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保衛管理制度(五)
保衛科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長領導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醫療、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運行。
2.嚴格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重點部門的安全,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院長和公安部門請示,報告。
3.負責全院集體戶口的戶籍管理和外來人口臨時戶口的申報、管理。
4.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院內治安秩序,協助公安機關查辦案件。
5.領導全院義務消防組織,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6.積極做好醫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7.加強院內車輛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車地方嚴禁停車。
8.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9.承辦院領導和有關部門布置的任務。
消防與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保衛科負責對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2.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3.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5.物資、藥品、醫療設備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
6.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7.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8.醫院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9.重要部門及庫房要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安裝“防撬鎖、防護欞”。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0.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
11.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攜帶物品出院時(憑出院證),門衛要進行檢查。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12.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科室、庫房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13.職工摩托車、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患者摩托車、自行車一律停放看車處。
14.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篇2:值班室保衛處值班制度
保衛處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按時交接班,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崗應提前請假。
二、交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檢查報警器、監視器和通訊設備,交接清上班值班的情況和發生的問題,并在值班記錄本上相互簽名認可。如果不能交代清楚,在誰的值班時間內發現的問題(案件)就由誰負完全責任。
三、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脫崗。不準在值班期間飲酒、醉酒(指在值班前已經喝醉)、睡覺、下棋、打牌等活動。
四、值班期間要認真履行職責,對責任區域經常進行巡查和記錄;負責報告和處理當班期間發生的各類事件、案件,遇重大情況及時進行匯報。
五、切實認真保管好槍支、警(戒)具,做好交接工作。
六、保持值班室內的清潔衛生,愛護室內公物。
篇3:公司安全保衛更夫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衛-更夫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圍:
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及部分區域衛生。
二、安全保衛工作
1、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工作時間不得喝酒,消除火災隱患。
3、工作時間定期(晚10點、早7點)巡回查看,重點檢查用電、照明、動力、門窗等部位。
4、報警電話,遇到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并采取必要措施。
5、每天做值班記錄,并于第二日早向行政部經理匯報情況。
三、本保潔區域及標準:
8:30分之前完成九層交易大廳及通往機房通道的衛生。
具體要求:擦拭辦公桌桌面、電話、電腦、辦公椅、地面拖地、收垃圾。
要求:用干凈毛巾(干濕兩條)。暫空閑的辦公桌椅。
保潔標準:無垃圾、無碎屑、無污跡、無死角。
四、其他: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協助其他部門工作。
五、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違紀情況參照《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六、行政部對制度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