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物業各級干部選拔錄用標準規程

1946

  物業各級干部選拔錄用標準規程

  1.0目的

  規范干部的選拔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選拔機電維修、消防、保潔干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機電維修部、監控管理中心各級干部的選拔錄用。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競爭上崗”策劃及組織工作。

  3.2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干部的“競爭上崗”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策劃

  4.1.1總經理策劃成立“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小組人員由總經理、主管經理、駐廠經理、人事部及品質部有關人員組成,“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競爭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4.1.2“競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競爭開始前20天發出通知,告之競爭上崗的有關事項:

  a)“競爭上崗”的程序為報名→提交競職報告→理論考試→民主評議→平時表現考核→現場操作考核→現場答辯→聘任→工作交接→小結;

  b)明確競爭職位的類別(級別、崗位);

  c)明確參加競爭員工的資格要求。

  4.2報名

  4.2.1所有有資格參加“競爭上崗”的員工可自愿報名,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競爭開始的十五天前,報名時需要親自到人事部領取《競爭上崗報名表》認真填寫,按時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報名表后交“競爭上崗領導小組”。

  4.3競職報告

  4.3.1所有競選者親自完成一式兩份的“競職報告書”,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競職報告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個人簡歷;

  b)對所競爭崗位的認識;

  c)管理方案。

  4.3.2“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評委人員在“競爭上崗”開始前對全部“競職報告書”進行審閱。

  4.4理論考試

  4.4.1“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對所有參加“競爭上崗”者統一進行理論知識考核,考核形式為書面考試,命題工作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試題在考試前應嚴格保密。

  4.4.2競爭者理論考試成績必須及格方可參加隨后的競爭,及格分為60分。

  4.4.3競爭班、組長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只作為參考;競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則計入總分。

  4.5民主評議

  4.5.1競爭班、組長級干部,應進行民主評議;競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評議。

  4.5.2民主評議方法:

  a)由參加競爭者所在部門的員工依據《民主評議表》規定內容進行評議;

  b)民主評議采用評議者獨立打分方式;

  c)民主評議的得分為所有有效的民主評議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評議得分計入總分。

  4.6平時表現考核

  4.6.1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參加競爭者上年度的人事獎罰情況進行評分:

  a)起點分均為6分;

  b)年度內受嘉獎一次加0.5分,記小功一次加1分,記大功一次加1.5分,優秀員工者加1.5分;

  c)年度內受警告處分一次扣0.5分,記小過一次扣1分,記大過一次扣1.5分。

  4.6.2平時表現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7現場實操技能考核

  4.7.1現場實操技能考核內容以《競爭上崗現場實操技能考核規則》為標準。

  4.7.2現場實操技能考核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邀請部隊有關人員擔任,評分依據為《競爭上崗現場實操技能考核規則》。

  4.7.3現場實操技能考核時采用現場亮分的形式,現場實操技能考核得分為每位評委給分的平均分。

  4.7.4現場實操技能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8現場答辯

  4.8.1“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參加競爭人數決定是否進行初賽。

  4.8.2現場答辯出場順序以抽簽結果為準,競爭者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場。

  4.8.3現場答辯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安排,評委一般為7人或9人,評委組成人員將于答辯開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現場答辯得分采用每位評委依據《現場答辯評分表》結合自己的判斷力打分,然后進行綜合的方式。綜合的規則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后將其他評委的給分相加除以有效評委的人數,即得出該競爭者的答辯得分。

  4.8.5參加競爭員工可以在答辯開始前2小時內對評委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但需以書面形式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公司將在收到申請后迅速開會研究,

篇2:護衛員、消防干部選拔錄用標準作業規程

  護衛員、消防干部選拔錄用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干部的選拔程序,確保公平\公開\共正選拔安全員\消防干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護衛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的選拔錄用.

  3.0職責

  3.1經理負責"竟爭上崗"策劃及組織工作.

  3.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干部的"竟爭上崗"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策劃

  4.1.1經理策劃成立"竟爭上崗領導小組",小組人員由經理\副經理\主管經理\人事部及品質部有關人員組成,"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竟爭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4.1.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竟爭開始前20天發出通知,告之竟爭上崗的有關事項:

  a)"竟爭上崗"的程序為報名---提交竟職報告---理論考試---民主評議---平時表現考核---軍事考核---現場答辯---聘任---工作交接---小結;

  b)明確竟爭職位的類別(級別\崗位);

  c)明確參加竟爭員工的資格要求.

  4.2報名

  4.2.1所有有資格參加"竟爭上崗"的員工可自愿報名,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竟爭開始的15天前,報名時需要親自到人事部領取<<竟爭上崗報名表>>認真填寫,按時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報名表后交"竟爭上崗領導小組".

  4.3竟職報告

  4.3.1所有競選者親自完成一式兩份的"竟職報告書",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竟職報告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個人簡歷;

  b)對所竟爭崗位的認識;

  c)管理反案.

  4.3.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評委人員在"竟爭上崗"開始前對全部"竟職報告書"進行審閱.

  4.4理論考試

  4.4.1"竟爭上崗領導小組"對所有參加"竟爭上崗"者統一進行理論知識考核,考核形式為書面考試,命題工作有"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試題在考試前應嚴格保密.

  4.4.2竟爭者理論考試成績必須及格方可參加隨后的竟爭.及格分為60分.

