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谷集團印章管理規定
一、印章名稱、蓋章范圍及簽發
二、上述印章由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或其指定委托人負責簽發,簽發人對用印的事項負責。
三、保管人由總裁指定,保管人應對上述印章妥善保管,并對因保管不善引起的后果負責,保管人因故請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告知簽發人,由簽發人指定臨時保管人保管,未經許可,她人不得擅自使用。
四、印章應在印鑒登記冊上留有模印和當前保管人的簽字,并注明接受日期。
五、公章的蓋印程序
(1)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任何文件不得蓋公司公章。
(2)下級部門的用印,蓋印人應審查文件的內容,在確定內容無誤和合法性后蓋印,并登記簿冊。
(3)如蓋印的是經濟合同、協議書、任免書、公告、通知、邀請函、外發信函、對外報表等重要文件,經辦人應填寫蓋印通知單,按相關規定辦理。
(4)蓋印登記簿和蓋印通知單均由總裁辦存檔。
(5)未經執發委正副主任書面同意,嚴禁在任何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鑒,并備案存檔。
六、印章刻制、啟用、封存和銷毀
(1)印章刻制由印章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寫明刻制事由,并經總裁同意,由總裁辦負責執行。
(2)新印章啟用前應在印鑒登記冊上留下模印,總裁在模印下簽字注明”同意啟用”后,再由保管人在旁簽字領用。
(3)印章因各種原因如:變更、模糊、使用、失效等需要封存注銷時,應在印鑒登記冊上注明印章封存或注銷的日期和原因,并由總裁簽字,由總裁辦負責封存或注銷,重要的印章注銷后,應向有關部門發布印章停用公告。
七、印章的外帶
各類印章一般不允許外帶使用。在特殊情況下,印章必須外帶使用時,必須辦理手續:
(4)印章僅給本公司的指定經辦人外帶使用。
(5)經辦人外帶公章前應先填寫<印章外帶申請表>,注明印章名稱、前往單位、蓋印文件名稱、外出起始時間,然后由主管總裁審核,執發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方可攜帶外出,做好備案工作......。
(6)經辦人用章后應及時交還印章,由保管人在申請表上注明歸還時間,在登記簿上注銷,以備后查。
篇2:某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后勤處印章管理,規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現問題,根據《廣東**大學大印章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后勤處各部門不得私刻公章或專用章,確因工作需要須提出申請,經后勤處負責人簽署意見,呈報學?!皟赊k”審核同意后,由“兩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啟用和停用應嚴格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后勤處印章必須指定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工作認真負責,紀律性強的人員管理,專人專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員臨時外出時,可將印章交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代管。
4、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須按處領導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文件的內容、格式,無誤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處名義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處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況下,個人用印須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3)嚴禁個人擅自使用后勤處印章。
6、后勤處印章的使用須嚴格履行申請、審批、登記手續,防止丟失和濫用。
7、未經處長同意,印章不得在辦公室以外的地點存放或使用。
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后勤處計劃科負責解釋。
篇3: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6)
> 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六)為嚴格介紹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規定:
1、酒店印章、介紹信和各種文函的用印事宜,統一由總經理室負責。
2、酒店各部門因公需開具介紹信或需在文函上加蓋酒店印章(合同章),須認真填寫介紹信,并附有關材料,交由主管領導審批。店領導不在,授權總經理室主任核準。
3、員工因私須開具各種證明、加蓋酒店印章,必須書面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店領導審批。
4、凡違反上述規定,總經理室有權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