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具體實施方案及安裝施工工藝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一)、總則
*******工程,位于*****,結構層次為地下***層、地上***結構,本工程為于建筑物***樓,建筑面積****㎡。為了提高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質量,確?;馂淖詣訄缶到y的正常運作,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該具體實施方案及施工工藝,本方案及工藝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設置的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的施工。
(二)系統施工
第一節:一般規定:
2/1/1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施工必須具備設備布置平面圖、接線圖、安裝圖以及其它的必要技術條件。
2/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應按設計圖紙進行,不得隨意更改。
2/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后,必須做一份完整的竣工圖,各種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檢驗記錄、變更文字記錄、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竣工驗收報告。
第二節:布線
2/2/1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布線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規定,對導線物積水清除干凈。
2/2/2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并在穿線前將管內或線槽內的雜物用積水清除干凈。
2/2/3不同系統、不同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盒內焊接或用端子板壓接。
2/2/4穿線管超過45M無彎時,超過30M一個彎時,超過20M二個彎時,超過12M三個彎時,應在便于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2/2/5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
2/2/6在吊頂內敷設的各類線槽宜選用單獨的卡具或支撐物固定,線槽的直線段每隔1—1.5M設置吊點或支點。
2/2/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后,對每個回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試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
第三節: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2/3/1點火探測器安裝的位置:
1、探測器至墻壁兩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2、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3、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4、在寬度小于3M的走道頂棚上的探測器,宜居中布置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距離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5、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其傾斜角不應大于45度
2/3/2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的連接或焊接,在焊接時不得選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2/3/3探測器“+”線為紅色,“-”為藍色,在同一工程中類型的顏色必須一致。
第四節:火災報警控制器、手動按鈕的安裝
2/4/1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1.5M,落地安裝時,其底高出地面0.1—0.2M。
2/4/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2/4/3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并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
第五節:消防控制設備、系統接地裝置的安裝
2/5/1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裝。
2/5/2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當選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宜大于0.5M,進入消防控制設備的金屬軟管應選用鎖母固定。
2/5/3消防控制設備盤(柜)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2/5/4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體的工作地線,在通過墻壁時,應用鋼管或其它堅固的保護管。
2/5/5工作接地與保護接地必須分開,保護接地的導線不得利用金屬軟管。
2/5/6接地裝置施工完畢后,應及時作隱蔽工程驗收,測量接地電阻,并作記錄,查驗應提交的技術文件,審查施工質量。
(三)系統的調試
3/1/1調試應按設計要求查驗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用件等。
3/1/2檢查系統的施工質量,對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應會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并作好文字記錄。
3/1/3按要求檢查系統線路,對于錯線、開路、虛焊和短路等應進行處理。
3/1/4系統的調試在建筑內部裝修和系統結束后進行,調試負責人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所有參加調試的人員應職責明確,并應按照調試程序工作。
3/1/5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調試,應分別對探測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3/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后,按國家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例》的要求,對火災報警自檢功能、消音、復位、故障報警功能、火警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功能、備用電源的電壓保護及報警功能等逐項進行檢查。
