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用地】 是指房屋以及按照規劃要求的配套設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房屋占用的土地和按照規劃要求的配套設施占用的土地。
一、房屋用地面積
【房屋用地面積】房屋用地面積是以丘(地表上一塊有界空間的地塊)為單位進行測算。下列土地不計入用地面積:
(1)無明確使用權屬的冷巷、巷道或間隙地;
(2)市政管轄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已征用、劃撥或者屬于原房地產證記載范圍,經規劃部門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設的用地;
(4)其他按規定不計入用地的面積。
二、房屋用地按用途分類
1.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供居住的各類房屋用地。
2、工業倉儲用地
【工業用地】 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
【倉儲用地】 是指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
3.商業金融業用地
【商業服務業用地】 是指各種商店、公司、修理服務部、生產資料供應站、飯店、旅社、對外經營的食堂、文印騰寫社、報刊門市部、蔬菜購銷轉運站等用地。
【旅游業用地】 是指主要為旅游業服務的賓館、飯店、大廈、樂園、俱樂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誼商店等用地。
【金融保險業用地】 是指銀行、儲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用地。
4.市政用地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是指自來水廠、泵站、污水處理廠、變電(所)站、煤氣站、供熱中心、環衛所、公共廁所、火葬場、消防隊、::郵電局(所)及各種管線工程專用地段等用地。
【綠化用地】是指公園、動植物園、陵園、風景名勝、防護林、水源保護林以及其他公共綠地等用地。
5.公共建筑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是指文化、體育、娛樂、機關、科研、設計、教育、醫衛等用地。其中:
【文、體、娛用地】 是指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紀念館、體育場館、俱樂部、影劇院、游樂場、文藝體育團體等用地。
【機關、宣傳用地】 是指行政及事業機關、黨、政、工、青、婦、群眾組織駐地、廣播電臺、電視臺、出版社、報社、雜志社等用地。
【科研設計用地】 是指科研、設計機構用地。如研究院(所)、設計院及其試驗室、試驗場等科研、設計用地。
【教育用地】 是指大專院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學校、干校、黨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業余進修院(校)、工讀學校等用地。
【醫衛用地】 是指醫院、門診部、保健院(站、所)療養院(所)、救護站、血站、衛生院、防治所、檢疫站、防疫站、醫學化驗、藥品檢驗等用地。
6.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是指鐵路、民用機場、港口碼頭及其他交通用地。其中:
【鐵路用地】 是指鐵路及場站、地鐵出入口等用地。
【民用機場用地】 是指民用機場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港口碼頭用地】 是指專供客、貨運船??康膱鏊玫?。
【其他交通用地】 是指車場(站)、廣場、公路、街、巷、小區內的道路等用地。
7.其他用地
包括軍事設施、涉外、宗教、監獄類特殊用地、水域用地、水田菜地旱地園地類農用地和各種未利用土地、空閑地等其他用地。
三、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 是指國家用于維護土地所有制,調整土地關系,合理組織土地利用,以及貫徹執行國家在土地開發、利用、保護、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而采取的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的綜合性措施?,F階段我國土地管理的實質是政府處理土地事務、協調土地關系的活動::,即行使國家權力的過程。
【地籍】是指反映土地的位置(地界、地號)、數量、質量、權屬和用途(地類)等基本狀況的簿籍(或清冊),也稱土地的戶籍。
【地籍管理】 是指國家為取得有關地籍資料和為全面研究土地的權屬、自然和經濟狀況而采取的以地籍調查(測量)、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和土地分等定級等為主要內容的國家措施
【土地使用權劃撥】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篇2:房地產統計指標解釋--住房制度改革篇
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內容是:把住房建設投資由國家、單位統包的體制改變為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體制;把各單位建設、分配、維修、管理住房的體制改變為社會化、專業化運行的體制;改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為住房分配貨幣化;
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和以高收入家庭為對象的商品房供應體系,建立以最低收入居民為對象的廉租住房制度;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險,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并存的住房信貸體系;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交易市場和發展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逐步實現住房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促進房地產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
一、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實情況
(一)公有住房改革情況
【公有住房平均租金】是指本行政轄區內公有住房的平均租金水平。見《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文件,以下簡稱《決定》)。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是指由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應由低收入居民家庭負擔的廉租住房租金標準。見《通知》及《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0號)。
【現有公有住房總量】是指本轄區內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所有的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的總建筑面積。見《通知》、《決定》及《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建住房[1999]209號)。
【公有住房已出售總量】是指已經按標準價、房改成本價、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或市場價等向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總建筑面積。
【當年出售量】是指報告期內按標準價、房改成本價、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或市場價等向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總面積。
【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房改成本價】是指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房改成本價。見《決定》、《通知》。
【公有住房售房款累計總額】是指出售公有住房所得房價款的總額。
【售房款累計余額】是指出售公有住房所得房價款的帳面現存剩余總額。
【售房款累計使用】是指按規定提取公共維修基金、提取房管所轉制資金、提取房管所轉制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總數額。
