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保安服務合同

5014

保安服務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事項

  1.服務內容

  (1)乙方派出保安員為甲方提供(在需要處劃√確認) 門衛 巡邏 秩序維護 守護 監控 押運 隨身護衛 安全檢查 安全技術防范 安全風險評估 其他服務: ;

  (2)乙方所派保安員嚴格按照保安服務業服務標準開展工作,具體執勤崗位、職責范圍和勤務安排,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保安服務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服務期屆滿雙方無異議,自動順延相同期限,以此類推。若一方不再續約的,其應在本合同服務期限屆滿前,提前 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服務人數

  (1)甲方所需保安崗位總數為 崗,崗位名稱 ;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安員總數為 人。

  4.服務地點

  保安員服務地點為 。

二、服務費用

  1.基本費用

  服務費用僅包括保安員法定8小時工作制費用,額外加班費用另計。

  人員

  單價(元/人/月)

  人數/崗位

  總價(元/月)

  管理人員費用

  崗位費用

  費用總計

  上述服務費包括(在包含處劃√確認):

  口員工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口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殘保金;

  口防暑降溫費、冬季采暖補貼、獎金及其他福利費;

  口招聘及培訓費用;

  口被服、交通費及其它后勤費用;

  口餐費、住宿費及住宿期間的水、電、物業費;

  口班隊管理費;

  口保安器材等;

  口稅費;

  口其他

  2.費用調整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如上表格中價款執行服務費用,本合同生效后新實施的其它稅收、社?;蚱渌咝砸幎▽е沦M用增加的,此服務費經雙方協商后應作相應調整。

  3.加班費用

  (1)保安員實行綜合計時制,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個小時,休假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需符合勞動法關于加班的相關規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延時服務費用:

 ?、佟》ǘ偃占影嗝咳辗召M用為日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方法如下:

  月工資÷21.75(天)×300%×1(天)

 ?、凇‰p休日每日服務費用為日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方法如下:

  月工資÷21.75(天)×200%×1(天)

 ?、邸⊙娱L工作時間計時費用為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方法如下:

  月工資÷21.75(天)÷8(小時)×150%

  4.新增崗位費用

  若甲方需新增崗位,相應需要乙方增派保安員的,甲方應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包含新增崗位名稱、所需保安員數量等。乙方同意后將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服務費用標準向甲方收取費用,所有新增崗位須由雙方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

  5.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用實行按月預付制,甲方在每月第 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2)節假日及加班服務費用實行月底結算制,甲方在次月第 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節假日及加班服務費用。

  (3)甲方每月將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乙方開戶行名稱:

  乙方賬號:

  乙方戶名:

三、保安人員工作安排

  1.崗位和職責

  在服務開始前,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保安人員工作手冊,包括乙方保安員的工作任務、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保安人員應嚴格遵守。

  (1)保安隊長

 ?、僮鳛橐曳脚沙龅墓芾砣藛T,代表乙方處理各項日常事務,包括與甲方代表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向甲方相關負責人員匯報工作。

 ?、诠芾砣粘_\營并監督乙方保安員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政策執行現場安全制度,確保實現甲方的安全要求,監督保安員工作,維持保安員紀律。

 ?、鄹鶕追揭蠖ㄆ诰幹瓢踩珗蟾嫣峤患追綄徍?填寫保安工作手冊并取得甲方代表的簽字認可。

 ?、茇撠煿芾硪曳降姆贞犖?,負責保安人員的調度,緊急事故時的警戒及人員出入控制并向直接主管領導及時匯報。

 ?、葜朴喤嘤栍媱?,定期對保安員進行培訓。

 ?、薷鶕追降男枰谱髋虐啾?、值班表,并督促保安人員按時到崗。

  (2)保安人員

 ?、俑鶕追秸邎绦鞋F場安全制度、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

 ?、诟鶕才诺膷徫?,執行日常的保安秩序管理服務以保護甲方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鄹鶕才诺膷徫?,執行接待、指引、檢查、日常巡邏及綜合性服務任務。

 ?、茉趰徠陂g不得睡崗、脫崗、串崗。

  2.崗位安排

  崗位數量和工作時間如下:

  崗位

  數量

  工作時間/日

  工作時間/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定、行業自律規范和市場規則,確保服務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權根據自身安全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考核指標體系,對乙方保安員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3.甲方應指派一名代表作為聯絡人員,負責簽署每月質量報告,代表甲方處理日常事務,并協助乙方處理日常運營中出現的問題。