3/1/7檢查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其容量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在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三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3/1/8應選用專用的檢查儀器探測器逐個進行檢查試驗,其動作準確無誤。
3/1/9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在連續運行120小時無故障后,填寫調試報告。
(四)系統的驗收
第一節:一般規定:
4/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交驗收申請報告及系統竣工表、系統竣工圖、施工記錄、調試報告、管理及維護人員登記表等。
4/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竣工驗收應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下由建設單位主持、設計、施工、調試等單位參加,共同進行。
4/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對操作、管理、維護人員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應進行施工質量的復查,復查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備用電源、自動切換位置等安裝位置及施工質量。
2、消防用電設備類別、型號、適用場所、安裝高度、保護半徑、保護面積和探測器的間距等。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裝置、滅火自動控制裝置、等消防控制裝置、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裝置,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裝置的安裝位置、型號、數量、類別、功能及安裝質量和施工質量。
第二節:系統竣工驗收:
4/2/1消防用電設備電源的自動切換位置應進行三交切換試驗,每次試驗均應正常。
4/2/2火災探測器(包括手動報警按鈕)按要求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抽檢。
1、實際安裝數量在100只,抽樣10只。
2、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0只,按實際數量5%---10%的比例抽檢,但總數量不少于10只。被抽檢的探測器均應正常。
4/2/3室內消火栓的功能驗收應在出水條例現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條件下進行。
4/2/5各項檢查項目中,當有不合格時,限期修復或更換。
4/2/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有經過專門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的專人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一、系統組件的設計與安裝中的注意事項: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采取防止因凍結而中斷供水的措施。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所設置的水泵接合器,共數量、流量、地點均應符合圖紙設計的要求。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消防水池及水箱應符合室內給水系統中的有關規定。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安裝:
1、在不同環境場所設置的噴頭,其噴頭的公稱動作溫度應比環境最高溫度高30攝氏度。
2、建筑物、構筑物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應有庫存備用噴頭,其數量不應少于總安裝數量的1%,且每種類型和不同溫標的備用噴頭數均不應少于10個。
3、在有腐蝕氣體的環境場所設置噴頭時,應進行防腐處理,并應采取不影響噴頭感溫元件功能的措施。
4、噴頭濺水盤與吊頂、樓板、屋面板的距離,不應小于7.5CM,且不應大于15CM,當樓板屋面板為耐火極限等于或大于0.5H的非燃燒體時,其距離不應大于30CM。
5、布置在有坡度的屋面板吊頂下面的噴頭應垂直于斜面。
6、在門窗、洞口處設置噴頭時,噴頭距洞口上表面的距離不應大于15CM,距離墻面不應小于7.5CM,并不應大于15CM。
7、吊頂、面板、樓板下安裝邊墻型噴頭時,其兩側1M范圍內和墻面垂直方向2M范圍內均不應在障礙物。
8、所有的噴頭布置按《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9、控制室中的監測裝置應集中控制。
1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后的直徑不應小于25MM,且其支管設置的噴頭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1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內的工作壓力不應大于117.7×104PA,即約11KG/CM2。
12、每根配水支管或配水管的直徑不應小于25MM,且其支管設置的噴頭數量按有關規定執行。
13、濕式噴水滅火系統中的噴頭在易被碰撞或損壞的場所應向上布置,且干式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也向上布置(干式懸、吊型噴頭除外)。
三、噴淋給水管的安裝
1、噴淋給水管在使用前應對管材的制造廠商、制造日期、工作壓力、規格、出廠合格證等進行認真檢查核對,對不符合要求的管材絕不允許進場施工。
2、管道安裝前,應矯直管道,并清除管內外雜物。安裝時隨時清除已安裝管道內部的雜物。
3、在室外管網部分,按要求埋地敷設時,應對溝罐位置、深度、寬度、墊層等進行檢查與驗收,合格后才能下管施工。管道安裝前對管子、管件進行防腐處理。
4、管道直徑<100時,采用螺紋連接,管道下料采用專用切割機切割,確保切割面無飛邊、毛刺,杜絕用割刀切割而引起的管道切割口徑變小的問題。螺紋連接的密封膠應均勻附著在管道的螺紋部分,擰緊螺紋時,不得將密封膠擠入管道內,連接后,應將連接出外部清理干凈,保證管道表面光滑。螺紋連接管道應采用機械套絲機,嚴格按規范套絲,連接管道時應保證將來管道擰緊的余量。管道直徑≧100時,采用卡箍連接,當管道需開孔時,采用專用開孔器開孔,嚴禁用氧焊切割,
5、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裝
1)管道應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間距不應大余下表所示距離
公稱直徑(mm)
距離(m)
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質、加工尺寸及焊接質量等符合設計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所有管架、支架、防晃支架均做防腐處理。
