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團員干部職責
第1條 團支部書記職責
1、團支部書記在學校黨支部和團委的領導下,在行政領導和班主任指導下,負責全班團的工作。
2、根據上級要求安排支部工作,制定工作計劃,督促檢查各委員分工,進行工作總結,定期匯報工作。
3、組織團員學習,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發揮團支部和團員的模范作用,積極取得班主任指導。
4、主持團員大會、團支委會,安排支部活動,并積極配合班長工作。
第2條 團支部副書記職責
1、書記在時,副書記是書記的主要參謀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團員所承擔的工作外,還要對有關委員的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2、書記不在時,要代替書記全面開展工作,保證支部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3條 組織委員職責
1、檢查團的紀律,進行團知識教育。
2、做好團員發展對象的了解、培養、審查工作。負責撰寫團員發展報告,負責志愿書審查、新團員談話、以及團活動統計等工作。
3、建議團支部定期舉行組織生活會,對違反紀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4條 宣傳委員職責
1、組織對團員進行政治學習,時事教育,定期上團課。
2、記錄匯報好人好事,發現培養典型,保存團員材料、團的報刊雜志,并積極組織團員向有關報刊投送稿件。
3、反映團員要求,并積極組織適合團員青年特點的豐富多彩的集體活動。
篇2:某中學優秀團干部、團員評選制度
> 中學優秀團干部、團員評選制度為了加強團的自身建設,提高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質,表彰先進,樹立榜樣,鼓勵和激勵廣大團員青年積極進取,奮發成才,并推動我校校風與學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冊共青團員。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團員
1、積極要求進步,認真學習黨、團有關知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團的紀律,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團員注冊,履行團員義務和權利。
3、注重品德修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舉止文明,交往得體。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5、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學習刻苦認真,成績優秀。
6、積極參加校園各項活動,在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7、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青年志愿者活動。崇尚科學,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8、積極參加班級工作,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模范作用強。
9、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在團的組織和宣傳教育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二)優秀團干部
1、符合優秀團員的全部評選要求。
2、熱愛本職工作,以身作則,能夠帶領和組織團員青年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注意了解和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情況,及時反映和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并能主動進行疏導教育工作。
4、堅持原則,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在團員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號召力。
三、評選程序
1、評選工作要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皟炐銏F員”、“優秀團干”每學期評選一次。
2、各團支部要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做好評選工作,并及時將人選名單上報校團委。
3、各班團支部上報人選經校團委審核后,在全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3天,學生對初選結果如有異議或意見,可向校團委提出,校團委對同學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的取消其評選資格。
4、在推薦的校優秀團員中,擇優選送上級團組織表彰(名額視當年上級團組織分配名額而定)。
5、校團委將公示后的優秀團員名單及材料存檔備案。
四、表彰辦法
1、評選出的優秀團干、團員填寫《優秀團干申報表》、《優秀團員申報表》,由校團委進行表彰獎勵。
2、獲獎者在獲獎名單公布一年內受到國家法律法規或校規校紀處分者,將取消稱號,并追回證書。
五、本評選辦法由校團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