  4.甲方提供乙方保安服務人員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警衛室)、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裝備等。

  5.甲方免費為乙方保安服務人員提供住宿和就餐,如不負責餐食將按照標準為 元一餐予以就餐補助。

  6.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

  7.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值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值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糾紛。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其認為無能力的、工作失職的或不適合的員工。

  9.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員當月服務提出投訴意見,甲方的投訴意見應在當月或次月的服務費結算日之前向乙方提出。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管理部門出臺的行業規章及市場規則,遵守甲方相關制度規定,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保證指派足夠崗位數量和資質的保安人員以確保服務的順利進行。

  3.乙方保安員應在甲方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目標和安全防范工作。

  4.乙方負責對指派保安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指導、管理和培訓,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行政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5.乙方承諾及時響應甲方需求,按照本協議項下的要求完成保安服務,定期向甲方代表報告工作情況。

  6.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及合同范圍以外的保安服務要求。

  7.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安全隱患及時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甲方應認真研究解決,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工資、獎金、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提供保安員值勤服裝。

  9.乙方應及時撤換甲方提出的不稱職的保安員。

  10.應甲方要求,乙方將在服務開始前提供所有將在本服務執行過程中所需保安員的人員名單。

  11.在甲方現場工作時,乙方員工應佩戴工作證件。

  12.乙方承諾保安員僅在甲方允許的區域內活動,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進入其他區域。

  13.乙方保證遵守并執行甲方安全及消防準則。

  14.乙方應勤勉盡責,對非因乙方或乙方保安員責任導致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第三人侵權,乙方不承擔責任。經有權機關查證,該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是由于乙方保安員在履行職務期間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除外。

六、保安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安系統設備的,在本合同開始執行時,乙方與甲方應共同清點甲方提供的設備與器具,并由雙方在設備清單上簽字確認。

  2.在本合同執行的第一個月,乙方將對甲方提供的設備進行測試,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負責對損壞設備進行維修或更換。

  3.乙方將定期對設備進行清點并隨時跟蹤物品的毀損情況。

  4.甲方負責對毀損設備進行更換,乙方負責設備的日常清潔。

七、突發事故處理

  1.保安員在發生突發事故時,應及時報告甲方相關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報告乙方保安隊長做好人員調度。

  2.保安員在工作中,應認真觀察、仔細分析,及時發現和制止工作范圍內的吵架、斗毆、鬧事等擾亂治安情況的發生。

  3.乙方規范保安員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甲方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于不可抗力而推遲本合同的履行并且一方已按此條款規定通知另一方,甲乙雙方都無需對無法履行本合同條款而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同意放棄任何因火災、爆炸或水災而造成對方損失的賠償追索權并與各自的承保人就此項條款達成書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的,甲方應按每日相當于遲延支付部分 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達到30日以上(含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如上遲延履行違約金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因違反國家管理部門出臺的行業規章、市場規則及甲方相關制度規定給甲方帶來相關損失,乙方應及時改正,并根據過錯責任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十、唯一性服務

  1. 整個合同期內,甲方承諾只聘乙方為其提供本合同項下的保安服務。

  2. 在本合同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自身,分公司,子公司,和其它關聯方)不得直接或間接雇傭任何一名乙方的在職或離職員工。如甲方違反此項規定,應向乙方支付每名員工 元人民幣的補償金。

  3. 在本合同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乙方不得雇傭任何一名甲方的員工。如乙方違反此項規定,應向甲方支付每名員工 元人民幣的補償金。

十一、保密條款

  1.雙方應當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或獲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間接披露的有關披露方的相關信息。

  2.未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而披露相關保密信息。

  3.本條款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繼續有效。任意接受方未經披露方同意,泄露保密信息給披露方造成損失的,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追償。

十二、合同的補充、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后如需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以簽訂補充協議進行修改。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遇不可抗力或協議中規定的原因外,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3.甲方因合理原因對乙方的服務狀況不滿,可向乙方發送書面整改通知,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三十日內對此未采取任何補救措施的,甲方可要求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通知應以書面形式送達乙方,并以乙方確認收到為準,本合同將在乙方收到通知書三十日后終止。

  4.甲方因其他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的,需提前六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決定終止合同。雙方確認終止合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相當于三個月服務費的金額(按前三個月的平均服務費金額為計算標準)作為提前終止的賠償金和終止勞動力的補償金。

