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學院(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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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院(校)基本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我院基本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我院的基建行為,保證我院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凡在我院范圍內從事工程建設活動,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學院后勤基建處是本院基本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院所有工程項目的實施。

  第二章基本建設程序

  第四條基本建設程序,是指從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施工到建成使用整個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和先后程序,它是基本建設內在規律的客觀反映。它主要包括: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編制計劃任務書、項目設計紅線規劃、編制設計文件、委托設計、編制基建計劃、落實施工隊伍、組織施工、竣工驗收等。

  第五條項目建議書是基本建設程序的最初階段,是對新建項目的設想和建設性文件。它主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提出的主要依據、項目建設的座落、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設想、進度安排、項目建成后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預測等。由后勤基建處負責編制,提供給上級主管部門作為確定建設項目的依據。

  第六條可行性研究是指對建設項目的調查、論證,是投資決策前進行技術的、經濟的論證。國家規定,凡是沒有經過可行性研究的建設項目不能批準項目立項,不能進行設計,不能列入計劃。后勤基建處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的大綱,是確定建設項目和建設方案的基本文件,也是編制設計文件的主要依據。后勤基建處會同有關部門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做好項目建議書的編制。

  第八條工程項目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后勤基建處持批準的文件到市規劃管理局申請規劃設計紅線并要求提出設計要點,學院按紅線圖和設計要點委托設計。

  第九條設計文件是學院委托設計部門進行技術設計的依據,設計文件由后勤基建處根據已批準的立項批復中的各項指標進行編制,并向設計部門提供工程地質、勘探等技術資料。設計文件應全面反映學院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后勤基建處在本院有關部門的配合協助下,負責做好這項工作。

  第十條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及難易情況,后勤基建處會同國資辦、監察處和審計處通過招標辦法,選擇具有相應設計資質且信譽高、服務好、設計質量好的設計單位。設計單位選定后,后勤基建處會同國資辦、監察處和審計處與設計單位簽訂委托設計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初步設計方案形成后,后勤基建處應及時組織院領導及有關單位進行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初步設計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

  第十一條后勤基建處在進行基建項目前期準備工作的同時,必須編制基建計劃?;ㄓ媱澮话銥榉帜甓然ㄓ媱澓湍甓然ㄓ媱?,大中型工程項目或群體工程項目應編制分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小型單體工程,一般只編制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編制分年度基本建設計劃時要分列工程項目一覽表和工程總進度計劃表。對于附屬配套工程要同時安排、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設計完成后,后勤基建處應及時做好施工前的各項工作。包括施工圖審查,通過招標選擇施工隊伍、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申領工程施工許可證、落實施工監理單位以及落實現場工程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后勤基建處應及時組織基礎驗收、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第三章校園規劃的編制、執行

  第十四條總體規劃是校園建設的目標,學院應按照教育部門批準的事業發展規模和有關定額標準,結合南通市的城市規劃要求,認真制定校園規劃。

  第十五條院委托具有甲級資質等級的規劃或設計院編制校園總體規劃,并邀請市發改委、建設局、規劃局、市政、環保、消防等部門及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并報省審批。

  第十六條學院的基本建設項目,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分期實施,逐步完善。不得隨意亂搭亂建,如確需部分調整,應報市規劃部門和省主管部門審批。

  第四章年度基建投資計劃的編報

  第十七條根據省教育廳的要求,由后勤基建處會同財務部門在每年的十月份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申報下年度的基建投資計劃。

  第十八條基建投資計劃的申報內容為:項目名稱、選址、建設規模、總投資;本年度投資計劃;新開項目要說明建設理由、依據,拼盤項目還需說明資金來源。

  第五章基建項目的管理

  第十九條基建項目的管理主要為:建設監理制、工程合同制、項目法人制、投資包干制、造價審核制、發包工程招標制、開竣工審計制。

  第二十條學院新開工的基建項目,凡造價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均應實行建設監理制,由監理公司代為監理工程的全過程,對工程質量、投資和進度實行“三控制”。

  第二十一條學院所有基建工程項目,都必須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在國資辦、監察處、審計處的監督指導下,由后勤基建處在認真會審施工圖紙的基礎上,按照質量、工期、造價等方面的要求,與施工單位提出合同草案,報院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學院所有的基建項目均必須嚴格按國家和上級文件規定通過招標選擇施工單位。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總投資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單項大型項目,均實行單項法人制。后勤基建處應嚴格履行職責,對工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安全事故等進行調查,并報學院嚴肅處理。隱瞞不報的,學院按規定追究責任人應負責任并予以處罰。

