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崗位責任制度
音樂課是向學生進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教師應自覺貫徹執行教育方針,以育人為目標,忠于職守,努力工作,并不斷提高自己,使自己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素養,有較豐富的業務知識及熟練的專業技藝,在聲樂理論各方面均有一定造詣。
備課:
1.學習現行音樂教學大綱與現在使用的音樂課本,擬訂全學年和學期計劃,妥善安排教學進度,使唱歌教學、音樂知識講授、音樂欣賞、器樂學習等各個方面,均能系統協調地進行。
2.學年工作計劃,使教學工作,課外活動及重大音樂活動,培優補差等工作均能有計劃、有目標地進行。
編寫教案:
1.首先要鉆研教材,把握要領,要分析教材的重點、難點,充分發掘教材的教育意義,從而確定本課的教學目標和要求(包括音樂基礎知識與技能的訓練,能力培養與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內容),再設計出清楚的教學過程。
2.教案的格式內容一般應有:課題(內容),目的要求,重點難點,教學過程,時間分配,教法運用,教具準備等。
3.教研組長、教導處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案,學年結束時教案歸檔。
上課:
1.音樂課一般過程是:(以唱歌課為例)
a.組織教學。
b.發聲、視唱、聽音及基本訓練、復習。
c.教授新課(應占較多時間)。
d.復習、鞏固、小結。
應強調講求實際效果,允許改革創新,取舍或加強某個環節。
2.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力求課堂有較高效率和較佳效果,注重知識傳授、技能訓練與趣味性結合,使學生感受到美的教育并在有樂趣中掌握基本的知識技能,寓思想教育于藝術教育之中。
3.唱歌教學要注意科學的發聲訓練,應十分重視保護學生的(特別是變聲的學生)嗓子,防止音量過大與持續時間過長的不良現象,音樂教室要布置整潔,溫度、濕度適宜,為學生唱歌創造良好環境,要使用鍵盤樂器教唱和正音。
4.教師要注意為人師表,按時上課下課,課中不做與本課無關的事,衣著整潔大方,言談舉止莊重,講普通話,專業述評準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并認真聽取學生意見,改進教學。
課外活動:
根據學校實際,可以組織興趣活動小組(如合唱隊,小樂隊,軍樂隊……等),有專人負責輔導,有計劃地進行科學訓練,以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擴大藝術視野,培養對音樂有愛好或特長的人材。
成績考核:
1、學生學過的歌曲、音樂知識(含樂理)、欣賞知識、器樂演奏技能等,均可進行考核。
2、注意結合教學,加強平時考查,期末可以安排專門時間集中考核,一般屬于理論性的知識,可以采取筆試。
篇2:中學音樂教室管理制度
海路中學音樂教室管理制度
1.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2.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3.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同時上報總務部門解決.
4.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5.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并令其照價賠償.
6.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墻壁潔,門窗亮,地面凈,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7.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嘩.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8.授課后,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9.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為其它教學或活動.
10.音樂教室為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為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它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篇3:某學校音樂室管理規定
> 學校音樂室管理規定音樂室規則
一、進入音樂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內安靜。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樂器、設備。
三、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樂器、設備,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
四、聽從老師指揮,正確使用音樂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器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