【提取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規定所提取的公共維修基金數額。
【提取房管所轉制資金】是指按規定所提取的房管所轉制資金數額。
【發放住房補貼】是指用于發放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數額。
(二)財政撥款單位住房補貼資金
【本年實發單位數】是指本年內實際發放住房補貼的單位個數。
【本年實發人數】是指年末實際發放住房補貼的職工人數。
【上年末累計實發總額】是指截至上年末住房補貼累計發放的數額。
【本年實發額】是指本年住房補貼資金專戶內新增的繳存額。
【本年末累計實發總額】是指截至本年末住房補貼累計發放的總數額。 【上年末累計提取總額】是指截至上年末住房補貼累計提取的總數額。
【本年提取額】是指本年內職工提取的住房補貼數額。
【本年末累計提取總額】是指截至本年末職工住房補貼累計提取數額。
(三)廉租住房保障情況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廉租住房對象】是指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申請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數。
【實物配租方式】是一種對符合雙困家庭標準的家庭實施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即由政府以低廉的租金向其提供符合一定標準的普通住房。
雙困家庭標準:是指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
【租金補貼方式】是一種對符合雙困家庭標準的家庭實施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即由雙困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由政府按照一定標準給予租金補貼。
【其他解決方式】是除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以外的,對符合雙困家庭標準的家庭實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其它方式。
【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是指當地政府從財政劃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和其他渠道籌集的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數額。
【廉租住房資金使用】是指實物配租、租金補貼和其它方式,已經使用的廉租住房資金的數額。
二、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住房公積金由在職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按職工個人月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存入個人公積金帳戶,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一)住房公積金來源
【繳存比例】是指經當地政府批準的報告期內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正在執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本期應繳職工人數】是指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所轄區域內的城鎮在職職工人數。
【本期實繳職工人數】是指期末實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人數。
【上期末繳存余額】是指截至上期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扣除上期末累計提取額后的數額。
【本期應繳存額】是指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職工本期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數額。
即,應繳住房公積金數額=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職工人數×當地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當年職工繳存比例+當年單位繳存比例)。
【本期實繳存額】是指本期住房公積金專戶內新增的繳存額。6月30日結算后應加上結算利息。
【上期末個人提取額】是指截至上期末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累計提取數額。
【結轉利息】是指每年6月30日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中華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為職工結算的利息。
【本期末繳存總額】是指截至報告期末住房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數額。
【本期末繳存余額】是指截至報告期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扣除上期末和本期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后的余額。
(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及分配
【年業務收入】是指本年度管理中心各項業務收入的實際發生數額。
【本年業務支出】是指本年度管理中心各項業務支出的實際發生數額。
【本年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積金運作過程中的各項業務收入與各項業務支出的差額。
【本年管理費用】是指本年度按規定提取的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數額。
【本年末風險準備總額】是指截至本年末按規定累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的數額。
【本年末風險準備余額】是指截至本年末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的余額。
【本年末廉租住房補充資金總額】是指截至本年末累計提取的廉租住房補充資金的數額。
【本年末廉租住房補充資金余額】是指截至本年末提取的廉租住房補充資金的余額。
(三)住房公積金使用
【上期末貸款余額】是指上期末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的貸款余額。
【本期發放額】是指本期發放的貸款數額。
【本期回收額】是指本期回收的貸款數額。
【本期貸款總額】是指截至本期末累計貸款數額
【本期末貸款余額】是指期初貸款余額(即上期末貸款余額)加上本期新增貸款發放額減去本期貸款回收額。
【逾期貸款額】是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歸還的貸款余額。
【本期放貸戶數】是指本期發放貸款的戶數。
【期末累計放貸戶數】是指截至本期末發放貸款的總戶數。
【本期末逾期貸款戶數】是指截止本期末未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的戶數。
【本期國債購買額】是指本期購買國債的數額。
【本期末國債余額】是指截至本期末利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余額數。
篇3:房地產統計指標解釋--房地產行業學會、協會篇
【房地產業協會】是指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注冊登記、隸屬于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相關人員自愿參加組成的行業自律性組織。
【房地產估價師學會】是指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注冊登記、隸屬于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由房地產估價人員和房地產估價機構自愿參加組成的行業自律性組織。
【物業管理協會】是指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注冊登記、隸屬于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由物業管理企業和相關人員自愿參加組成的行業自律性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