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咨詢公司領導管理規定
1、董事長職責
1.1 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1.2 決定公司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對副科級以上干部任免具有最終決定權。
1.3 抓好財務管理,負責對財務支出、資本運作的審批。
1.4 對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的重大事項具有最終決定權。
1.5 負責公司內控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制定、監督、處理。
1.6 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
1.7 主持制定生產、供應、銷售計劃,并負責監督落實。
1.8 負責對產、供、銷全面工作進行決策。
2、總經理職責
2.1 組織指揮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2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各項工作計劃,并負責監督落實。
2.3 時刻掌握產、供、銷具體數據,綜合分析,整體平衡、及時調度。對公司出現的“急”“ 難”“ 新”以及技術改造、技術創新、人員招聘工作進行全面組織協調。
2.4 協助董事長對外簽署文件、協議、合同以及處理好公司其它相關事務。
2.5 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各職能部門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建立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2.6 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有權聘請工程師、技術顧問并決定其報酬。
2.7 搞好員工的文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公司需要的員工隊伍。
3、總經理辦公會職責
3.1 總經理辦公會每周召開一次。
3.2 傳達、執行、落實集團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和文件精神。
3.3 分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辦法。
3.4 研究決定副科級以上干部的任免。
3.5 負責新上項目和大的技改項目的研究及上報,審批。
3.6 對月初制定的各項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3.7 對領導班子成員提出的相關問題及事項進行商討決策。
3.8 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
4、副總經理職責
對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執行落實集團公司下達的任務及總經理辦公會制定的工作目標、計劃。
4.1 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4.1.1 組織好安全生產、提產降耗、產品開發等工作,做好生產調度指揮,協調平衡好生產,嚴把產品質量關,做到安全、穩定并長期順行。同時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項生產指標,細化分解,抓好落實,確保分管區域各單位產量、質量、成本的按時完成。
4.1.2 對影響生產過程中安全、產量、質量、成本的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及時組織技術攻關、技術創新。
4.13 協助總經理抓好生產組織機構建設,對生產組織架構的設置、調整提出具體意見,并對班組長以上干部審查、考核和合理利用。
4.1.4 主持公司生產管理工作會議,向下級部門下達公司生產工作任務,并對生產方面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具體批示意見。
4.1.5 抓好安全文明生產和現場管理,確保各生產工序協調性并合理運行。
4.2 分管行政、安全副總經理
4.2.1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具體負責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監督與調整,并具體提出相應的改革、修正或完善意見。
4.2.2 抓好辦公室、后勤日常管理及宣傳工作,領導并組織外部聯絡和社會公關活動,為公司營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4.2.3 負責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知識及業務技能的培訓。
4.2.4 處理公司有關法律事務,并督促內部管理及運作的合法性與規范化。查處、打擊內部違紀違規行為。
4.2.5 負責組織工作,對外聯絡、項目有關立項、環評、安評等手續辦理工作。
4.2.6 管理公司內部文件、文書、資料的審核與印行及相關環節,確保并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4.2.7 抓好公司管理及安全、治安、消防、環保衛生工作。
4.2.8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和操作規程,提出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4.2.9 審定公司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經費。
4.2.10 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傷亡事故調查、登記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4.2.11 組織制定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4.3 銷售副總經理職責
4.3.1 執行落實總經理辦公會制定的銷售計劃,并確保完成。
4.3.2 組織市場營銷的調研,把握市場動態,及時準確提議產品結構調整,確保產品適銷對路,提高產品在市場上的占有率和知名度。
4.3.3 負責建立銷售網絡機構,對銷售人員合理分工,細致考核,確保銷售貨款的全部回收。
4.3.4 加強市場規劃和售后服務,進一步鞏固和拓寬與客戶的業務關系。
4.3.5 對公司成品、半成品出入庫、產品質量檢驗等工作負責,同時做好與生產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訂單按質、按量及時完成。
4.4 供應副總經理職責
4.4.1 建立規范、高效的供應管理體系及流程,并優化完善。
4.4.2 根據公司總體經營方針和經營目標,組織制定供應部門的發展規劃和各類供應工作計劃。
4.4.3推進及組織協調公司重大供應計劃,搞好市場預測和調研,熟悉各種物資的供應渠道和市場變化情況。
4.4.4 供應商的評估、選擇,大批物料的業務洽談及采購合同的簽定、執行。
4.4.5 供應部門人員的考核、培訓,建立高效協作的供應團隊。
4.4.6對公司各種物資供應、質量檢驗等工作負責,同時做好與生產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按照生產需求按質、按量及時完成供應工作。
4.5 總經理助理、公司辦公室主任職責
負責全面抓好公司辦公室及后勤工作,發揮參謀、協調和管理職能,當好總經理參謀和助手。
4.5.1負責公司會議組織、會前調研、會后督辦,落實總經理文稿的起草及月、季度、全年工作總結報告。
4.5.2 負責人才的招聘引進、管理、考核。
4.5.3 負責公司的對外協調和行業證件的辦理,搞好接待工作及服務性用車管理。
4.5.4 抓好檔案管理及企業宣傳、保密工作。
4.5.5 抓好后勤科室人員的管理,負責員工培訓管理工作和現場衛生管理及勞動紀律的督查工作。
4.5.6 負責各單位辦公用品的上報審批及使用的監督考核。
4.5.7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4.6 公司財務科長職責
負責公司服務的全面業務工作,參加總經理辦公會,直接對董事長、總經理負責。
4.6.1 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的聯系.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與這些部門的溝通,爭取得到社會各界對公司工作的支持。
4.6.2 負責公司財務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出入資金的管理及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同時與統計科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4.6.3 做好公司全面預算的管理工作,負責擬定財務收支、資金需求、成本核算、現金流量等計劃。每月9日前將成本核算情況上報董事長、總經理。
