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集團品牌推廣管理指引
第一節全國性集團品牌推廣管理
為了整合集團品牌及聯盟單位的各地區相關資源,加強其在全國范圍的傳播力度,努力塑造全國性房地產企業領先品牌優勢和良好的公眾形象,提升品牌價值以支持各區域市場的開拓工作和營銷工作,特成立"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統管全國范圍內的集團品牌的推廣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由各地區公司的品牌主管負責領導、地區營銷中心、集團管理中心、集團領導等相關人員聯合組成,共同制定品牌推廣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全國性企業品牌建設,協調各區域公司的企業品牌及項目品牌推廣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 工作職能是:建立品牌推廣管理體制,制定品牌統一表現形式,規范品牌推廣標識系統;制定品牌推廣實施方案、各地區品牌及項目的定位、實施指導書,下達實施工作指令;召集品牌推廣協調會議、收集各地區品牌、項目的推廣信息、成果、評估、建議等情況及時向集團總部匯報工作;監控、督導各地區公司的品牌推廣工作;負責對接、指導、審核外聘品牌策劃傳播的公關公司或廣告公司的品牌推廣業務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對集團總部負責,統籌、組織工作由集團營銷管理中心負責;由工作小組負責領導委托集團營銷管理中心下指令和召集各地區公司、涉及相關部門和項目公司,確定每項工作的要求和完成時間;各地區公司指派主管品牌負責人參加、落實所屬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業務規范指引由集團營銷管理中心負責, 包括:
1、標準品牌表現形式及推廣訴求;
2、統一對外標準口徑;
3、品牌的使用規范 (包括促銷聯展、房地產行業展銷會、媒體廣告等所有宣傳資料、展版、印刷品);
4、品牌的體現原則。
第二節 地區性品牌推廣管理
每年初地區公司營銷中心根據"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制定的"年度品牌推廣工作計劃"原則及年度樓盤開發、銷售計劃、市場因素及品牌費用指標等,制定各地區年度品牌建設計劃,包括:全年推廣主題、^總體思路、階段劃分、階段主題、媒介組合、費用預算計劃等。
地區性品牌建設方案的編制及計劃的實施由地區公司營銷全面負責,地區公司營銷老總監督。
年度品牌建設方案必須經地區公司營銷老總、總經理及集團領導審批。
根據年度品牌建設方案制定月度品牌建設實施計劃:媒體投放、品牌宣傳活動的開展。月度品牌建設實施計劃必須經地區公司營銷中心、審核部、財務部會簽,報地區公司營銷老總、財務老總審批,并報集團營銷中心備案。
地區公司營銷中心應定期(月度/季度/年度)評估品牌宣傳效果,并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要求、實際發生費用及時調整各階段的(月度/季度/年度)品牌計劃,每季度調整計劃報集團營銷中心備案。
第三節集團新聞宣傳管理
為了避免新聞宣傳工作的失誤,對集團新聞宣傳口徑及接受采訪的工作作出統一的規定。
接受采訪應經審核
1、對已經正式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時須按統一的口徑對外宣傳。對于尚未公開的信息,其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須上報領導審核;
2、項目公司就未經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須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上報各地區營銷中心,經審核通過后才能接受采訪;
3、各地區公司各部門就未經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須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上報上報分管領導,經審核通過后才能接受采訪;
4、集團各部門就我司未經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須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上報分管領導,經審核通過后才能接受采訪;
5、各地區/項目/集團老總接受采訪,則應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報上級老總審批;
6、涉及及集團重大企業策略或發展方向,則須經集團總裁審批。
不得隨意泄露公司情況
有關公司的敏感性資料,如股東身份、土地成本、具體業務計劃、策劃方案、客戶資料、定價策略、審批文件等,未經集團領導批準,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接受采訪的態度要求
1、員工在接受采訪時,內容應僅限對公司或公司項目的介紹,避免以公司名義進行個人的宣傳;
2、一般情況下,接受采訪的人員盡量不要在媒體上以自己的名義注名,宜以"公司某方面負責人"的名義代替;
3、在接受采訪時,被采訪人不得采用惡意攻擊、貶低競爭對手的方式來宣傳自己的優勢。
被采訪者接受完采訪后,應及時將采訪情況向上級領導通報,如有特殊信息或問題,被采訪者須及時將情況向集團營銷中心反映。
接受媒體采訪投訴問題的處理
1、如各項目收到媒體擬采訪我司關于客戶投訴問題的采訪要求時,須了解其身份、意圖、聯系方式等具體情況;
2、項目公司盡快了解有關投訴問題,及時將投訴情況通知被投訴部門的分管領導和地區公司營銷中心,幾方共同商定如何處理,統一口徑。
各地區公司、各地區二級公司、集團各部門須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如遇問題及時反映,認真執行以上工作要求。若個別人員故意向外散布不確信息,或因工作失誤而對集團及項目推廣造成負面影響的,集團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本指引涉及的統一協商工作由集團營銷管理中心負責。