  第二十四條工程竣工決算,由后勤基建處的專業人士進行初審,并按規定由學院審計處內審后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審計單位復審,報省教育廳審批??偼顿Y1000萬元以內的項目的竣工驗收,由學校報省教育廳批準后會同南通市有關職能部門組織驗收。

  第六章建設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用于基本建設的資金,不管來源于何種渠道,均需存入銀行,納入自籌基建計劃管理,從銀行撥付工程款。

  第二十六條學院財務處為建設資金的專門管理機構,須設專門的基建總帳。工程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省、市有關規定。每年年終,應編制全年基建財務決算報告及報表,報省教育廳審核匯總。

  第二十七條后勤基建處應會同學院財務部門認真做好基建項目的造價或成本管理,盡量挖掘潛力,控制造價,降低成本;認真做好基本建設的概算、預算和決算的編制、審核工作;認真做好材料、設備價格的核算工作;嚴格控制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堵塞各種漏洞。

  第七章工程招投標管理

  第二十八條嚴格執行《建筑法》,自覺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定,遵守招投標規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二十九條學院的工程項目,凡造價達到五十萬元

以上的,均應實行公開招投標。造價在五十萬元以下的,兩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國資辦參照招標辦法進行招標。

  第三十條學院建立招標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國資辦、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后勤處及有關部門的領導和代表組成,負責工程建設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和物資采購工作。

  第三十一條學院招標領導小組負責對參加投標的施工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對投標單位的營業執照、技術等級、企業簡況、技術力量、施工裝備情況及近期的工程業績等進行詳細調查。以保證投標企業的質量。

  第三十二條學院招標領導小組在市招標辦的監督指導下,負責制訂招標文件、招標發布會,發放工程圖紙、資料,委托具備資格條件的單位編制工程標底,簽發中標通知書。

  第八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三十三條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學院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后勤基建處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原始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第三十四條后勤基建處負責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負責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市建設局審查。

  第三十五條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進行施工。

  第三十六條后勤基建處應當把好工程質量管理的四個環節,即:開工前、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1)開工前:主要是審查施工圖紙,檢查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質量。(2)基礎工程:重點是驗槽,土質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基礎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質量如何。(3)主體工程:重點是檢查軸線、標高是否準確,混凝土和砌體質量、預制件的質量及鋼筋的鋪設、綁扎、搭接、模板是否符合要求。(4)裝修工程:重點是檢查屋面、外墻的防水透漏,水暖設備的試壓、試水是否達到要求。同時,必須把好隱蔽工程的質量關,隱蔽工程必須經甲乙雙方和質檢部門驗收、記錄簽字后方可繼續施工。若因設計需要增加、削減和修改時,一律辦理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十七條后勤基建處負責組織和協調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之間的關系以及各施工單位之間土建與安裝、水電之間的關系。定期主持召開各方聯系會議,統一進度,協調工作。

  第九章基建設備、材料管理

  第三十八條基建設備、材料的采購,應嚴格執行學院的物資采購制度,后勤基建處應認真做好材料、設備價格的核算。材料和設備核算是對采購、儲運、驗收直至工程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的成本核算,其目的是以最經濟的運作方式取得質、量、價的最優效果。

  第三十九條基建設備、材料的采購,必須做到:(1)貨比三家,取價廉物美;(2)儲運、供應過程中減少中間環節,盡可能做到無庫房供應,即所需的材料和設備實行一步到位,減少二次搬運和倉儲的損失;(3)配合施工單位,降底耗材,達到降低費用的目的。根據學院的物資采購制度基建工程所用設備及材料,必須實行招標采購,根據各商家所報的價格及質量情況,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采購。

  第四十條基建材料、設備到達倉庫或指定地點后,材料管理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到達的材料、設備按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進行全面驗收,與訂貨合同、發貨單進行核實,并作為入庫、登記和付款結算的依據。

  第四十一條由施工單位負責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后勤基建處必須認真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是否持有權威部門認可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及有關技術資料,產品的價格是否合理,如發現問題應予以制止,嚴格把好質量,價格關。

  第四十二條基建工程的甲供材料,由學校按施工方申報計劃采購,竣工后若甲供材料結余,應將結余材料交還學校入庫,但退還數量不得超過結算量的5%,否則造成學校多購材料的損失由施工方承擔。

  第十章基建工程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工程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應當遵守國家、省、市有關預防火災以及抗御地震、洪澇、颶風等自然災害和次生災害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學院的工程項目,凡涉及工程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加層、裝飾裝修、改變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動,必須確保工程設施原有安全性能,并應當由后勤基建處提出或委托設計單位提出改造設計方案,報市建設局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五條后勤基建處應當采取措施或督促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控制因施工造成的噪聲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施工現場內的設施及毗鄰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安全。

