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品牌加盟店合同(4)
甲方:**商貿有限公司(下文簡稱“甲方”)
乙方:(下文簡稱“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電話:電話:網址: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經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經銷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品牌的專營店。
2.授權產品系列為甲方的“**”品牌系列產品。
3.授權區域為:——————省——————市(縣)————區————路(街)————號
4.此經銷范圍只指在上述店鋪內從事傳統渠道的銷售活動,不允許在互聯網上或進行郵購,電視購物等銷售活動。
5.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所規定的經銷條件的基礎上,甲方承諾不再授權給其他營銷商在以上店鋪周圍2公里內經營“**”品牌產品,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乙方承諾不經營“**”以外任何產品。
7.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增設或開發專賣店,獎勵制度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經銷條件
1.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國家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法人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法律文件之復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關檔案。(乙方法定代表人應以個人的身份與甲方簽訂專賣合同)
2.為了杜絕惡意串貨,低價傾銷或者違反甲方的相關市場政策,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需一次性向甲方繳納3000元保證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購或銷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標的產品,一經發現,乙方向甲方繳納五千元的違約金,甲方并將以書面形式(包括直接送達,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終止本協議并保留追訴和查扣之權利。
4.為使品牌能夠長期持續發展,乙方直接租賃店鋪,統一終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遵守甲方各項規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經營使用,以防如有違反甲方規定,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使用權。
5.乙方年度進貨計劃:經銷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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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進貨計劃(萬元)
6.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后,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內,未能完成本項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4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經銷區域發展第二個專賣店,第二個專賣店與乙方享有同等權利。
7.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后,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未能完成本項第5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6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后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10天內,支付首批貨款、保證金及開店費用后合同生效。否則甲方可按乙方自動放棄經銷權而終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專賣店平面圖,甲方提供裝修方案,乙方須嚴格執行。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甲方:
(1)提供優質產品,并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求;
(2)不斷創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場競爭力;
(3)幫助乙方提供服務能力,完善經營系統。
(4)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相關的產品知識和營銷知識培訓。
乙方:
(1)制定銷售目標,并有效措施;
(2)負責甲方產品在所屬區域內銷售;
(3)及時反饋市場信息;
(4)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人員在該經銷區域進行調研,檢查,培訓等工作。
四.訂.供貨條款
1.訂貨
(1)季度訂貨由甲方組織乙方于季度前共同制定訂單計劃。
(2)乙方向甲方第一次進貨,首批訂貨金額————萬元。貨款一次性到賬,貨品可分批下單發運。
(3)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
2.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后,于1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訂單,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后,在1-2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并通知乙方。
3.訂貨量大,超出訂單計劃的,乙方需提前與甲方簽訂產品訂購單,并支付30%的預付款,余款于發貨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后,立即組織生產,在10-20個工作日內保質保量發貨。
2.運輸
甲方代辦托運,運輸運費和保險運費由乙方承擔。
3.驗收
乙方收到貨物應當即清點驗收,如發現貨物的品種,數量與甲方出庫單不符,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如數量不符要由承運部門開具證明。如驗收無誤,乙方須向甲方傳真貨運簽收單。如超過三天責任乙方自負。
4.品質
(1)甲方提給乙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產品質量和包裝的法律規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換。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產品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5.調貨
(1)調貨期限;由公司配貨的新產品,自甲方開單之日起30天內可以調換。后續有補貨的不予調換。乙方訂單訂貨不予調換。
(2)調貨條件;需調貨的產品內包裝應完好無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條款
1.付款:
(1)甲方實行款到發貨或以貨運代收款。
(2)
付款方式:電匯
□;現金□;托運方代收款□,結算幣為人民幣。
2.對賬
(1)甲方寄給(或傳真)乙方的對賬單,乙方收到后3日內簽蓋章確認,并將確認聯寄回(或傳真)甲方。若超過期限未寄回(或傳真),甲方視為乙方默認。
(2)甲乙雙方在每月20日對賬一次,如乙方對甲方發出的對賬單有異議,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否則甲方不予接受和認可。
六.形象貨架,貨架支持條款
1.乙方開設甲方品牌專賣店.店中店或專柜,甲方免費提供相應設計圖紙和具體標準要求。乙方須按甲方的設計進行裝修。
2.甲方給予乙方的貨架支持:貨架全額款由乙方付給甲方,(1)自第一筆發貨之日起滿1年返總貨架值45%;第2年滿后返總貨架值55%?;?2)自交款進首批貨起算,滿25萬元返2%作為返還貨架款,直到反清為止。
七.品牌保護條款
1.乙方使用甲方“**”牌商標及相關標識.文.圖案.文稿時須報經甲方審批并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改變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擴大使用范圍。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可印制在名片.柜牌上,有利于品牌推廣。