3)管道吊架、支架的安裝位置不妨礙噴頭的噴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與噴頭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00mm,與末端噴頭之間的距離不大于750mm。
4)配水支管上每一支管段、相鄰兩噴頭間的管段設置的吊架不少于一個,當噴頭之間距離小于1.8m時,吊架可隔段設置,但吊架的間距不大于3.6m。
5)當管子的基本直徑等于或大于50mm時,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設置防晃支架不少于一個,當管道改變方向時,應增設防晃支架。
6)豎直安裝的配水干管應在其始端和終端設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裝位置距地面或樓面的距離為1.5—1.8m。
7)管道穿過建筑物的變形縫時,設置柔性短管。穿過墻體或樓板時加設套管,套管長度不得小于墻體厚度。套管與管道的間隙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實。
8)管道水平安裝有0.002~0.005的坡度,且坡度向排水管;當局部區域難以利用排水管將水排凈時,采取相應的排水措施。
6、管道系統全部施工完畢,應對全系統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系統設計壓力的1.5倍,并填寫《管道系統試壓記錄》。
7、埋地管試壓防腐后,應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應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并及時回填上,分層夯實。
四、噴頭的安裝
1、安裝噴頭應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進行。
2、噴頭安裝時采用專用的彎頭、三通。采用專用扳手安裝。
3、噴頭安裝,不得對噴頭進行拆裝、改動,并嚴禁給噴頭附加任何裝飾性涂層。
4、噴頭安裝時,濺水盤與吊頂、門、窗、洞口或墻面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5、當通風管道寬度大于1.2m時,噴頭應安裝在其腹面以下的部位。
六、試壓沖洗
1、管網安裝完畢后,應對其進行強度、嚴密性試驗和沖洗。
2、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用生活用水進行,保證被沖洗管道內壁不遭受污染和腐蝕。管網沖洗合格后,應填寫記錄。
3、試驗用壓力表不少與兩只,精度應不低于1.5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值的1.5~2倍。
4、系統管網沖洗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沖洗順序按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順序進行。
5、沖洗大直徑管道時,應對其死角、底部進行敲打,但不得損傷管道。
6、管網沖洗所采用的排放管道,應與可靠的排水系統連接,并保證排放暢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應小于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7、管網沖洗的水流流速不小于3m/s,其流量不小于下表規定
管道公稱直徑(mm)
沖洗流量(L/s)
8、沖洗應連續進行,當出水口出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水口基本一致時,沖洗結束。沖洗合格后,及時將存水排凈。
七、系統調試
1、系統調試應在系統施工完成后進行。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在5min內投入正常運行。
2、開啟排水裝置的主排水閥,按系統最大設計滅火水量做排水試驗,并使壓力達到穩定。系統排出的水全部從室內排水系統排走,不得造成水害。
五、工程竣工驗收
1、施工完畢后,對全系統施工質量進行復查,發現不合要求的堅決返工。
2、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記錄進行審查,及時辦理好有關簽證和交接手續。
3.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
(一)施工準備
1、設備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安裝圖等施工圖及有關技術文件應齊全。
2、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3、系統組件、管件及其他設備、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具有出廠合格證,能保證正常施工。
4、施工現場及施工中使用的水、電、氣應滿足施工要求,并應保證連續施工。
三、室內消火栓及閥門安裝
1、消火栓應設在走道、樓梯附近等明顯易于取用的地點。
2、消火栓的間距為:高層建筑不應大于30M,裙房不應大于50M。其栓口離地面高度宜為1.1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相垂直。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力大于0.5MPa時,消火栓處應設減壓裝置。
3、室內消防管道上的閥門應處于常開狀態,當管段或閥門檢修時,可以關閉相應的閥門。為防止檢修后忘開閥門,要求閥門設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三)系統試壓和沖洗
1、一般要求
(1)管網安裝完畢后,應對其進行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沖洗。
(2)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
(3)系統試壓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B.試壓用的壓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應低于1.5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值的1.5-2倍。
C.試壓沖洗方案已經批準。
D.對不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應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臨時盲板應具有突出于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并記錄臨時盲板的數量。
(4)系統試壓過程中,當出現泄漏時,應停止試壓,并應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試。
(5)系統試壓完成后,應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并應與記錄核對無誤。
(6)管網沖洗應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
(7)沖洗前,應對管道支架、吊架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對不能經受沖洗的設備和沖洗后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沖洗直徑大于100MM的管道時,應對其焊縫、死角和底部進行敲打,但不得損傷管道。管網沖洗合格后,按規定格式填寫記錄。