  第四十六條后勤基建處應當配合施工單位加強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責任制度。后勤基建處應當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證書。對在施工中發現的違章作業,應當給予制止;應要求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文明、衛生等施工規定。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施工單位提出不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

  第四十七條應嚴格執行消防法,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完成后,由后勤基建處負責與消防部門聯系,申請進行消防審核,竣工驗收時申請進行消防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章廉政建設

  第四十八條嚴格執行《江蘇省建設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廉政管理規定》。在與施工企業簽訂施工協議的同時,必須簽訂《廉政建設協議》。

  第四十九條基建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依法辦理,規范操作,并堅持配套服務,熱忱服務,講究工作效率。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秉公辦事,廉潔奉公,不謀私利,不行賄、不受賄、不收受禮品、不拿回扣,杜絕各種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

  第五十條基建管理人員要依法管理,主動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行風監督員的監督并互相監督,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二章工程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條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探、設計、監理、施工、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合同,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工程合同由后勤基建處起草,國資辦、審計處審核,院領導批準后方可簽字蓋章。

  第五十二條勘探、設計合同的內容應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施工合同的內容應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第五十三條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由后勤基建處與監理單位以書面形式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學院進行監督并承擔監理責任。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學院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

驗收。

  第五十四條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施工合同條款中應對施工單位竣工后工程決算的送審額進行約束。施工單位的工程決算送審時,必須對送審額進行書面確認,若最終審定核減額在最終審定額的5%~10%之間,則施工單位承擔20%的審計費用;若最終審定核減額在最終審定額的10%~15%之間,則施工單位承擔80%的審計費用;若最終審定核減額在最終審定額的15%_20%之間,則審計費用全部由施工單位承擔;若最終審定核減額超出最終審定額的20%,則施工單位不但全部承擔審計費用,而且五年內不得承接本院任何工程。

  第十三章工程竣工驗收及竣工決算

  第五十五條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仵,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由施工單位向學院提供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后勤基建處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報國資辦組織市、校有關部門對工程進行了竣工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整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第五十六條為使驗收工作順利進行,在工程竣工正式驗收前,后勤基建處應依據有關規定組織校內使用部門,對工程進行初驗,找出問題,限期補修、補建。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施工單位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要求整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期為施工單位提請學院復驗的日期。

  第五十七條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認可后的28天內,施工單位必須向后勤基建處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勤基建處收到結算資料后,必須指定專業人員進行詳細審核,一定要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仔細、全面地進行審核。學院專業人員審核后,由院審計處進行初審再報省教育廳指定的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后由院財務部門進行工程財務決算。

  第十四章工程竣工檔案

  第五十八條后勤基建處應做好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積累、整理工作,提高檔案資料的規范化程度。在整理過程中,嚴格按照江蘇省建委、江蘇省檔案局1993(203)號文件的規定進行整理??⒐D是工程交付使用后進行正常使用、維護、檢修、改建以及今后擴建的重要依據。因此,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后勤基建處應督促施工單位完成竣工圖的編制工作。

  第五十九條工程竣工檔案主要內容有:立項報批文件、規劃與管理文件、設計基礎材料、土建工程施工文件、安裝工程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竣工圖、聲像材料等。后勤基建處應詳細核實施工單位移送過來的竣工資料,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地、系統地進行整理,分類立卷,一式二份,一份交學院檔案管理部門歸檔,一份交市城建檔案館。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辦法與國家、省、市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省、市的規定為準。

  第六十一條本辦法應用中的問題由學院后勤基建處負責解釋。

  第六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學校學?;窘ㄔO管理制度

  學校學?;窘ㄔO管理制度

  從總務工作的內容和任務來看,學校的基本建設是第一位的工作,是總務工作管理其他內容的基礎,是學校建設的百年大計。

  一、基本建設用地的選擇,長遠的規劃,校舍建設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針,學校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廣大師生員工的切身利益為依據;以有利于教學,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為原則。

  二、教室、實驗室和圖書館(室)是校舍的主體建設,首先是教室,是廣大師生教與學的場所。必須根據教與學和生理學的要求確定合理優化的教育面積,桌椅布置、采光通風、人員流通和衛生清掃等設施。實驗室和圖書館也要達到這些要求。

  三、食堂是廣大師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場所,是保證健康的基礎條件,是學校教育和教學的保證條件。食堂的建設一定要做到坐著用餐,即使是簡易的桌椅也可以,這對學生的健康很重要。廚房的設施應注意衛生條件,嚴格操作制度,盡量減少炊事員笨重的體力勞動。