4.6.4 主持或參與審查公司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組織審核項目決算、用款方案、原輔材料供應計劃等。
4.6.5 審查領導的簽字單據,結算報銷相關費用。
4.6.6 負責公司的月、季、年終盤點工作。
4.6.7 抓好財務保密工作,完成董事長、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外語學院黨政領導值班工作規定
為加強外語學院日常工作管理,及時督促執行學校工作指示,保障師生安全,特制訂外語學院黨政領導值班制度。
一、教學時間常規值班安排
1.常規值班領導為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
2.常規值班時間為教學周每周一至周五,院辦公室安排值班表,每天一人值班。
3.值班表一經排定,不再變動,若遇值班領導因其他公務不能值班,可根據情況,由院長決定順延或者空缺。
4.值班地點固定為院領導辦公室,若有事短暫離開,應告知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并留下聯院方式,并保證能及時反應,否則視為脫崗。
5.值班領導應負責以下工作:
1)受理公文,接聽電話,受理投訴或舉報等事項。
2)接待有關部門非常規檢查。
3)監督教師及院內工作人員考勤,審批師生一天以內的請假。
4)負責當日工作的協調,檢查學院內工作進展。
5)認真填寫值班情況登記薄,并按時交接。
6)值班期間未了事項,應向接班領導辦理移交手續,由接班領導負責督辦落實。
7)值班中需要其他領導批辦、或需要協商、集體研究決定的事宜,及時通知有關領導。
8)值班中需交有關管理人員承辦的事宜,應及時批交,并提出辦結時限。
6.值班期間,值班領導若臨時參加學院會議或活動,可由院辦公室主任代行一般職責,對口業務則通知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處理。
二、節假日值班安排
1.節假日值班人員包括: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
2.節假日值班為全天值班,時間包括:五一節、國慶節、元旦,以及其他在教學期間的法定節假日。不包括寒假、暑假時間。
3.節假日值班地點可在院領導辦公室,也可在校區、住宅電話值班。值班期間應保證電話暢通,回應及時。值班人員不能離開紅塔區,并保證能及時到達校區。
4.節假日值班由院辦公室主任根據領導意見排定值班表,每天一人值班。
5.值班領導負責處理教師、學生中出現的緊急情況或意外事件。
三、特定時間值班安排
1.特定時間值班指院重大活動期間、特殊時期的值班,如新生入校、畢業生離校、事故多發時段等期間的值班。
2.特定值班時間、地點、人員由院行政工作會議討論決定,由院辦公室主任完成值班安排表。
3.特定時間值班人員為: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以及有關人員,如學院政治輔導員、班主任、或工會小組長等。
4.兩天以內的短期特定值班,值班人員每時段應不少于兩人,每時段應由院長或院黨總支書記負責;超過兩天的長時間特定值班,由院行政工作會議根據情況確定負責人。
5.若需要在院辦公區夜間值班(22:00至次日7:00),由院辦公室主任作適當的后勤安排。若有必要,應事先與學院后保處取得聯系。
6.除特殊情況,女性工作人員一般不安排夜間值班。
四、其他
1.教學時間常規值班為院領導日常工作內容,值班期間出現脫崗,應由院辦公室主任記入院日常工作記錄,并在院黨政聯席會議上通報。
2.院領導不能完成常規值班工作,因私請假或脫崗超過應值班時間三分之一的,應記入個人履職報告,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考核。
3.按本規定應參加節假日值班、特定時間值班的人員,因私請假或脫崗超過應值班時間三分之一的,應記入個人工作考核記錄。
4.節假日值班為常規工作,但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若主持或參與處理公務,完成職責的,應記為加班,按規定予以加班補貼。
5.特定時間值班應記為加班,按規定予以加班補貼。
6.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遲到、擅自離崗,視為工作失誤,記入考勤記錄。造成實際后果的,視為工作失職,失職情況列為個人考核指標。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
篇3: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
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制定本規定。
二條 本規定所稱領導干部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副縣(處)級以上(含副縣〔處〕級,下同)干部。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副縣(處)級以上干部,國有大型、特大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國有中型企業領導干部,實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業中由國有股權代表出任或由國有投資主體委派(包括招聘)的領導干部、選舉產生并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領導干部、企業黨組織的領導干部。
第三條 報告人應報告下列重大事項: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二)本人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不含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
(四)本人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的情況;
(六)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的情況,受聘于三資企業擔任企業主管人員或受聘于外國企業駐華、港澳臺企業駐境內代辦機構擔任主管人員的情況。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也可以報告。
第四條 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事項,應由報告人在事后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告的,應及時補報,并說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事前請示批準的,應按規定辦理。本人認為需要事前請示的事項,也可事前請示。www.zonexcapitaltr.com
第五條 各級黨委及其紀委,各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以及上述領導機關所屬的部門和單位(包括事業單位,下同)的黨組(黨委),負責受理本級領導干部的報告(不設黨組、黨委的部門和單位,由相應的機構受理,下同)。各部門和單位內設機構的領導干部的報告,由本部門、本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受理。本規定第二條中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的報告,由本單位黨委(黨組)負責受理。
第六條 對于需要答復的請示,受理報告的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應認真研究,及時答復報告人。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
第七條 對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予保密。組織認為應予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八條 領導干部不按本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其所在組織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
第九條 各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領導干部執行本規定的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一項內容。負責受理領導干部報告的黨委(黨組)及相應機構每年要將執行本規定的情況向上級黨委、紀委綜合報告一次。
第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實行系統管理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