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項目的經營管理職責、內容
1、施工項目的經營管理是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執行公司經營部的指令,具體落實施工經營管理的各項要求。
2、管理職責
2.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認真貫徹《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和公司編制的《合同履行要點》,并按照《企業管理大綱》的要求,履行項目的各項管理目標和工作要求。
2.2對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報告公司經營部及相關業務部門, 如需簽訂變更施工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的,配合公司經營部做好合同變更工作。
2.3 對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項目采購等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報告公司生產資源部及相關業務部門。如需簽訂變更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項目采購等合同(補充協議)的,配合公司生產資源部做好合同變更工作。
2.4 做好施工總承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合同備案及核銷工作。
3、工作內容
3.1 施工準備階段
3.1.1 參與公司組織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編制與簽訂。
3.1.2 在經營部根據生效的施工總承包合同進行網上登記后,應業主委托,項目經理部負責到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門辦理總承包合同備案手續。備案手冊原則上存放于經營部。
3.1.3 參與公司組織的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協議書)、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編制與簽訂。
3.1.4在經營部根據生效的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進行網上登記后,項目經理部負責到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門辦理分包合同備案手續。
3.1.5落實人員(包括該項目分包方的相關人員)參加由經營部召集的項目交底會議,并保存會議紀要復印件。
3.2施工階段
3.2.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因合同主體、工作量增減、工期變化等涉及到需要對總承包合同進行變更的情況時,應及時向業主和經營部提出書面報告,并附上原始記錄。
3.2.2參與總承包合同變更資料的編制和與業主的洽談。
3.2.3按生效的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落實相關的條款,并參與分包合同中相應條款變更的洽談.
3.2.4在施工過程中因分包合同主體,合同約定條款發生變化,涉及到需要對分包合同進行變更時,應及時向經營部提出書面報告, 并附上原始記錄。
3.2.5參與分包合同變更資料的編制和與分包方的洽談。
3.2.6按生效的分包合同補充協議落實相關的條款。
3.3竣工階段
工程竣工后,項目經理部負責到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門辦理施工總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合同等合同的核銷。
特別提示:
在施工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合同履行情況的變化,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
篇2:房地產公司經營管理部經理崗位職責
房地產公司經營管理部經理崗位職責
1、主持企業管理部全面工作。
2、根據集團公司安排負責組織擬定和實施經批準實施的企業管理體制、運行方式、資源整合等各方面的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
3、負責組織對企業經營狀況跟蹤,及時了解企業狀況,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問題。
4、組織編制集團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對各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主持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議,研究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
5、負責協調和組織對企業資產的有效管理。與集團公司財務部有效合作,防止資產流失,盡力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6、負責集團公司下屬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及時收取、統計企業的經營月報、季報和年報,并適時進行有效分析,為集團領導經營決策提供真實依據。
7、督導和檢查各級職能部門和下屬公司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經營管理體系。定期調研和向總經理報告基層單位經營管理和運行情況。
8、根據公司事業發展需要,擬定機構改革和部門職能設計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9、主持責任范圍內的業務會議,處理業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0、根據集團公司的總體目標,制訂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并組織實施;制訂下屬人員的崗位描述,并對其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價。
篇3:房地產公司經營管理部職責
房地產公司經營管理部職責
1、結合行業、競爭對手以及自身的情況分析,對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建議;對競爭對手進行跟蹤研究,對競爭對手的重大舉措進行預警,并給予相應的建議。
2、通過對戰略環境分析,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策略,制定企業長遠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制定公司計劃管理、統計管理、內部審計管理、目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經濟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基礎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各項制度與流程,對下屬部門重大制度與流程進行審核及執行效果監督。
5、督導和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基礎管理工作,促進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6、全面實行經營計劃管理。擬定年度經營計劃,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并通過組織實施,提升經濟工作的運行質量。
7、全面實行審計監督管理。對各公司的各業務環節定期或隨機進行財務方面的審計和監督,建立經常性防錯糾弊的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財務管理、會計核算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不良情況與問題,防止差錯和違紀現象發生。
8、加強統計管理,編報各類統計報表,真實全面反映企業運營狀況。通過數據資料的統計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報公司領導,為領導決策提供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支持。
9、配合財會和采購部門加強固定資產和物資管理,對資產與物資進行盤點。
10、負責公司各部門經營業績的考核,并對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考核。
11、協調公司各項法律事務工作,與顧問單位進行溝通,協同做好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起訴、應訴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2、加強業務部門之間的橫向溝通,對經營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仲裁經營管理過程中部門間發生的爭議。加強對集團所屬公司日常業務流程管理和經營管理的監督和檢查。
13、負責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工作,對公司各類檔案進行收繳、整理、登記和保管,認真履行檔案管理制度。
14、負責經濟合同管理,對公司各類合同進行審查,規避法律風險,同時做好合同的登記、保管工作。
15、對各階段工作計劃和業務會議決議事項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