篇2:X房地產集團品牌推廣管理指引
某房地產集團品牌推廣管理指引
第一節全國性集團品牌推廣管理
為了整合集團品牌及聯盟單位的各地區相關資源,加強其在全國范圍的傳播力度,努力塑造全國性房地產企業領先品牌優勢和良好的公眾形象,提升品牌價值以支持各區域市場的開拓工作和營銷工作,特成立"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統管全國范圍內的集團品牌的推廣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由各地區公司的品牌主管負責領導、地區營銷中心、集團管理中心、集團領導等相關人員聯合組成,共同制定品牌推廣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全國性企業品牌建設,協調各區域公司的企業品牌及項目品牌推廣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 工作職能是:建立品牌推廣管理體制,制定品牌統一表現形式,規范品牌推廣標識系統;制定品牌推廣實施方案、各地區品牌及項目的定位、實施指導書,下達實施工作指令;召集品牌推廣協調會議、收集各地區品牌、項目的推廣信息、成果、評估、建議等情況及時向集團總部匯報工作;監控、督導各地區公司的品牌推廣工作;負責對接、指導、審核外聘品牌策劃傳播的公關公司或廣告公司的品牌推廣業務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對集團總部負責,統籌、組織工作由集團營銷管理中心負責;由工作小組負責領導委托集團營銷管理中心下指令和召集各地區公司、涉及相關部門和項目公司,確定每項工作的要求和完成時間;各地區公司指派主管品牌負責人參加、落實所屬工作。
集團品牌推廣業務規范指引由集團營銷管理中心負責, 包括:
1、標準品牌表現形式及推廣訴求;
2、統一對外標準口徑;
3、品牌的使用規范 (包括促銷聯展、房地產行業展銷會、媒體廣告等所有宣傳資料、展版、印刷品);
4、品牌的體現原則。
第二節 地區性品牌推廣管理
每年初地區公司營銷中心根據"集團品牌推廣工作小組"制定的"年度品牌推廣工作計劃"原則及年度樓盤開發、銷售計劃、市場因素及品牌費用指標等,制定各地區年度品牌建設計劃,包括:全年推廣主題、^總體思路、階段劃分、階段主題、媒介組合、費用預算計劃等。
地區性品牌建設方案的編制及計劃的實施由地區公司營銷全面負責,地區公司營銷老總監督。
年度品牌建設方案必須經地區公司營銷老總、總經理及集團領導審批。
根據年度品牌建設方案制定月度品牌建設實施計劃:媒體投放、品牌宣傳活動的開展。月度品牌建設實施計劃必須經地區公司營銷中心、審核部、財務部會簽,報地區公司營銷老總、財務老總審批,并報集團營銷中心備案。
地區公司營銷中心應定期(月度/季度/年度)評估品牌宣傳效果,并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要求、實際發生費用及時調整各階段的(月度/季度/年度)品牌計劃,每季度調整計劃報集團營銷中心備案。
第三節集團新聞宣傳管理
為了避免新聞宣傳工作的失誤,對集團新聞宣傳口徑及接受采訪的工作作出統一的規定。
接受采訪應經審核
1、對已經正式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時須按統一的口徑對外宣傳。對于尚未公開的信息,其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須上報領導審核;
2、項目公司就未經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須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上報各地區營銷中心,經審核通過后才能接受采訪;
3、各地區公司各部門就未經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須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上報上報分管領導,經審核通過后才能接受采訪;
4、集團各部門就我司未經公開的信息接受采訪,須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上報分管領導,經審核通過后才能接受采訪;
5、各地區/項目/集團老總接受采訪,則應將采訪提綱和回答重點報上級老總審批;
6、涉及及集團重大企業策略或發展方向,則須經集團總裁審批。
不得隨意泄露公司情況
有關公司的敏感性資料,如股東身份、土地成本、具體業務計劃、策劃方案、客戶資料、定價策略、審批文件等,未經集團領導批準,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接受采訪的態度要求
1、員工在接受采訪時,內容應僅限對公司或公司項目的介紹,避免以公司名義進行個人的宣傳;
2、一般情況下,接受采訪的人員盡量不要在媒體上以自己的名義注名,宜以"公司某方面負責人"的名義代替;
3、在接受采訪時,被采訪人不得采用惡意攻擊、貶低競爭對手的方式來宣傳自己的優勢。
被采訪者接受完采訪后,應及時將采訪情況向上級領導通報,如有特殊信息或問題,被采訪者須及時將情況向集團營銷中心反映。
接受媒體采訪投訴問題的處理
1、如各項目收到媒體擬采訪我司關于客戶投訴問題的采訪要求時,須了解其身份、意圖、聯系方式等具體情況;
2、項目公司盡快了解有關投訴問題,及時將投訴情況通知
被投訴部門的分管領導和地區公司營銷中心,幾方共同商定如何處理,統一口徑。
各地區公司、各地區二級公司、集團各部門須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如遇問題及時反映,認真執行以上工作要求。若個別人員故意向外散布不確信息,或因工作失誤而對集團及項目推廣造成負面影響的,集團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本指引涉及的統一協商工作由集團營銷管理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