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院備餐操作管理制度
1.10-60℃條件下,易腐敗的膳食存放時間應不超過烹飪成熟后2小時;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廢棄,未變質的徹底再加熱后供應。
2.供應時間超過2小時的易腐敗的膳食,應在60℃以上或10℃以下保存。
3.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備餐工用具,備餐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操作前嚴格清洗消毒雙手。
4.每次操作結束后,應對備餐區域和操作臺面進行清潔。
5.需要留樣的膳食,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消毒后的專用容器,存放于留樣冰箱內,保留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并做好登記。
篇2:人文學院備餐操作管理制度
人文學院備餐操作管理制度
1.10-60℃條件下,易腐敗的膳食存放時間應不超過烹飪成熟后2小時;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廢棄,未變質的徹底再加熱后供應。
2.供應時間超過2小時的易腐敗的膳食,應在60℃以上或10℃以下保存。
3.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備餐工用具,備餐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操作前嚴格清洗消毒雙手。
4.每次操作結束后,應對備餐區域和操作臺面進行清潔。
5.需要留樣的膳食,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消毒后的專用容器,存放于留樣冰箱內,保留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并做好登記。
篇3:小區物品放行操作規程
小區物品放行操作規程
目的:
規范對施工單位的管理,確保小區的財產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客戶服務部
三、職責:
核對身份,嚴格按照物品放行操作規程進行物品放行,確保小區的財產安全
四、操作程序:
(一)物品放行
1、如施工單位、項目公司相關部門派人要求開放行條,由前臺當值人員接待,首先要求出具對方施工單位、項目公司相關部門的證明,該證明必須有施工單位或項目公司的公章或經理主管人員的簽字由開條人出示身份證或臨時工作證后,前臺人員即可開放行條(在放行條內注明聯系電話),必須將取放行條的人員身份證或臨時出入證復印件與放行條第二聯同時存檔。
2、如為業主服務的單位或業主要求開放行條,由前臺當值人員接待,要求其出具業主證明(帶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如有業主陪同,在放行條上由業主簽署(放行條內注明聯系電話)。將取放行條人員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與放行條第二聯同時存檔。
(二)業主/住戶遷出物品放行
業主/住戶持業主身份證或住戶證親臨物業管理中心申請遷出物品放行(若業主委托人前來辦理,需提供業主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及業主身份證或住戶證),物業管理中心核實業主資料并查清楚該業戶是否拖欠管理費,然后對業主申請進行審批(若業戶有欠費,要求業戶繳清費用,方可為其辦理。否則,不予以辦理)。
物業管理中心人員根據業主的申請填寫《物品放行條》,并將第二聯存檔(注明:戶房號;②運出人姓名、身份證印件;③物品名稱、數量;④搬運時間;⑤業主簽名)。業主/住戶憑《放行條》在規定時間內搬運物品,保安員對所搬出物品進行核實并收回《物品放行條》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