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學年四年級下學期音樂教學工作計劃
z中心小學: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使學生在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發展,音樂課是美育教育的一部分,要著重培養學生在歌唱和感受音樂的能力,通過音樂的藝術形象,培養學生的遠大理想,陶冶情操,啟迪情操,啟迪智慧,促進孩子們身心健康的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選就一代社會主義新人發揮重要作用。
二、教學任務
1、學會課本上的全部歌曲,通過 歌曲的演唱,使學生更加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學習、愛科學、愛科學、愛大自然、愛生活。
2、學會如下讀譜知識:弱起小節、速度記號、跨小節的切分音。
3、認真完成課后的綜合訓練,通過練習逐漸提高學生的創作旋律、填寫旋律的能力,并逐漸學會辨別三和弦的和諧是否。
4、上好欣賞課,通過欣賞,擴大學生的視野,以音樂的藝術形象有力的感染和鼓舞學生。在上好欣賞課的同時,認真介紹民族樂器的“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提高學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還要介紹世界著名音樂家莫扎特和冼星海的生平事跡,學習他們頑強拼搏的奮斗精神。
三、教學重點、難點分析
教學重點:以審美體驗為核心,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創造思維。
教學難點:審美情操的培養,實踐能力的培養,培養學生的創造精神和合作精神的能力。
四、學情分析:
1、二、三年級的歌曲都是單聲部歌曲,唱二聲部歌曲比較困難,兩個聲部分別唱效果都不錯,而合在一起難協調統一。因此,要加強練習。
2、在唱歌、視唱和聽音練習方面,大部分同學都有了一定的基礎,但每班還有四五個音樂上的后進生五音不全,我們要多給這些同學一些關心和愛心,使他們盡快的喜歡起音樂來,讓他們高興起來,盡快脫掉“樂盲”的帽子。
3、在欣賞方面,大多數學生圖個熱鬧,而對曲目的主旋律不熟悉或知之甚少,學生不知道音樂美在哪,就很難激發學生欣賞音樂的情緒,達不到預期的目的。因此 ,需要學生先熟悉旋律,再做欣賞。
五、工作措施
1、認真備課,認真學習音樂教學大綱,全面了解本學期的教學任務,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
2、認真上課,課堂使教師完成教學任務的主要陣地,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是完成教學任務的主要手段,課堂教學力求思路清晰,結構嚴謹,符合學生的認識規律,教學生動形象,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積極參加組里的教研活動,多聽同行老師們的課,吸取他們的長處,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和教學能力。
4、積極大膽的使用現代化的電教設備,加大教學容量,提高課堂教學效果。
5、密切聯系學生,經常征求學生對老師的意見,不斷改進教法,提高教學效果,爭取大面積的豐收。
六、教材分析
本學期教材的知識結構體系分析和技能訓練要求。本冊教材內容有:共分為六個單元,每個單元包括感受音樂,表現音樂,創造音樂以及學習和音樂文化的廣闊天地等內容,這些內容均有機的聯系。本學期教學內容包括唱歌、欣賞、器樂、律動、創編等。要求如下:
唱歌:學習用正確的口形歌唱,咬字吐字清晰。學習正確的呼吸及連音演唱方法,能夠很好的表現歌曲的情感。欣賞:欣賞優秀的歌曲、樂曲、民歌、民間歌舞、民間器樂曲,感受音樂的不同情緒。器樂:認識各種打擊樂器,并學會正確的演奏方法,逐漸培養兒童的音樂創造力和協作能力。律動:要求學生配合音樂,跟老師示范,在技能訓練上,注意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
篇2:小學音樂教學工作計劃5
小學音樂教學工作計劃5
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教學時間,更加有效地完成教學目標,根據我校音樂教學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教學計劃。
一,教育理念的思考,必須強調“以學生發展為本”。
以往教學從教師的“教”考慮較多,以教師為主,很少考慮學生的學。它的理念是建立在‘教師中心論”上,強調教師作為教育的主體,學生通過教師的教、傳授去獲取知識,因此學生往往處于被動的狀態中學習?,F代教育的理念,強調學生的學,以學生為本。所以教育理念定為“以學生發展為本”。
二,音樂教育要面對全體學生,也應當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
音樂教育的目標之一就是要完善學生的個性,一切音樂教學活動都不應該強求一致,應該允許學生的個性得到充分自由的發展,允許學生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允許學生有個性化的獨立見解。這一切,是與面向全體學生相輔相成。
三,鉆研教材編寫的思路。
教材編寫的思路是:以審美為中心,以(音樂)文化為主線,以(音樂)學科為基點,加強實踐與創造,加強綜合與滲透,把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貫穿于始終。
1.以審美為中心
為此,在整個教學過程中,要以音樂的美感來感染學生,要以音樂中豐富的情感來陶冶學生,進而使學形成健康的音樂審美觀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必要的音樂審美能力。
2.以(音樂)文化為主線
我們通過學習,認識到作為普通小學的音樂教育,藝術教育為內容,把單純的音樂拓寬為音樂文化是素質教育的需要,因此本教材的內容,音樂與人、音樂與社會、音樂與民族、音樂與大自然的聯系等等,把音樂置身于大文化背景之文化主題組織教材。
3.以(音樂)學科為基點
從音樂的諸要素的感性體驗認識;從最基本時值“一拍”到各種音符時值;從單拍子到復拍子;從單一音色到復合音色;舞步到動作組合;從打擊樂器到有固定音高的簡易樂器的演奏等等,讓學生在實踐操作中,逐步獲得學習音樂必需掌握的淺顯音樂基礎技能。
4.加強實踐與創造
音樂課是實踐性很強的教學活動。教學活動要特別重視學生的參與和實踐,重視學生感受、體驗、表現音樂的情感,重視學生體驗、表現、鑒賞音樂的美。在教材的編創與活動中,編有大量的實踐要求,讓學生與活動中去體驗音樂的美感,提高他們的音樂感受、表現、創造的能力。小學的音樂創造非專業意義上的音樂創作,主要表現為即興演唱、演奏和形體動作(律動、舞蹈),也表現為旋律的編創,以及對音樂的不同演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