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規范
一、 目的
為規范和完善員工宿舍的管理,保障員工宿舍的衛生清潔和秩序,營造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二、 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租賃的員工宿舍
三、 職責
1.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統籌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員工宿舍衛生紀律、設施維護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部負責宿舍公共區域衛生清潔及物品放行工作。
四、 住宿條件
1.所在地戶口的員工或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戶的員工,或已申請長期乘坐公司市內員工通勤車的員工,不予安排宿舍,如因工作、值班或上班交通較特殊,可適當安排值班宿舍。
2.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住宿。
3.員工宿舍原則上不設夫妻宿舍,如宿舍條件允許的,行政級人員可以酌情給予安排。
4.保證遵守本制度。
五、 宿舍費用
1. 員工宿舍為每位員工配備衣柜一個,每月水費補助5噸/人,電費冬季(11-3)10度/人,夏季(4-10月)20度/人,超出部分由該宿舍員工平均分攤。
2. 新入職員工及離職員工,未滿15天者,住宿費、水電氣費扣繳按半個月計算;已滿15天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3. 宿舍維修費用,屬人為損壞的,維修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無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則由房間住宿人員分擔,屬自然損耗的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
4. 公司為員工代租之集體宿舍,物業管理費、租賃費、衛生費、電視費等由公司承擔,員工暫住證費由個人承擔。公司為個人獨立外租的宿舍及由集團公司管理的員工宿舍,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承擔。
六、 住宿申請
1.新員工
辦理入職手續時以口頭形式提出申請→行政管理部審核→安排房間/床位,提供鑰匙→行政管理部填寫《住宿登記表》。
2.在職員工
提前5天填寫《住宿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管理部審核→經理審批→安排房間/床位
七、 退宿
1.正常離職退宿的,需提前到行政管理部填寫《宿舍物品放行條》,并于辦理離職手續當天遷出宿舍,交回所住房間宿舍鑰匙及相關宿舍物資后方結算相關工資。
2.被解雇、辭退者,自接收退宿通知之日起1天之內遷出。
3.在職期間自愿搬出宿舍的,需到行政管理部開具《宿舍物品放行條》方可搬出宿舍。
八、 住宿紀律要求
1. 所有員工未經行政管理部允許不得私自調換床位或調換宿舍。
2. 入住員工必須服從行政管理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未滿者,行政管理部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3. 所有員工進入宿舍時必須配戴工作證,否則宿舍門崗安管員有權拒絕進入。
4. 不準攜帶任何易燃、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及管制刀具、器械進行宿舍區域,違者概送公安機關處理。
5. 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聚眾賭博或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禁止的活動,違者嚴加處罰,并送治保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6. 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線及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不得在宿舍生火煮食。
7. 不得亂丟果皮、廢紙、煙頭等雜物,保持宿舍清潔衛生,每天一打掃,實行宿舍長及宿舍衛生檢查制度,以及員工輪流值班打掃公共衛生制度,每天垃圾及時清理,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地方。輪流人員負責室內公共區域及室外門口位置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8. 所有員工應養成良好習慣,離開宿舍時隨手關閉電、水開關等,避免造成浪費。
9. 所有員工應按時休息,不得在宿舍區域內喧嘩或亂闖他人宿舍,使用電視音響等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10. 嚴禁私自帶陌生人或異性進入宿舍內過夜,晚上11點后不得留宿任何人,如有直系親屬探訪,必須提前1天到行政管理部遞交書面申請,經行政管理部審批后方可留宿。
11. 所有員工必須愛護好宿舍的一切設施設備,不得隨意破壞,如有發現宿舍設施設備被損壞的應及時向行政管理部報告。
12. 所有物品應整齊擺放,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洗完衣物需在指定位置晾曬。
13. 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4. 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5. 不得往樓下(室外)扔果皮紙屑、潑水或扔其他雜物等行為。
16. 所有大件物品搬出宿舍時必須到行政管理部開具《宿舍物品放行條》。
九、 宿舍檢查與評比
1. 行政管理部將每星期對員工宿舍進行檢查。
2. 行政管理部每月將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大檢查評比。
總分100分,評比內容具體如下:
(1)道德修養;
(2)宿舍紀律;
(3)寢室衛生;
3. 評分結果
(1)行政管理部根據檢查情況進行公布。
(2)最終結果將作為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十、 獎罰
1. 如有下列情況的給予嘉獎一次:
(1) 月度檢查獲第一名,該宿舍人員均獲嘉獎一次。
2. 如有下列情況的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記錄)處分:
(1)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者;
(2)不注意內務管理,物品擺放零亂;
(3)未經允許私自亂搬宿舍或床位者;
(4)宿舍月度檢查最后一名,給予該宿舍人員口頭警告(書面記錄)。