  5.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的,乙方可行使遲延履行抗辯權,或將甲方行為視為終止合同,并有權根據上款相應的規定,要求提前終止合約的補償金。如乙方對該服務項目有投資的,甲方需根據該投資的賬面價值加上10%的比例返還給乙方。

  6.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條款支付服務費,并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如乙方因甲方拖欠服務費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需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十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剩余的相關權利,履行其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筆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項下雙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可通過掛號信郵遞、傳真、特快專遞、電子郵件送達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2.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由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

  (2)由傳真傳送,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3)由特快專遞發送,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個工作日為送達日;

  (4)由電子郵件發送,以發送人電腦系統確認郵件已經成功到達對方郵箱后的第1個工作日;

  (5)一方的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變動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2: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10)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64號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已經20**年9月28日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安服務活動,加強對從事保安服務的單位和保安員的管理,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保安服務是指:

 ?。ㄒ唬┍0卜展靖鶕0卜?a class="infotextkey"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zonexcapitaltr.com/wygw/htxy/">合同,派出保安員為客戶單位提供的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

 ?。ǘC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用人員從事的本單位門衛、巡邏、守護等安全防范工作;

 ?。ㄈ?a class="infotextkey"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zonexcapitaltr.com/">物業服務企業招用人員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的門衛、巡邏、秩序維護等服務。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統稱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

  第三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保安服務行業自律活動。

  第四條 保安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以下統稱保安從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保安員管理制度,加強對保安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安員的職業道德水平、業務素質和責任意識。

  第五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依法保障保安員在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勞動保護、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保安服務活動應當文明、合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保安員依法從事保安服務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對在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員,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保安服務公司

  第八條 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胁坏陀谌嗣駧?00萬元的注冊資本;

 ?。ǘM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有關業務工作經驗,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

 ?。ㄈ┯信c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

 ?。ㄋ模┯凶∷吞峁┍0卜账璧脑O施、裝備;

 ?。ㄎ澹┯薪∪慕M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對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規劃、布局要求,具備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胁坏陀谌嗣駧?000萬元的注冊資本;

 ?。ǘ﹪歇氋Y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的51%以上;

 ?。ㄈ┯蟹稀秾B毷刈o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

 ?。ㄋ模┯蟹蠂覙藴驶蛘咝袠I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

  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無需再次提交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上增注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憑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取得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總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保安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公安機關審核,持審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

  第十三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保安員,有健全的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保安員管理制度。

  娛樂場所應當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從保安服務公司聘用保安員,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員。

  第十四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應當自開始保安服務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ㄈ速Y格證明;

 ?。ǘ┓ǘù砣耍ㄖ饕撠熑耍?、分管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ㄈ┍0卜諈^域的基本情況;

 ?。ㄋ模┙⒈0卜展芾碇贫?、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的情況。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不再招用保安員進行保安服務的,應當自停止保安服務之日起30日內到備案的公安機關撤銷備案。

  第十五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不得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務。

  第四章 保安員

  第十六條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提取、留存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一)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四)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第十八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招用符合保安員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并與被招用的保安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安從業單位及其保安員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需要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十九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定期對保安員進行考核,發現保安員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二十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風險程度為保安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保安員因工傷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保安員犧牲被批準為烈士的,依照國家有關烈士褒揚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第五章 保安服務

  第二十一條 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應當與客戶單位簽訂保安服務合同,明確規定服務的項目、內容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安服務合同終止后,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將保安服務合同至少留存2年備查。

  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對客戶單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務的合法性進行核查,對違法的保安服務要求應當拒絕,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不得聘請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

  第二十三條 保安服務公司派出保安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客戶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應當向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保安服務合同、服務項目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第二十四條 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按照保安服務業服務標準提供規范的保安服務,保安服務公司派出的保安員應當遵守客戶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蛻魡挝粦敒楸0矄T從事保安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條 保安服務中使用的技術防范產品,應當符合有關的產品質量要求。保安服務中安裝監控設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使用監控設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

  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30日備查,保安從業單位和客戶單位不得刪改或者擴散。

  第二十六條 保安從業單位對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保安從業單位不得指使、縱容保安員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第二十七條 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有明顯區別。

  保安員服裝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協會推薦式樣,由保安服務從業單位在推薦式樣范圍內選用。保安服務標志式樣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協會確定。

  第二十八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需要為保安員配備所需的裝備。保安服務崗位裝備配備標準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二十九條 在保安服務中,為履行保安服務職責,保安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轵灣鋈敕諈^域的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

 ?。ǘ┰诜諈^域內進行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控;

