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工廠設備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設備報廢制度
1、設備報廢權限歸企業管理辦公室,其他單位均無此權限。
2、凡需要報廢的生產設備,先由使用車間提出申請報告,由企業管理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認真鑒定認可后填寫設備報廢單;或者企業管理辦公室根據廠發展要求,經主管廠長批準后,通知使用單位,辦理設備報廢手續。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計財部、使用部門、企業管理辦公室各存一份。
3、凡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3.1設備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主體結構陳舊主要部件已磨損破壞, 精度低劣,已達不到最低的工藝要求,無修理價值或不能調出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毀者。
3.3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者。
3.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無修復價值或繼續使用易發生危險者。
3.5自制非標準設備經生產驗證和技術鑒定不能使用而無法修復、改裝和調出利用者。
3.6廠發展規范需要變更者。
*參考報表:《設備報廢申請單》
篇2:物業工程部新增改裝報廢設備管理制度
物業工程部新增、改裝及報廢設備管理制度
凡部門需新增設備,均應由部門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房產工程部按電力供應、建筑物承載允許值,安全及環保等要求核實后,報請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工程部應提供產品信息和核查新增設備的產品,與使用部門共同制定安裝要求,并視工程大小,決定由工程部或委托專業施工單位施工。新增設備驗收后,驗收資料及技術文件,由工程部存檔,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
1)物業設備需改裝、移裝時,對一般容易改裝、移裝的設備,由使用班組提出申請,報請部門經理批準后,由工程部安排計劃進行。當改裝工程較大,技術復雜性和價格較高或需對原建筑結構做較大面積破損的,一定要由部門經理報請項目經理批準,并由工程部提出方案后再進行施工。設備改裝的資料及審批文件,應由工程部存檔,隱蔽工程設施的改裝、移裝的資料除存檔外,還應對相應竣工圖紙作有關說明備案。凡任意改裝、移裝設備或拆除建筑物結構者,應追究責任。
2)設備的更新和報廢應同時辦理。
3)設備的報廢原則為:
a)政府指定的淘汰產品
b)已超過使用期限,損壞嚴重;或是雖能運轉,但是有嚴重隱患,而修理成本昂貴的設備。
c)因為事故損壞,而修理費用接近或超過原價值的設備
d)無法修復的設備
4)設備的報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工程部進行技術鑒定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價值較大的設備,應經項目經理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