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會議制度(八)
(一)會議記錄制度
會議記錄是會議情況的真實反映,也是對會議研究的問題進行催辦的依據和憑證,是會議的重要文書檔案。會議記錄要做到以下幾點:
1.會議記錄者要精力集中,認真負責,切不可馬虎、潦草從事。
2.記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者、列席者、主持人和記錄人。
3.記明會議主題,研究討論時的發言要摘記要點,特別是會上形成的決議案,必須符合原意,決不可遺漏、歪曲或篡改,最后應由會議主持人審核。
4.記錄人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會議暫需保密的內容。
5.會議記錄要使用專用記錄本,要妥善保管,按規定時間歸檔。
(二)院長辦公會(黨政聯席會)
每周一次。參加人員有院領導(正副院長和黨委正副書記),院(黨)辦公室主任。主要內容是貫徹執行上級指示,討論重大決策,研究及安排醫院工作。
(三)院辦公會
每二周一次。參加人員有院領導、職能科室負責人。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四)院周會
每二周一次。參加人員有院領導、黨支部書記、職能科室負責人、臨床和醫技科室主任、副主任、護士長、副護士長等。主要內容是傳達文件、小結和布置工作。
(五)全院職工大會
每年1~2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參加人員為全院職工,由院長、黨委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的重要指示和決定;布置醫院重要工作,下達工作任務;全院重大活動前開展政治思想教育的動員;總結表彰。
(六)院部晨會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的上班時間,一般在15分鐘內開好。參加人員有院領導、職能科室負責人。主要內容是簡略匯報交流上日工作情況,院領導對當日的重點工作提出要求。
(七)其他會議
各類委員會會議,每季一次;醫生會議,半年一次;行風監督員會議一年一次。各類會議活動均需記錄整理成書面材料,按規定存檔。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