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公文流轉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公文流轉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特制定公文流轉制度如下:
(一)收文辦理(13個環節)
凡上級、同級來文和下級請示、報告,一律為收文。
1. 簽收
(1)在機要局或郵政局的送件單上簽字,注意核對、清點,急件應注明簽收具體時間。
(2)在黨政網公文交換中心及時下載、存儲、打印非密級公文??h委、縣政府、縣委辦、縣政府辦、上級業務部門的文件必須下載處理。嚴禁截流文件,不送領導。辦公室最大的問題是擅自做主,要多請示、多匯報。
2. 登記。按“收文登記簿”上的要求逐項做好公文的分類登記工作,包括:來文機關、收文時間、字號、標題、緩急程度、密級、份數等。
3. 閱文。對每一份公文,均應認真閱讀,了解內容,弄清需要辦理的事項。
4. 擬辦。附上收文或請示、報告處理箋,按處理箋上的項目逐一填寫,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在擬辦意見欄內簡要說明需要解決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
5. 呈辦。送辦公室分管領導,如分管領導不在,可直接送單位主要負責人。與公文相關的文件、資料一并呈送。
6. 轉辦。將領導實質性批示登記以后,需轉股室的應及時通知受文單位來人取件,涉及多個股室的要復印,分別通知,并請取件人在原件或登記簿上簽字。
7. 催辦。領導批示轉出后,要及時與股室取得聯系,進行催辦,掌握辦理進程,按時限期辦理結果報批示領導。
8. 協辦。涉及股室辦理的事項,由辦公室協助主辦單位做好協調工作,督促股室按領導批示認真落實,或提出處理意見送領導審定。
9. 發文。如需發文相關部門代擬文稿,交辦公室審核進入發文程序。
10. 回復。股室辦結后將辦理結果回復辦公室;重要文件的辦結情況,由辦公室主任向作批示的領導報告。請示辦結后要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報文單位作出回復。
11. 歸檔。收文件辦結后,所有實質性批示均由辦公室文秘人員復印2份,送辦公室匯編和留存備查,原件注明辦結后分類歸檔。
12.清理。每周一將上周辦結文電分類清理送辦公室分管領導閱;未辦結的,向辦公室分管領導作出說明。
13.絕密件和特提、特急件的辦理。絕密件收文后及時登記;由辦公室主任用專用文件夾呈送單位主要負責人閱,不得擅自擴大閱文范圍;送閱文件后,須立即存放保險柜,并作好登記;在規定時限內清退回發文單位,所有清退文件須通過機要渠道傳遞,并保留依據。特提、特急件、縣領導批示件收到立即辦理。
(二)發文辦理(9個環節)
凡以單位的名義印發的文件,均由辦公室按程序進行校核,確保公文質量和印發時效。
1. 接件。接件時,應首先確認來文單位的材料是否符合報批程序有關規定。
(1)部門(單位)報請以縣委、縣委辦公室或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批轉、印發的文件,其文件代擬稿應以部門(單位)正式文件或由其負責人簽字后上報。
(2)凡需由縣委、縣政府或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的文件,由黨委部門、人大機關、政協機關、軍事機關、群團部門或法院、檢察院代擬并報送的,先送縣委辦公室秘書科辦理,再由縣委辦公室轉縣政府辦公室秘書科辦理,由政府部門代擬并報送的,先送縣政府辦公室辦理,再由縣政府辦公室轉縣委辦公室秘書科辦理。
(3)除領導明確要求報送給本人的外,來文單位一律不得將代擬稿直送縣委、縣政府領導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領導。
(4)來文單位應提供以縣委、縣委辦公室或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相關依據:縣委、縣政府領導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領導關于來文或代擬稿內容、發文規格、發文形式等方面的批示或指示;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或縣委領導、縣政府領導等主持召開的專門會議研究同意或明確要求行文的決議或決定;省、市委局辦對同類工作或處理同類問題印發的文件。
2. 承辦。接件后,接件人員及時報告,由辦公室領導統籌后交有關公文辦理人員承辦。
(1)公文校核承辦工作實行首辦責任制。
(2)承辦人員應根據對簽收材料的初步審核情況及時附《處理箋》,并據實填寫“緩急程度”、“密級”、“標題”、“編號”、“承辦人”、“來文單位”、“承辦時間”等內容。
3. 審核
(1) 嚴把行文關。嚴格按照行文規則要求和精簡文件規定,審核擬發公文是否規范,行文發布是否必要。
(2)嚴把政策關。公文內容必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做到與上級精神相一致、與已有政策相銜接、與本縣實際相符合。需征求有關部門(單位)意見的,應通過電話、函詢、印送征求意見稿、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征求意見、協調研究,并做好記錄。
(3)嚴把法律法規關。公文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闡述和反映本機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要時,可將文件送縣政府法制辦審核。
(4)嚴把內容關。公文內容要做到主題鮮明、重點突出、材料真實、判斷準確、結構嚴謹、內容完整、邏輯嚴密、條理清晰,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盡量減少關于重要性或意義的一般性論述。