 ?。ㄈ┰跈C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公共秩序;

 ?。ㄋ模﹫绦形溲b守護押運任務,可以根據任務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但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公民正?;顒拥姆恋K。

  保安員應當及時制止發生在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執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使用槍支,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保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拗扑巳松碜杂?、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ǘ┛垩?、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ㄈ┳璧K依法執行公務;

 ?。ㄋ模﹨⑴c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ㄎ澹﹦h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址競€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

 ?。ㄆ撸┻`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一條 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保安從業單位或者客戶單位的違法指令。保安從業單位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降低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章 保安培訓單位

  第三十二條 保安培訓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且婪ㄔO立的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ǘ┯斜0才嘤査璧膸熧Y力量,其中保安專業師資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衛管理工作經歷;

 ?。ㄈ┯斜0才嘤査璧膱鏊?、設施等教學條件。

  第三十三條 申請從事保安培訓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培訓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的槍支使用培訓,應當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負責。承擔培訓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十五條 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制訂教學計劃,對接受培訓的人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

  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審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指導保安從業單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督促保安從業單位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建立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記錄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相關信息。

  公安機關應當對提取、留存的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督促其整改。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如實記錄,并由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人員和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公布投訴方式,受理社會公眾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投訴。接到投訴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查處結果。

  第四十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保安服務、保安培訓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保安從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ㄒ唬┍0卜展痉ǘù砣俗兏唇浌矙C關審核的;

 ?。ǘ┪窗凑毡緱l例的規定進行備案或者撤銷備案的;

 ?。ㄈ┳孕姓杏帽0矄T的單位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開展保安服務的;

 ?。ㄋ模┱杏貌环媳緱l例規定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的;

 ?。ㄎ澹┍0卜展疚磳蛻魡挝灰筇峁┑谋0卜盏暮戏ㄐ赃M行核查的,或者未將違法的保安服務要求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0卜展疚窗凑毡緱l例的規定簽訂、留存保安服務合同的;

 ?。ㄆ撸┪窗凑毡緱l例的規定留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客戶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留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 保安從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ㄒ唬┬孤对诒0卜罩蝎@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ǘ┦褂帽O控設備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的;

 ?。ㄈ﹦h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ㄋ模┲甘?、縱容保安員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的;

 ?。ㄎ澹Ρ0矄T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訓,發生保安員違法犯罪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客戶單位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 保安從業單位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降低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對保安從業單位的處罰和對保安員的賠償依照有關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保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吊銷其保安員證;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拗扑巳松碜杂?、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的;

 ?。ǘ┛垩?、沒收他人證件、財物的;

 ?。ㄈ┳璧K依法執行公務的;

 ?。ㄋ模﹨⑴c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的;

 ?。ㄎ澹﹦h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址競€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ㄆ撸┯羞`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的保安員違反規定使用槍支的,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保安員在保安服務中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從業單位賠付;保安員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保安從業單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員追償。

  第四十七條 保安培訓單位未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的規定進行培訓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以保安培訓為名進行詐騙活動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設立保安服務公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務活動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條 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以及保安員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重新申請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本條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向公安機關備案。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保安服務的保安員,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由保安員所在單位組織培訓,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06修正)

  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修正)

  20**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年9月29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修正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安服務管理,規范保安服務行為,發揮保安服務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立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招聘保安人員和從事保安服務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保安服務企業,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社會提供專業化、有償安全防范服務的特殊性企業。

  本條例所稱的內部保安組織,是指經公安機關批準,由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從事內部守護、押運等安全防范的組織。

  本條例所稱的保安人員,是指保安服務企業或者內部保安組織聘用,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 保安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公安機關是保安服務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的監督管理。

  工商、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物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保安服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保安服務企業和保安人員在保安服務活動中成績顯著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保安服務企業

  第七條 保安服務企業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依法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八條 設立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蟹弦幎ǖ拿Q和章程;

 ?。ǘ┯泄潭ǖ慕洜I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

 ?。ㄈ┯信c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ㄋ模┯信c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

 ?。ㄎ澹┠軌颡毩⒊袚袷仑熑?;

 ?。┓蠂谊P于設立保安服務企業的其他規定。

  第九條 設立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向省公安機關申領保安服務業許可證。

  第十條 保安服務企業的經營范圍:

 ?。ㄒ唬┢笫聵I單位、機關團體和公共場所、居民住宅區的安全守護;

