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五心服務案例
貼心服務:
每月月中和月末兩次電表余量的查詢,避免了突然停電給業主帶來的困擾??头T在連續兩次的查電表工作中,某住戶都沒有及時繳納費,再次查詢時電表讀數剩余是兩度,客服員再次上門告知,但家中無人,客服員選擇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头T將電表的讀數告知業主,業主說最近因為比較忙沒能及時充費,這兩天正好出差在外地,非常感謝物業公司給他打這個電話,因為萬一停電室內的魚缸和冰箱都會受到影響。
處理結果:業主聯系親戚充了電費,避免了損失。
安心服務:
20**年3月15日晚,于19時50分監控組值班人員匯報監控系統接到B區某戶業主家煙霧報警,秩序維護員前去查看,敲門家里無人開門,監控員找出業主聯系單撥打了電話,是一個女業主接的,說:您好,這里是維邦物業奧林花園服務中心,請問您是奧林花園B區***的業主嗎?對方說:是,請問有什么事,剛才我們監控室接到你們家煙霧報警,秩序維護員敲門家里無人開門。當時業主只說了一句馬上回去,其它啥也沒說。
掛了電話后,值班經理馬上拿上手電去了該業主家,在途中撥打了秩序維護員負責人電話,馬上組織應急分隊,帶著滅火器感到現場,等值班經理到了該戶單元門口時發現家中燈亮著,客廳窗戶開著,拿手電照去從窗戶飄出濃濃的煙霧。就在這時,秩序維護應急分隊已趕到,隨后業主也回來了,業主打開入戶門,看到了濃濃的煙霧,并聞到一股烤糊的味道,再一看,沙發上躺著一個人,物業相關人立刻讓秩序維護員把人抱出去,在抱出去的同時業主已經清醒,同時讓秩序維護員把所有的窗戶打開。再去廚房一看,天然氣火開著,秩序維護班長立刻把火關了,發現高壓鍋燉的羊肉已經烤糊了。
原來是業主喝酒了,燉上羊肉睡著了,值班經理安撫業主后,看無大事,就跟業主告別了。業主說:“真是謝謝你們,謝謝維邦物業,維邦物業就是‘無限信賴’”。值班經理告訴業主這是我們作為物業人應該做的。聽著業主這么一說,感到作為一名維邦人很自豪,因這事處理的非常及時,只是有驚無險。
稱心服務:
20**年臘月27日,服務臺接到業主報修電話,一樓住戶室內廚房排污管堵塞,工程人員很快到達現場對管道進行疏通。但半個小時后管道沒有暢通的跡象,工程人員發現沒有預想的簡單?,F場排查后,發現問題比較復雜,幾米深的排污井已經全部凍透,人工解凍沒有辦法實現。工程負責人下達臨時任務,所有工程人員在管道沒有疏通之前不能休假。買了車票的把車票退了,準備回家的往家打個電話,所有人員留下加班。溫度零下20度,室外作業難度可想而知,地面凍得比石頭還硬,鎬頭可以打出火星 。5位工程人員把炭火烤上一點一點的鑿,終于利用兩天的時間鑿開了一條溝,重新布了一根管。在年三十的上午,排污管道可以用水了,住戶可以安心的過年了。
舒心服務:
大年初一是新年第一天、是全家相聚的日子、是穿上新衣服串親戚拉家常的日子。但我們維邦物業的保潔員,凌晨4:30就要從家出發了,零下十幾二十度的天,風刮在臉上就像刀割,沒有出租車可以做,只能騎車或步行。4:50分在保潔負責人的帶領下,分工明確大家開始工作了,有掃炮屑的、有收拾炮墩的、有裝車的,天朦朦亮,她們的工作也完成了。輕描淡寫的描述,不能清晰的顯現工作的場景,特別是零下二十度的氣溫,給實際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但給我們業主營造了一個干凈、舒適的節日。
開心服務:
每年的年三十晚上七點鐘,維邦物業提前準備好的旺火堆前已經聚集了很多業主,他們手上拿著許愿簽和火把,希望把新年的旺火點的更旺。晚七點三十分集團公司董事長準時到達現場,連續五年每年的這個時間放棄與家人團聚,來到小區與業主和工作在一線的員工共度春節。
篇2:物管案例:業主委員會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物管案例:業主委員會不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某小區于今年2月成立業主委員會,3月公開招聘物管公司,共有3家物管公司應邀投標應聘。經過小區業主委員會3個月的調查后,在街道、居委會、房屋辦事處的監督下召開的小區業主代表大會上,A物業管理公司以13票對10票勝出。但時至今日,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卻借故遲遲不與其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案例提示]
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中關于中標后招標方無故不簽訂合同的條款進行處理。
[案例分析]
了解無故不肯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真實原因,主動與野豬委員會積極協商,如業主委員會仍拒絕簽訂合同,就運用法律手段保護企業利益。在多次與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交涉未果后,A物業管理公司將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告上了法庭。
據了解本案例業主委員會遲遲不與勝出的物管公司簽訂合同,關鍵在于原物業管理公司公司不愿退出,業主委員會中的某些委員偏向原來的物管公司,從而給中標的物業管理公司公司設下障礙,導致了現在中標的物管公司進不來的局面。
A物業管理公司公司狀告業主委員會,理由主要是:該公司是應邀投標應聘,并按照規定投送標書及有關承諾書,業主委員會沒有權力借故遲遲不與該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新的《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業主大會的作用,當業主大會召開后,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的最終決定權掌握在業主大會手里,而不是現在的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選聘物管公司以及小區內所有涉及全體業主權益的事情,都要通過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不得擅自做主。本案例的核心問題是業主委員會取代了業主大會。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執行秘書承認,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應該由業主大會集體決定。而現在業主委員主任卻獨攬大權。如果業主委員會的某些代表還要一意孤行的話,小區業主將失去對業主委員會的信任。
篇3:物管案例: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能不能當業委會委員
物管案例: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能不能當業委會委員
某小區的有位業主平時很熱心小區事物,在業主中有人緣,在一次業主代表選舉中,該業主獲票較多。但物業管理公司以該業主半年來拒交物業服務費為由,認為該業主不具備當選資格。在未交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能否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問題上,部分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爭執不下......