(5)嚴把文字關。公文應做到文風平實質樸、文字準確
簡練。遣詞用句符合現代漢語語法和語言習慣,符合公文書面語言規范和特點。
(6)嚴把格式關。公文格式應做到文種選擇恰當、行文形式準確、文件體式規范。
4. 送簽。將《處理箋》、送簽清樣、來文審核底稿及征求意見的情況、相關背景材料從前至后依次排列整理成送簽全套件,根據分管室領導審簽意見按程序轉送有關單位審核、辦理,或呈報有關領導審簽。嚴禁出現逆向流轉。
5.復核。由辦公室領導復核文件審簽程序是否完備規范。審簽程序不完備、不規范的,應補齊或糾正。
6. 付印。由承辦人員按照公文辦理有關程序和規定對文件進行編號并填寫成文日期、印發日期、印制份數等。
7. 發文。涉密文件以紙質文件編號印發,做好取件登記。非涉密文件按發文范圍及時從網上發出。將word制作成PDF文檔,蓋上電子印章后按發文范圍網上發出。
8. 歸檔。文件歸檔共存2份,l份備查,1份歸檔。歸檔辦件從上至下依次包括文件處理箋、文件付印清樣、領導審核修改的清樣、承辦人員審核修改的底稿、來文單位報請行文的文件以及其他所附材料、文件成品。
9. 倒查。辦件歸檔后,承辦人員應立即對完成的公文校核工作進行倒查,確保各個環節要求均按規定落實到位。
篇2:總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總公司公文處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EE公司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質量,根據《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公文是總公司實施有效管理的公務文書,是上呈下達,用以傳達貫徹總公司領導的意圖和決策,發布規章,請示和答復問題,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全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管理機構,主管總公司并負責指導各專業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四條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應當設立辦公室或配備專人負責公文處理工作。文秘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具備有關專業知識。
第五條在公文處理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公司保密工作條例》,確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六條總公司的公文種類主要包括。
(一)條例:由總公司制定或批準,規定公司重大事項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帶有規章制度性質;
(二)規定: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業務及其他事務制定帶有約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時期,對一定范圍的工作實行的慣例性做法;
(四)通知:發布規章制度,傳達總公司領導指示及要求各所屬單位周知、辦理或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調動及其他事務性內容的傳達;。
(五)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事項或情況;
(六)請示:下級向上級就某一問題或事項請求指示與批準;
(七)報告: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復上級的詢問;
(八)批復:對請示事項予以答復;
(九)會議紀要: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及主要議定事項;
(十)函:同級或與業務往來單位相互之間商洽工作,資詢答復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示等。
第三章 公文辦理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發文單位、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印章、發文時間、抄送單位等部分組成。
第八條發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時間為準;聯合行文的,以最后簽發單位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
第九條公文辦理分為收文和發文。收文辦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傳閱、收回存檔、銷毀等程序;發文辦理一般包括擬稿、審核、簽發、用印、登記、發迭、原件歸檔峙肖毀等程序。
第十條公文簽收應由專人負責。簽收時須對來件嚴格檢查,明確無誤后方可簽字或蓋章。
第十一條收文拆封后應對文件進行認真清點,按內部或公開文件分類登記,注明收文日期、標題(簡要內容)、來文單位、密級等并編號。
第十二條總公司辦公室收文,存檔一份,另一份呈送總公司領導,根據總公司領導批示送總公司有關部門或專業公司傳閱,必要時轉發有關子公司。
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各部門的正式行文應同時抄送總公司辦公室。
文件傳閱應堅持文不橫傳的原則并建立傳閱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因業務需要查閱某文件須經辦公室同意,必要時須報有關領導批準。涉及密級文件,按照《總公司保密工作執行條例》。