 ?。ǘ┴泿?、有價證券、金銀珠寶、文物、藝術品及其他貴重物資和爆炸、化學等危險物品的押運;

 ?。ㄈ┱褂[、展銷、文體、商業等活動的安全保衛;

 ?。ㄋ模┭兄崎_發、推廣應用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承接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ㄎ澹┌踩婪蹲稍兎?;

 ?。┢渌0卜枕椖?。

  第十一條 保安服務企業為客戶提供保安服務,雙方應當依法簽訂合同,合同應載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期限、違約責任、損害賠償、終止合同條件等內容。

  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保安服務企業聘用保安人員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其工作內容、期限、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報酬、社會保障、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安服務企業變更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或者解散的,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保安服務企業不得出租、出借、轉讓保安服務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三章 內部保安組織

  第十四條 國防軍工、科研院所、重點工程、重要工礦企業、大專院校、供水、供氣、電力電氣、重要物資儲備等單位,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設立內部保安組織:

 ?。ㄒ唬┯袑B毜墓芾砣藛T;

 ?。ǘ┯泄潭ǖ霓k公場所;

 ?。ㄈ┯幸欢〝盗康谋0踩藛T;

 ?。ㄋ模┯薪∪墓芾碇贫?/a>;

 ?。ㄎ澹﹪乙幎ǖ钠渌麠l件。

  第十五條 設立內部保安組織,應當向縣以上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報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六條 內部保安組織承擔本單位內部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對外提供服務。

  第十七條 內部保安組織撤銷或者變更建制,應當報原批準的公安機關備案。

  第四章 保安人員

  第十八條 保安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隄M十八周歲;

 ?。ǘ┥眢w健康;

 ?。ㄈ┚哂谐踔挟厴I以上文化程度;

 ?。ㄋ模┳窦o守法,有良好品行。

  第十九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聘用保安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招聘。

  第二十條 被招聘的保安人員應當經過培訓。設立保安培訓機構,應當經省公安機關批準。

  第二十一條 保安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绦惺刈o、押運等安全防范任務;

 ?。ǘ┍Pl大型活動和重要場所;

 ?。ㄈ┌凑諊液托袠I標準,提供設計、安裝保養和維護安全技術防范設施、保安裝置等保安技術服務;

 ?。ㄋ模Πl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和客戶單位,采取措施保護發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發案現場秩序;

 ?。ㄎ澹┞鋵嵎阑?、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治安防范措施;

 ?。┓?、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 保安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儕Z、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ǘ┧巡樗松眢w、住所和場所,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合法財物;

 ?。ㄈ┤枇R、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

 ?。ㄋ模┬孤妒刈o目標、押運物資等的秘密;

 ?。ㄎ澹┩婧雎毷?,不履行職責和義務;

 ?。┳璧K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ㄆ撸┮怨ぷ髦闱迷p勒索客戶;

 ?。ò耍榭蛻糇匪鞲黝悅鶆栈蛘呓鉀Q勞務糾紛;

 ?。ň牛┧阶蕴峁┍0卜?;

 ?。ㄊ┢渌`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保安人員執行勤務時,應當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統一的保安標志,并持有保安人員工作證件。

  保安人員的保安服裝、證件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 保安人員執行一般任務時,可根據需要配備和使用橡膠警棍等非殺傷性防衛器械。

  保安服務企業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武器裝備。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保安服務監督制度,對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應當接受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保安服務企業和保安人員的投訴,及時處理在保安服務活動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二十八條 保安服裝、保安標志和保安器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統一制式、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由省公安機關監制。

  未經省公安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保安服裝、保安標志和保安器械的生產和銷售。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安服務企業違反保安服務合同的約定,給客戶造成財產損失,應當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設立保安服務企業或者擅自從事保安經營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內部保安組織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出租、出借、轉讓保安服務行業許可證的,由公安機關吊銷保安服務行業許可證,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幢緱l例的規定聘用保安人員的;

 ?。ǘ┪窗匆幎ńo保安人員配發器械的。

  第三十三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ㄒ唬┪窗匆幎ㄞk理保安服務業許可證年審或者解散未向批準機關辦理手續的;

 ?。ǘ┪窗匆幎ńo保安人員配發服裝、標志、證件的。

  第三十四條 保安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保安人員執行勤務時,未著統一的保安服裝、未佩戴統一的保安標志或未持保安人員工作證件的,由公安機關對其所在的保安服務企業給予警告,可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從事保安服裝、保安標志和保安器械的生產和銷售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產品及違法所得,可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保安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20**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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