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分公司會議管理規則
第一章總則
為使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化,充分體現會議功能,提高會議效果,特制定本規定。
從適應公司的多層次管理角度出發,為了達到能夠通過會議有針對性、及時有效、有條不紊地解決問題,將公司會議共設為公司管委會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工作(協調)例會、專題會議和部門工作會及其它幾大類別。
第二章公司管委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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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司的最高決策組織機構,其組織全稱為“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負責研討制定或解決有關公司大政方針、發展戰略和方向性及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關鍵性問題。
?。ǘ┙M成人員(即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工程總監、營銷總監、助理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必要時公司董事長參加列席)
?。ㄈ┳h事方式
公司管委會原則上定期召開,每季度末召開一次。如遇重大或突發事件,可由總經理決定召開臨時公司管委會會議。
?。ㄋ模┳h事規則
1、由總經理決定會議議題。
2、在距召開會議的六日前,由總經理辦公室(行政人事部)秘書書面通知全體管委會成員,并同時通知會議的時間、地點、事由。
3、會議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可指定專人代為召集和主持。
管委會決議經由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方可生效。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總經理有最后決定權。在表決與某管委會成員有利益關系的事項時,該成員回避,但計入出席的人數。
管委會會議由總辦秘書記錄,出席會議的成員和記錄員要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管委會成員有要求在記錄上作出某些記載的權利。
管委會通過的決議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詳見公司專用會議紀要格式),并由總經理簽發。
第三章總經理辦公會議
?。ㄒ唬┛偨浝磙k公會議職權范圍與內容
1.各分管副總經理及部門總監、助理總經理向總經理匯報本月所分管工作情況,并提出下月工作計劃。
2.落實公司管委會的決議,負責處理解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并作出決定。
?。ǘ┛偨浝磙k公會議組成人員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工程總監、營銷總監、助理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總經理辦公會議召開時間、地點:每月度第一周周一上午8:30、公司大會議室。
?。ㄋ模┛偨浝磙k公會議議事規則
1、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經理)召集和主持;
2、遇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臨時召集,召開臨時總經理辦公會議;
3、當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總經理指定專人召集和主持;公司所屬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每周五向各分管副總及總監(主任)匯報工作。
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會時,需事先向總經理請假,不能無故缺席??偨浝磙k公會議召開法定時間為1個小時內,不可拖延??偨浝磙k公會議要由總辦主任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第四章工作例會
?。ㄒ唬┙M成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工程總監、營銷總監、總經理助理、各職能部門正、副經理(主任)、公司下屬企業經理。
?。ǘ┞殭喾秶c會議內容落實公司管委會、總經理辦公會的決議,審議各職能部門及的上(周)月工作總結和本(周)月工作計劃,負責現場解決公司各部門、協作企業提出的有關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問題,較復雜的事項有必要的可形成專題會議內容另行議事。
?。ㄈ┱匍_方式、時間、地點
工作例會每周定期召開一次,時間原則上為每一周的周一下午1:30,地點:公司大會議室(**房間。)
?。ㄋ模┳h事規則
1、工作例會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監提議,由總辦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通知;
2、當總辦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總經理指定專人召集和主持。
3、公司各部門須于上周最后一個工作日將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及需該會議解決的問題報到總經理辦公室,并由總辦匯總后于會前分發給與會人員。
4、匯報工作人員的發言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分鐘,如有特殊情況需向主持人事先溝通,由主持人統一安排。
5、工作例會要有專人(秘書)記錄,總辦組織形成會議紀要于會議第二天下發。
第五章專題會議
?。ㄒ唬┞殭喾秶鸀楸WC公司經營計劃的順利實施,對有關公司或協作企業遇到的相對較難解決的專項問題進行立項,并組成專人進行研討,予以解決。
?。ǘ┙M成人員總經理或分管總經理、總監及其委派的部門經理(主任、主管)專人、與議題有關的人員。
?。ㄈ┱匍_方式專題會會議不定期召開。
?。ㄋ模┳h事規則
1、專題會議由部門主管(主任)以上人員(含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總監、部門負責人)提議,由提議人或其指定的專人負責召集和主持;
2、由工作例會形成的專題議題需由總經理批準立項
,由主持人安排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并負責于會議召開前一天通知有關參會人員,并下發有關材料(需要政府職能部門部門或協作企業負責人參加的還需書面通知)。
3、專題會議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小時。
4、專題會要有專人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由總經理審核閱批后下發,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監組織實施協調。
第六章部門會議
職權與會議內容部門會議主要用來解決和商議本部門事物和業務有關的各類問題,決定和討論本部門有關業務事務和事項。組成人員部門分管總監、經理、部門全體員工或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列席人員召開方式不定期召開,但每周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
?。ㄋ模┳h事規則