第十四條密級高的文件,應鎖在保險柜內,不得鎖在辦公桌抽屜內過夜。
第十五條總公司正式文件須經總公司總經理簽發??偨浝黼x京時,~般事務性行文報請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酌定;凡涉及資金轉移、資金挪用、聯營參股、下設機構等重要事宜且需急辦的,由辦公室電話請示總經理后,報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簽發。
第十六條總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寫、制發由辦公室負責。
第十七條各部門以總公司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業務性文件,需將打印稿送辦公室審核后制文,按上條規定簽發。
第十八條各部門在本身職能和工作范圍內下發的業務性通知,經分管領導同意,可以自己名義發出,但應送辦公室進行文字審核。
第十九條會議通知、轉發有關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臨時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EE公司系統內)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同意,以辦公室名義發出。
第二十條發文的密級按《總公司保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章 公文歸檔和銷毀
第二十一條公文辦理完畢,應及時將公文定稿(包括領導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關材料立卷歸檔。
第二十二條調取、查閱存檔公文須經總公司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二十三條沒有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經過鑒別和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可以定期銷毀。銷毀秘密文件,應當進行注銷登記,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專業公司、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總公司其它有關公文處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篇3:某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制度
1.公文的種類
1.1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
1.2通告:適用于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1.3通知:適用于發布規章、傳達要求、員工的職務任免聘用、會議。
1.4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員工違紀處罰。
1.5報告:適用于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反映情況,不需要上級回復及批示。
1.6請示:適用于向上級部門請求指示、批準,需要上級批示。
1.7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決定事項。
1.8函:適用于不相隸屬單位之間相互商洽業務、詢問和答復問題等。
2.發文
2.1凡以公司名義制發的文件,一般文件由總經理以上人員簽發,重要文件需請示執行董事同意后,由有關部門負責擬稿,由執行董事簽發。
2.2公司所有簽發的文件底稿,由秘書進行登記,統一編號后打印、校對,蓋章后發出。
2.3以部門名義發文,由文件起草部門打印、校對,按照印章使用程序辦理相應手續蓋章后發出。
2.4復印公司內部傳閱文件,使用已復印過的單面紙或進行雙面復印,以節省開支。
2.5發文要有記錄,文件接收人需要在發文登記表簽名。
3.公文格式
3.1公文一般由發文字號、緊急程度、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印章(簽名)、成文時間、抄報及抄送單位等部分組成。
3.2發文字號格式:部門簡稱+(年號)+文件編號(**號),例如行政人事部發文:行政人事(20**)012號,表示行政人事部20**年發的第12次公文。
3.3緊急文件分別標明“特急”、“急件”。
3.4公文標題應準確簡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內容,并準確標明公文種類,標題舉例:“關于******請示”(報告、通知、決定、通報)。
3.5公文除會議紀要外,應加蓋印章,印章加蓋應騎年壓月。
3.6公文統一簡體字,題目用黑體字,正文用仿宋體。
4.行文規則
4.1“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只寫一個主送上級,如需同時送其它上級,應當以抄送形式,有相關聯的事可以一文多事。
4.2“報告”中不得帶請www.zonexcapitaltr.com示事項。
4.3行文統一使用《簽報單》并付上公文,給各級領導批示。
5.公文立卷、歸檔及銷毀
5.1公文收、發完畢后,各部門應及時將公文整理立卷,以便日后查閱。
5.2沒有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經過主管領導批準,可以定期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