排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責令改正,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現場監管人員、運輸車輛的駕駛員未拒絕超載或者未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報告的,對運輸單位按每車次處以二百元罰款;

 ?。ň牛┻`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運輸建筑廢棄物造成道路污染且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影響的,對運輸單位按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五十元罰款;

 ?。ㄊ┻`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建筑廢棄物水運中轉碼頭不辦理備案的,責令改正,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消納人違反本條例消納建筑廢棄物,有下列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ㄒ唬┻`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未辦理《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消納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ǘ┻`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辦理許可變更手續消納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補辦,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ㄈ┻`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不遵守聯單管理制度的,責令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ㄋ模┻`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未保持消納場地出入口清潔,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令限期消除污染影響,并按照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五十元罰款;

 ?。ㄎ澹┻`反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擅自關閉消納場或者拒絕消納建筑廢棄物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偽造、涂改、買賣、出租、出借、轉讓《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和《廣州市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居民違反本條例處置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有下列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ㄒ唬┻`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不按照規定袋裝收集、定時定點投放的,責令改正,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ǘ┻`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不在指定地點投放或者隨意傾倒的,責令改正,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的,由管理施工工地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ㄒ唬┦┕挝贿`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未配備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責令改正,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ǘ┻`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不與運輸單位直接簽訂建筑廢棄物運輸合同的,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采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生產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三條 排放人、運輸人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向道路、橋梁、公共場地、公共綠地、供排水設施、水域、農田水利設施以及其他非指定的區域傾倒建筑廢棄物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清理,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在供排水設施、水域傾倒建筑廢棄物的,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城鄉建設、水務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排放人停止施工,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運輸人停止運輸。

  第六十四條 運輸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機構吊銷其《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

 ?。ㄒ唬└鶕緱l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建筑廢棄物運輸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達到運輸市場退出標準的;

 ?。ǘ┍唤煌ㄐ姓芾聿块T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

  第六十五條 遺撒建筑廢棄物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或者在公路上亂倒卸建筑廢棄物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船只運輸建筑廢棄物,未保持密閉裝載或者沿途泄漏、遺撒的,由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十七條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機構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ㄖU棄物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依法辦理建筑廢棄物處置許可手續,不履行許可后監督管理職責的;

 ?。ǘ┦谐鞘泄芾硇姓鞴懿块T不建立健全建筑廢棄物處置管理信息庫,不依法建立和完善建筑廢棄物處置相關管理制度的;

 ?。ㄈ┏鞘泄芾砭C合執法機關不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違法行為的;

 ?。ㄋ模┏青l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不依法對施工單位處置建筑廢棄物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

 ?。ㄎ澹┕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依法查處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煌ㄐ姓芾聿块T不依法查處發生在公路上的建筑廢棄物處置違法行為的;

 ?。ㄆ撸﹪练课菪姓芾聿块T不依法查處非法用地填土案件的;

 ?。ò耍┌l展改革、水務、林業園林、城鄉規劃、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海事、港口、經貿、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的;

 ?。ň牛╂側嗣裾蛘呓值擂k事處不依法指導、監督、檢查本轄區內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處置活動的。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管理機構不按照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相關信息的,依照《廣州市信息化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八條 建筑散體物料的運輸管理,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以及相對應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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