  四、運動場地和固定的運動設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設,這不僅是體育課所必需的,而且是集體活動、鍛煉身體不可少的,必須按照學生的比例和體育的要求進行建設。

  五、校園的綠化、修飾是美育的基本建設,也是創造使人舒暢地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的必要條件。必須根據教育得要求進行設計、規劃和建設。

篇3:人民醫院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4)

  人民醫院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與監督,確?;ㄊ┕さ捻樌M行,根據國家有關基建財務制度和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建財務管理與領導機構

  基建財務業務的執行由財務科負責,由財務科科長、基建會計和出納組成基建財務小組,隸屬于主管院長領導,同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指導。

  第三條:基建財務小組職責

  1.管理基建工程款項的撥入、支付和結算;

  2.編制基建財務收支計劃;

  3.參與基建項目預算、審核、驗收、合同簽訂、決算;

  4.制定醫院基建財務制度;

  5.監督基建工程合同的執行;

  6.其他有關基建財務事項。

  第四條:基建支出審批權限

  經審核的基建投資工程項目的進度預付款、結算款、設計費及零星支出,應以單個項目為單位,按醫院資金審批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基建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對不符合制度規定,違反合同條款和審批手續不全的基建款項,有權拒付,并應及時向院領導闡述理由。

  第五條:基建項目預算審核與確認

  1.經批準的基建項目,由基建主管部門做出概算(預算),并附該項目的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交基建財務小組復核簽章后,報基建領導小組審定,必要時由基建財務小組再送上級主管部門復審后確認。

  2.不經過基建財務小組審核及簽字的基建預算無效。

  3.經確認的工程預算合同和招標文件應留存基建財務一份,以備查驗,并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的重要依據。

  4.需公開招標的基建項目,應嚴格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有關招、投標的文件精神進行,特別是要做好預算(標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基建項目合同的簽定

  當施工隊伍確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則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前,雙方應就工程施工等事項充分醞釀。經甲、乙雙方簽定的合同,應存留一份給財務以備查驗,這是支付工程款項的依據。

  第七條:基建工程款項的支付與結算

  1.應按上級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基建資金應在銀行開立專戶進行管理,定期對賬、核算,并應與醫院其他賬戶資金分開實行專戶專賬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數額,最多只能以當時賬面基建項目資金為限,不能挪用醫院其他資金墊支,特殊情況需動用醫院其他賬戶的資金,須由基建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并憑醫院領導批示,通知財務執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確需現金支付,須由施工單位出具說明書,經財務科長審核,醫院領導簽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項,不論多少,一律應出具正式發票交財務入賬。無正式發票者不予結算(預付款、進度款在工程結賬時必須補正式發票)。

  5.基建工程進度預付款及結算款,按國家規定的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等有關條款的約定,須經基建財務小組審核簽字,由醫院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違反合同行為,應由基建主管部門及時通知財務,凍結乙方應得工程款,待正確履行合同后才解凍。

  7.基建結算結束后,基建財務小組應在一星期內組織核算,列出財務報表,提交醫院領導審核、批準,然后報上級主管部門。無正當理由,財務人員必須保證基建款按時足額支付。

  8.基建財務小組應在施工期間定期或不定期核對賬目,分析工程用款情況。財務人員發現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條款支付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條:基建工程的驗收與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須按規定組織驗收。除有關單位人員外,甲方應報有關部門組織驗收工作。如發現工程未按設計施工,質量達不到技術要求等問題時,應及時向基建領導小組報告,以便采取彌補或處罰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應在返工后重新組織驗收。但因乙方質量等責任問題造成甲方損失,應按合同及甲、乙雙方補充協議執行,基建財務人員對不履行合同及補充協議條款的行為有權拒付工程款。

  3.從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結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該項目工程款余額(含結算款),特殊情況需付款時,憑院長簽字批準,由基建財務執行。

  4.乙方將工程建設項目移交給甲方后,應造冊登記整個工程建設項目財產明細表,根據醫院管理與使用需要,再移交給具體管理、使用部門,明確經濟責任。同時,在基建賬戶中結轉到行政賬戶中增加固定資產。

  第九條:對基建項目籌建、施工、驗收舞弊行為的處罰

  凡在醫院各級項目建設中有下列舞弊行為者,醫院將作出相應的處罰或上報紀檢部門,構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1.泄露有關基建項目的標底、預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職務之便收取施工單位的好處費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難等事端而追加預算者;

  4.協同施工隊伍(乙方)偷工減料者;


  5.在驗收過程中隱瞞質量問題者;

  6.與乙方串通騙取甲方資金,造成甲方損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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