(8)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采用生活用水進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水。
2、水壓試驗
(1)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低于5℃時,水壓試驗應采取防凍措施。
(2)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等于或小于1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不應低于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于1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
(3)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對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壓30min,目測管網應無泄漏和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
(4)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小時,應無泄漏。
(5)系統的水源干管、進戶管和室內埋地管道應在回填前單獨地或與系統一起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水壓嚴密性試驗。
4、沖洗
(1)管網沖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應與排水系統可靠連接,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得小于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2)管網水沖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列規定:
管道公稱直徑(MM)
沖洗流量(L/S)
(3)當施工現場沖洗流量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按系統的設計流量進行沖洗,或采用水壓氣動沖洗法進行沖洗。
(4)管網的地上管道與地下管道連接前,應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設堵頭后,對地下管道進行沖洗。
(5)管網沖先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口處水的顏色基本一致時,沖洗方可結束。
(6)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
(四)系統調試
(1)系統調試應在系統施工完成后進行。
(2)系統調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A.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儲備設計要求的水量。
B.系統供電正常。
C.與系統配套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處于工作狀態。
(五)系統驗收
1、系統的竣工驗收,應由建設主管單位主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參加。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系統竣工后,應對系統的供水水源、管網以及功能等進行檢查和試驗,并應按規定格式填寫系統驗收表。
3、系統竣工驗收時,施工、建設單位應提供批準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設計圖紙、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審批文件、設計變更通知單、竣工圖、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系統試壓與沖洗記錄、系統調試記錄、系統聯動試驗記錄、系統主要材料、設備和組件的合格證或現場檢驗報告、系統維護管理規章、維護管理人員登記表及上崗證。
篇2:在小區車庫頂板安裝消防水泵接合器管道套管請示報告
關于在小區車庫頂板安裝消防水泵接合器管道套管的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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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西區地下車庫消防噴淋圖紙設計,有兩處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入車庫內噴淋環網,所以需要在車庫頂板開孔安裝管道套管。
因我司與總承包單位的合同只約定總包單位負責消防報警工程分包項目的相關預留施工,所以總承包單位在土建階段未預留上述套管。
由于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設置為消防驗收的檢查項目,建議由總承包單位在車庫頂板開孔安裝套管,完成防水修補等施工。
篇3:消防工程安裝施工進度計劃
消防工程安裝施工進度計劃
1、施工進度詳見后附件施工進度橫道圖。
2、為確保該工程的工期,在制定計劃時,做到以下幾點:
1.健全組織機構,領導和管理安裝工程;
2.建立已完工臺帳,做到心中有數;
3.檢查計劃完成情況,包括工程形象進度、資源供應及人力安排情況;如沒有按期完成,應及時采取措施、加班保證計劃工期。
4.采用流水作業,安排足夠勞動力,合理安排進場時間,利用網絡技術進行優化調整,加快工程進度,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3、保證工期的措施
1.制定工程進度計劃,保證合同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縮短工期。
2.科學編制施工進度網絡計劃,以總計劃控制月計劃。
3.把月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施工現場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月考核之中,實行獎罰制度。
4.科學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程序,做到施工現場工藝流程合理。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計劃供應,保證各種材料供應及時。
6.保持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外協單位的經常性聯系,以求得最大限度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7.按"標化"要求組織施工、管理,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和生活環境;加強衛生管理制度,保證工程高速度、高質量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