[案例分析]
業主委員會委員是由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的,這是業主(代表)大會的權利,物業管理公司作為物業管理轄區的一員,是受業主委員會委托為該轄區提供管理服務,充當的是“管家”的角色,對業主(代表)大會的任何選舉結果無權干涉。
從權利和義務的角度看,權利和義務對等是一個整體概念,是并列的關系,業主交費和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既不存在對等關系,也不存有因果關系。如不能說一個人偷稅,沒有盡公民的義務,就可以剝奪他的公民權一樣。公民權不是誰都可以剝奪的,即使是犯過罪的人,如果法院沒有剝奪他的公民權,他仍然可以參加選舉。業主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是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剝奪的,也不是某個政府主管部門可以剝奪的。
至于該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可以《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公約》等為依據經濟催繳。業主仍不交納,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解決方法]
物業管理公司應向該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為自己的干涉行為道歉,但同時提醒該業主應交納物業管理費,否則將會給業主委員會帶來工作上的阻力,影響該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形象。還希望在該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問題上,能夠得到業主委員會的理解和支持,配合物業管理公司做好工作。
[相關法規制度]
1.《業主大會規程》(節選)
第一條為了規范業主大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
業主大會應當設立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
業主大會自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之日起成立。
第四條只有一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
第九條業主大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三)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四)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五)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第十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委員任期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第十一條業主公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業主公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及時公告。
第二十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日內召開首次業主委員會會議,推選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第二十一條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第二十二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將業主大會的成立情況、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及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等材料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有關事項發生變更的,依照前款規定重新備案。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五條經三分之一以上業主委員會委員提議或者業主委員會主任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作書面記錄,由出席會議的委員簽字后存檔。
第二十七條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作出決定必須經全體委員人數半數以上同意。
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及時公告。
第二十八條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2個月前,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業主委員會的換屆選舉;逾期未換屆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派工作人員指導其換屆工作。
原業主委員會應當在其任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并做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經業主委員會或者20%以上業主提議,認為有必要變更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由業主大會會議作出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第三十條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其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
(一)因物業轉讓、滅失等原因不再是業主的;
(二)無故缺席業主委員會會議連續三次以上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四)有犯罪行為的;
(五)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大會提出辭呈的;
(六)拒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
第三十一條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