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為什么助長了業主欠費之風
司法訴訟是物業服務企業最后的救濟途徑,但也充滿重重障礙,法院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對業主欠費案件采取謹慎態度,限額受理案件或者拖延宣判時間:第一方面20**年北京某區人民法院判決欠費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欠費,對其中16名欠費業主進行了強制執行,結果引發群體事件,并受到各方質疑,自此之后,北京多數區縣人民法院出于維穩的考量,規定每年物業服務企業訴欠費業主不能超過5人,超過不予受理;第二方面法院認為物業服務企業在未與業主充分溝通的情況下,簡單地對欠費業主一訴了之,讓法院替其追債;第三方面因物業服務合同的標的是對物業共用部分的維修養護,不具有可逆性,對物業企業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缺少客觀、專業的判定,給法院審判工作帶來困難。
物業服務企業綜合起訴成本、判決效果等因素,對司法起訴也持謹慎態度,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方面法院一般以調解為主,滯納金基本不予支持,經常采取折中手段,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酌情減免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這對欠費業主起到負面的激勵作用。
第二方面對拒不執行的欠費業主,法院強制執行力不足,畢竟“老賴”是法院多年的難點工作,何況物業服務費金額小不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很多時候物業服務企業拿著判決勝訴書,卻仍然拿不到錢。北京昌平區某業主曾驕傲地賣弄,為躲避法院執法人員每天早出晚歸,區人民法院兩年未能找到他。想想也真是醉了,為了幾千元值得嗎?
第三方面是起訴欠費業主欠款能否追回未可知,但是與欠費業主“撕破臉”是確定的,而且實踐證明很多欠費業主都是“不好惹”的。北京東城區某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得到大多數業主的認可,通過業主大會決議調高了物業服務費,在上調費用的同時法院正好判決一名欠費業主補交欠費,欠費業主通過信訪要求撤銷業主大會決議,街道辦事處頂不住壓力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暫停提價,物業服務企業隨后撤離小區,業主委員會也集體辭職,目前暫無物業服務企業愿意以原物業服務費用標準接管該小區,小區陷入混亂。
公正、公平的司法判決是惟一、有效解決物業欠費問題的手段,如果過多考慮社會維穩,而刻意忽視法律核心價值,那司法的作用會大大降低,法律在人民心中權威性也會大打折扣,并且讓其他交費業主為欠費業主買單也有失公平,斷了物業服務企業合法申訴的渠道,讓他們何去何從呢?
篇2:物業公司起訴欠費業主民事訴狀樣本
物業公司起訴欠費業主民事訴狀樣本
民事訴狀
原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負責人:** 職務:總經理
電話:********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被告:** 性別:* 年齡:** 歲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住所地:****************
電 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給付****年**月至****年**月物業管理費*****元
2、請求判令被告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的滯納金直至結清全部物管費,截止****年**月**日應支付滯納金為****元;
3、請求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告系原告所管理的********的業主,被告在接收物業時(****)按《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定了《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并約定按建筑面積**元/㎡收取物業管理費。在被告欠費期間,原告對其物業安全、清潔及維護等進行了系列的物業管理工作,在原告提供服務之同時被告從****年**月起一直未交物業管理費。經原告工作人員多次催促未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請法院給予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章)
篇3:物業公司暫停服務溫馨提示(業主欠費)
**市SS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暫停服務溫馨提示
QR-GK-023A/01/1
尊敬的室業主/住用戶:
經核實,您尚欠我公司20年月至20年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水費/電費等費用共計元,(物業管理服務費:元;水費:元;電費 :元;其他:元)。
由于您所欠費用過多,現已嚴重影響到我公司的正常管理和服務活動,并影響到小區其他業主的利益。為了確保您正常的生活秩序,敬請您于20年月日前交齊所欠款項;否則管理處將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約定的條款,從20年月日下午時起,暫停對您的相關服務,直到您交清所有欠款(包括由此帶來的滯納金)為止,并適時安排起訴。
由此引起的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市SS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二00年月日
業主/住用戶簽收:簽收時間:
聯系電話:
注:本單一式兩份,業主/住用戶一份,管理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