  4.4.3竟爭班\組長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只作為參考';竟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則計入總分.

  4.5民主評議

  4.5.1竟爭班\組長級干部,應進行民主評議;竟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評議.

  4.5.2民主評議方法:

  a)由參加竟爭者所在部門的員工依據<<民主評議表>>規定內容進行評議;

  b)民主評議采用評議獨立打分方式;

  c)民主評議的得分為所有有效的民主評議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平分得分計入總分.

  4.6平時表現考核

  4.6.1"竟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參加竟爭者上年度的人事獎罰情況進行評分:

  a)起點分均為6分;

  b)年度內受嘉獎一次加0.5分,記小功一次加1分,記大功一次加1.5分,優秀員工者加1.5分;

  c)年度內受警告處分一次扣0.5分,記小過一次扣1分.記大過一次扣1.5分

  4.6.2平時表現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7軍事考核

  4.7.1軍事考核評委內容以<竟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2軍事考核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激請部隊有關人員擔任,評分擁擠為<<竟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3軍事考核時采用現場亮分的形式,軍事考核得分為每位評委給分的平均分.

  4.7.4軍事考核得分計入總分。

  4.8 現場答辯

  4.8.1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參加競爭人數決定是否進行初賽.

  4.8.2現場答辯出場順序以抽簽結果為準,競爭者按抽簽順序依次進行.

  4.8.3現場答辯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安排,評委一般為7人或9人,評委組成人員將于答辯開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現場答辯得分采用 身強體壯每位評委依據<<現場答辯評分表>>結合自己的判斷力打分.

  4.8.5 參加競爭員工可以在答辯開始前2小時內對評委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但需以書面形式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公司將在收到申請后迅速開會研究,并于答辯開始前答復申請者.

  4.8.6在答辯中如果出現某位競爭者的某項得分為零,則不論該競爭者的七零八落其他項得分為體會何值,最后結果均為不合格.

  4.8.7 參加"競爭上崗"者在自己未出場之前,不允許旁聽其他競爭的現場答辯.

  4.9 錄用

  4.9..1 現場答辯結束后,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當場宣布競爭者的最后綜合得分.

  最后得分由民主評議分,平時表現分,軍事考核分,理論考試分,現場答辯分相加得出.

  4.9.2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競爭者的最后得分高低在答辯結束后,當場公布競爭上崗各崗位的優勝者.

  a)所有優勝者最后綜合得分都必須及格(60分);

  b)若出現最后綜合得分相同的情況時,則由評委對平分者加試3分鐘的現場測試,然后再次打分決出勝負.

  4.9.3公司經理代表公司與競爭優勝者簽訂錄用合同,合同期為1年,試用期一個月.

  4.10 主管經理負責在競爭結束次日,安排新老干部工作交接事宜.

  4.11 競爭上崗的干部,若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將按公司有關的規定處理.

  4.12 小結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競爭結束后半個月內對本次"競爭上崗"工作進行小結,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改正建議.

  5.0 記錄

  5.1 <<競爭上崗報名表>>

  5.2 <<競爭上崗民主評議表>>

  5.3 <<競爭上崗現場答辯評分表>>

  6.0 相關支持文件

  6.1 <<安全員、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核標準作業規程>>

  6.2 <<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7.0 附錄

  <<競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拋接兩盤水帶,一氣呵成完成持水槍噴射規范動作.

  評分標準:

  a)護衛員(總分20分):

  按規定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威嚴,精神容光煥發(滿分4分)

  個人軍事素質過硬,口令準確無誤,吐字清晰,抑揚頓挫,高低起伏,節奏明顯,指揮位置 靈活機動,令行禁止統一

  b)協調(滿分8分);

  講解示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動作準確訓練,節奏清晰(滿分4分)

  報告詞慷慨激昂,簡單明了,準確無誤 (滿分4分)

  c)按規定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威嚴,精神容光煥發(滿分2分)

  個人軍事素質過硬 ,口令準確無誤,吐字清晰,抑揚頓挫,高低起伏,節奏明顯,指揮位置靈活機動

  令行禁止統一協調(滿分3分);

  講解示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動作準確熟練,節奏清晰(滿分2分);

  交通指揮,干凈利落,準確到位(滿分1分)

  報告詞慷慨激昂,簡單明了,準確無誤(滿分2分).

  d)消防管理中心(總分10分):

  按規定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威嚴,精神容光煥發(滿分2分);

  個人軍事素質過硬,口令準確無誤,吐字清晰,抑揚頓挫,高低起伏,節奏明顯,指揮位置靈活機動,令行禁止統一協調(滿分2分)

  拋接水帶不出畫線外,第一盤水帶應拋出8米遠,接口不脫落,分水器到位,從口令開始到結束不超過12秒(滿分4分);

  講解示范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動作準確熟練.節奏清晰(滿分2分).

  考場紀律:

  a)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指定科目完成考試內容;

  b)有異議,有誤時,不當面頂撞,不自暴自棄,堅決按程序進行;

  c)不營私舞弊,冒名頂替或泄露考試機密.

  凡參加各項考核科目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執行考場紀律,按規定的時間順序進行,屆時缺席者無特殊原因,作自動棄權處理.且安全員考核時間不超 過4分鐘,治安不超過5分鐘,消防不超過4分鐘,凡超時將作扣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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