部門會議由部門分管總監或部門經理提議并主持;地點:在公司小會議室;時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記錄:由部門文員或指定人員記錄;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由部門總監審閱批準后可下發相關部門。
第六章附則
除以上規定的會議之外,公司的會議還包括其它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其他會議,如員工大會等。
本規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前頒布的有關會議管理規定如與本規定相異,以本規定為準。
附表公司會議紀要專用紙
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分公司會議紀要NO.會議類別:會議召集人(部門):會議議題:召開時間:年月日時召開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員:記錄人員:會議內容:會議決議:發至:抄報:與會人員簽字:簽發:
篇2:醫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
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
一、院長辦公會的主要任務是:就醫院的發展建設,中心任務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決策;討論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并作出相應決定;聽取各行政職能部門的重要工作匯報,分析醫院形勢,檢查總結工作。
二、院長辦公會研究處理的事項主要有: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的具體措施;院黨委提出的重要問題;醫院長遠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重要工作的實施方案;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實施辦法;機構設置調整和一般人員調配;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職能科室月工作檢查測評;醫院基本建設的重大問題;醫院經費的預決算和開支計劃;千元以上設備的引進,500元以上的計劃外開支,對職工的獎懲,獎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動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工作總結;安全保衛的重要問題;其他重要工作。
三、院長辦公會參加人員:院長、副院長、院長辦公室主任、院長辦公室秘書,必要時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參加。為便于掌握情況和決策,院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黨委辦公室主任,可以根據參加會議。
四、院長辦公會召開時間:一般每周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召開。
五、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和主持,當院長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長召集主持。
六、需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的問題,有關方面必須作好準備,認真填寫議題內容,擬定解決措施和辦法,并經過分管院長同意,在開會的兩天前交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主任匯集后送交院長確定議題。未列入議題的事項,會上不作討論。
七、院長辦公會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研究問題時要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重大問題要經過調查研究、科學論證,有關部門要提出書面意見,并提交兩個以上的方案,以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會議主持者要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策。當意見分歧雙方人數相當時,可再次復議,重大問題請上級決定。
八、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集中精力研究工作。會議期間一般不會客,不辦與會議無關的事情。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準泄漏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決定的機密事項。院長辦公室秘書認真作好記錄并妥善保管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問題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各科室貫徹執行。
九、對會議決定的問題,須明確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院長辦公室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并把辦理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
篇3:中學教代會議事規則
海路中學教代會議事規則
一、學校教代會是在黨支部領導下、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
二、學校教代會代表由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參加。工會做好籌備工作,由主席團召集并主持會議。
三、學校教代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增加次數,具體召開時間由工會聽取支部、行政意見后決定。
四、學校教代會的組織準備工作:
1、由工會征求校長、支部意見后確定召開教代會的主題和召開的日期。
2、召開教代會的主題、討論和審議等事項必須形成文件,提前半個月送達教職工和教代會代表手中,以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
3、教職工各類提案必須在教代會召開前的一周送達工會主席,由工會委員歸類分檔后,以書面形式在教代會召開前三天送達校長。
4、召開教代會前一天,工會主席召開主席團預備會議,討論通過教代會的各項議程。
五、學校教代會內容:
1、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反饋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2、審議學校工作的重大問題(發展規劃、改革舉措、規章制度)。
3、討論通過教職工生活福利。
4、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員人選,評議學校行政領導干部。根據有關規定對校級干部提出獎懲建議。
六、學校教代會議事規則
1、校長作主題報告或對改革舉措、規章制度等草案作出具體說明。
2、校長或有關行政領導對教職工提案作解答或說明。
3、分組討論會議主題報告、有關改革措施、規章制度等草案、對行政領導關于教職工提案的說明充分發表意見。
4、有各組組長或代表向主席團或直接向大會作匯報,然后由主席團形成中心意見或小結,便于向教職工傳達。
5、對需要教代會代表表決的有關改革舉措,生活福利等草案進行表決(按無記名表決方式,到會代表必須超過三分之二,贊成票必須超過到會代表的半數方為有效)。
說明:教代會主席團由工會主席、支部書記、校長及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人數必須超過主席團總人數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