3.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在經銷區域內的電視.廣播.報刊.路牌等媒體,開展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八.廣告費用條款
1.甲方將根據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的需求,在全國性媒體上投放廣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無償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3.甲乙雙方,共同開展有效的宣傳推廣,甲方乙方各分擔廣告費的50%。
4.乙方如單獨或與其他品牌共同進行廣告.宣傳活動;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所生產的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核實后,給予10%-50%的補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經銷區內,甲方總的廣告宣傳費用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乙方當年累計進貨額的2%。廣告費用的補貼全部是年底以貨補的形式兌現。
九.保證金的使用及退還:乙方交納保證金后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保證金使用及歸還約定如下:1.經銷期間,甲方經查證,發現乙方有違反合約規定及市場管理政策的行為時,第一次以書面形式給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則乙方須向甲方交納4000元的違約金,以后甲方如查證乙方仍有違反合同約定及市場管理政策行為的,有權直接取消乙方的經銷權利,一切后果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正常到期,雙方辦理完手續一月后,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十.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產品知識,技術等所有甲方認為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條款
1.甲方或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方有權追究另一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而私自轉讓經營權,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滿,根據年度合作情況,雙方再協議是否續約。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生效。
十三.附加條款
甲方:**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證號碼: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篇2:體育用品品牌加盟合同
體育用品品牌加盟合同
甲方:廣州搏浪體育產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甲、乙雙方經洽商,就合作經營fila品牌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一、
甲方委任乙方設置專賣店或專柜,在有效日期內負責銷售甲方所供應的fila商品(專業比賽系列貨品除外)。
二、乙方必須為合法經營單位,并于本協議書簽訂前將下列證件提供給甲方:1.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本協議書第一條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產、制造、進口及代理之fila服飾及運動用品系列。
四、乙方經營地區為
批發、零售。
五、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國統一零售價格在市面銷售。如有需要調整價格,必須實現以書面通知并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改動。
七、
乙方必須提供不低于40平米專賣店或專柜銷售甲方產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裝修陳列,裝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屬下所有銷售fila產品的零售點均需向甲方申請進行經營資格認證,未經認證的零售點不得經營fila產品。
九、甲方同意以統一零售價之
%供貨給乙方,個別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貨價供貨(供應價以甲方出貨單價格為準),結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運費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別聲明外)均以購銷方式結算,乙方首次訂貨量不低于人民幣壹十伍萬元。每次進貨必須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甲方根據所收到乙方貨款情況發貨給乙方。
十一、乙方需確認一家貨運公司為指定收發貨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委托證明書,以示該運貨公司收到貨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貨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發貨品,必須根據甲方驗貨要求進行驗收貨品。
a)
甲方在發貨時于商品包裝箱外貼上甲方封條及貨物重量貼紙。
b)
乙方在接到運輸部門轉交的貨物時,應面對承運單位檢查原包裝封口封條是否完整。如發現有破損,應當場開箱,檢驗箱內貨物數量與箱面標示內容是否相符。如發現有短少則請馬上向承運單位索賠。
c)
在開箱前必須過磅,檢查與原箱標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發現不符,請將原箱貨物退回甲方,否則,甲方概不負責。
d)
如重量相符,則可開箱清點箱內總數是否與箱面標示的總數相同,然后根據書倉單位內容按色按碼驗收。
十三、如驗收發現短少,請將原箱的編號、重量、所裝貨品、數量、顏色、尺碼及短少貨品之顏色、尺碼、數量等內容詳列于驗貨單,并經二人以上簽名驗收并加蓋乙方驗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應盡快核查并作出處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貨品出現因生產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貨,但乙方必須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貨申請。
a)
乙方將需退給甲方的貨品名詳細列于退貨申請表并注明退貨原因交甲方審批,經甲方書面簽字同意后方可交運輸發運退回。
b)
乙方退貨,必須填寫退貨裝箱單(箱號、款號、顏色、尺碼、數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并傳真予甲方備查收貨;第二聯放于本次退貨的一號箱內隨貨同行;第三聯貼于箱外側。
十五、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貨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貨,且通知運輸公司將貨品返回給乙方,有關一切費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六:甲方每月給乙方寄發月結單,乙方必須于次月20日前在月結單上加蓋財務章,以此確認月結單上所列的貨品已收到,并將原件寄給甲方,確保雙方往來賬務準確。
十七:乙方須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屬下零售點的fila產品上月的銷售記錄。
十八、每季度的訂貨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乙方需于訂貨合同確認后十五日內將相當于所訂購貨品金額30%的定金匯往甲方指定的賬戶。
十九、甲方將根據乙方每年之實際回款額計提2%給乙方發放陳列貨架及宣傳資料等宣傳推廣用品(此經費不能用作貨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類物料價值超出此額,乙方必須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額,甲方才予發給。
二十、雙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終總結,乙方必須于翌年1月25日前結清本年度所有應付貨款。乙方必須執行此項條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終返利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