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經紀公司銷售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銷售代表必須準時參加各種內容的培訓,不得無故缺席,嚴禁遲到或早退。(1分)
第二條所有銷售代表必須參加培訓后的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1分)
第三條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接待客戶。
第四條第一次考試未合格者(扣7分),將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前取消該銷售代表在售樓處接電接訪的資格,直至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五條補考不合格者將給予辭退處理。
篇2:房產經紀銷售培訓管理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銷售代表必須準時參加各種內容的培訓,不得無故缺席,嚴禁遲到或早退。(1分)
第二條 所有銷售代表必須參加培訓后的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1分)
第三條 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接待客戶。
第四條第一次考試未合格者(扣7分),將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前取消該銷售代表在售樓處接電接訪的資格,直至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五條補考不合格者將給予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