3. 如有下列情況的給予書面警告處分:
(1)在宿舍內用煤氣灶、電爐等燒菜做飯者。
(2)宿舍月度檢查連續兩次或年度累計出現三次最后一名的,給予該宿舍人員書面警告一次。
4. 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者記小過:
(1) 如有直系親屬探訪,必須提前1天到行政管理部遞交書面申請,經行政管理部審批后方可留宿,若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記小過一次。
5. 違反《員工手冊》或其它相關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 記錄
1.《新員工住宿申請表》
2.《在職員工住宿申請表》
3.《住宿登記表》
4.《宿舍物品放行條》
5.《宿舍物品放行登記表》
6.《宿舍檢查評分表》
7.《宿舍檢查評分匯總表》
十二、 相關支持文件
《員工手冊》
集團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相關作業指導書及程序文件
篇2:大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某大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嚴禁私藏有毒、易燃易爆、槍支、及其它違禁品,違者立即解聘,情況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除酒店配置的電器外,不準在住房內使用功率在200W以上的電加熱用具,違者沒收其用具。
3、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處的住宿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違者除責令其搬回原位外,并簽警告單。
4、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拆遷,挪用公物,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公物原狀外,予以口頭警告,公物如有損壞或遺失,必須照價賠償。
5、新到員工憑員工卡安排住宿,住宿員工憑"員工證"經當值保安員驗證方得進入宿舍。
6、各宿舍必須安排衛生值日,打掃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潑水、亂丟煙頭、果皮紙屑、廢瓶、雜物,違者罰做宿舍清潔工作半天。
7、自覺節約用水、用電。沖涼、洗衣等不能用長流水,宿舍不能有長明燈,累計達三次簽警告單。
8、宿舍內不得大聲喧嘩、奔跑,午休時間不得串門聊天,夏季晚上12時后,冬季晚上11時半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簽警告單。
9、來訪客人應辦理"來訪登記"并且限定在值班室或接待室內活動,嚴禁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違者簽警告單或對來訪人罰款50元。
10、員工直系親人來訪因特殊原因確需住宿的,必須書面申請至宿舍主管處,經批準方可留宿,并按規定繳納住宿費用,違者拒絕其入住。
11、男、女員工晚12時后不準在住宿房內互訪,更不準有其它不雅行為,違者簽單。
12、離職員工,限二天內搬離宿舍,否則,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清理所有物品,不作任何賠償。
13、員工攜帶行李、箱、包、袋等離開宿舍,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會同保安員共同進行檢查。拒不接受者,簽警告單。
14、員工宿舍電視機凌晨1:30由宿舍處關閉。
15、員工在電視開放時間觀看電視,不得影響其它班次員工的休息。員工之間如因觀看電視發生矛盾或爭執,一經發現,由宿舍管理人員收回電視機,視情節嚴重程度,收回電視機3-7天,并給予當事人之適當處罰。
16、員工不得男女混居,如經查出,一律簽警告單(含男女接待室內)。
17、員工禁止在宿舍區域打麻將、牌九,違者沒收賭具。參與者各簽警告單。
18、員工宿舍空調按規定時間統一開放。
19、凡違反上述規定,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視其情節態度予以批評、罰款、簽警告單處分,對累犯不改者,按《員工手冊》從嚴處理。
篇3:公司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主旨:為使住宿員工得以充分獲得休息,特頒訂本辦法希遵照。
說明: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宿舍經常保持良好公共秩序,環境清潔,整齊與公用設施完好可用,為使住宿員工得以充分利用住宿時間,獲得安靜之休息,恢復身心疲勞而提高工作效率之目的。特訂本公司宿舍管理法。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程序:
一、本公司員工凡需要住宿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須填寫申請單,送總務部批準后方得住宿。
1、任夜間警衛及駕駛者。
2、任夜間工作,因下班時間過遲,無法搭乘公車返回者。
3、籍在工作地點縣市以上,且于本公司聘請時期內,在工作地點無適當住所,經本公司核可借住宿舍者。
4、特殊狀況,經總經理特準者。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粗暴乖戾行為者。
三、申請住入本公司宿舍經核準者,須覓妥同事保證人一人,并填具志愿書。
四、保證人除保證住宿人遵守宿舍管理規則外,寄宿人如損壞公物不照價賠償情事時,應負連代保證代繳或賠償之責。
第三條 一、總務部應備置住宿員工登記簿,將住宿員工之姓名、籍貫、血型及緊急時通知親友之聯系電話,與必要之出入動態,詳予登記,并保持資料之完整,以備警察及戶政機關之檢查,及緊急時之參考。
二、住宿人員得排列輪值人員,開水之供應,及夜間門窗關閉,(尤其于暴風或大雨來時)。
三、住宿人員對于一切內務,平時應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水電,瓦斯之使用管制,鑰匙之保管,門窗啟用之管理,以及一切聯絡,及辦法內有關事宜。
四、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輪值值勤人員,須通知總務部報請處理:
1、違犯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未報備登記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五、寄宿人員遇有不適時,住宿人員彼此應負照顧之責,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或護送醫院,并將經過通知總務部門。
六、輪值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及上級命令,倘有循私或怠忽職責時,應依人事管理規則嚴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