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政發〔20**〕34號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烏海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規范基本建設投資行為,合理使用和有效節約建設資金,控制建設規模和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2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內政字〔20**〕290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使用市本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用于基本建設的其它財政性資金所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對使用國家、自治區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市本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其它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和監督,其它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內對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進行專業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按照建設項目統籌安排。使用市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建設項目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提出,通過編制年度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下達。
第五條 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主要用于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貧困地區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
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主要用于以下領域的項目:
(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項目;
(二)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三)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
(四)產業發展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五)市各級行政、政法等政權建設項目;
(六)與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或國債投資配套的項目;
(七)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其它重大項目。
第六條 市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分別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貼息等方式進行。其中:
(一)對于市政府投資占主導地位的公益事業、政權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采取直接投資的方式,通過撥款無償投入;
(二)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市政府參與投資的經營性項目(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采用資本金注入的方式;
(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對于需要政府扶持的項目,采用投資補助的方式,給予一定比例資金支持,通過撥款無償投入;
(四)根據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篇2:學校學?;窘ㄔO管理制度
學校學?;窘ㄔO管理制度
從總務工作的內容和任務來看,學校的基本建設是第一位的工作,是總務工作管理其他內容的基礎,是學校建設的百年大計。
一、基本建設用地的選擇,長遠的規劃,校舍建設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針,學校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廣大師生員工的切身利益為依據;以有利于教學,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為原則。
二、教室、實驗室和圖書館(室)是校舍的主體建設,首先是教室,是廣大師生教與學的場所。必須根據教與學和生理學的要求確定合理優化的教育面積,桌椅布置、采光通風、人員流通和衛生清掃等設施。實驗室和圖書館也要達到這些要求。
三、食堂是廣大師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場所,是保證健康的基礎條件,是學校教育和教學的保證條件。食堂的建設一定要做到坐著用餐,即使是簡易的桌椅也可以,這對學生的健康很重要。廚房的設施應注意衛生條件,嚴格操作制度,盡量減少炊事員笨重的體力勞動。
四、運動場地和固定的運動設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設,這不僅是體育課所必需的,而且是集體活動、鍛煉身體不可少的,必須按照學生的比例和體育的要求進行建設。
五、校園的綠化、修飾是美育的基本建設,也是創造使人舒暢地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的必要條件。必須根據教育得要求進行設計、規劃和建設。
篇3:工會基本建設維修改造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
工會基本建設維修改造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會基本建設維修改造工程的審計監督,維護財經法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會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指在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竣工后,對該工程實際造價、建設成果所進行的審計。
第三條 工會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工程(含新建、改建、擴建)和單項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維修改造工程,依照本辦法接受審計。
第四條 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經審會辦公室)負責對工會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竣工決算審計工作。
第五條 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可組織審計組,也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列入工程竣工決算。
第六條 工會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應于預算批準后一個月內將年度基本建設工程投資計劃、維修改造工程項目及預算報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訂立施工合同時,應將下列內容列入施工合同:
(一)工程竣工決算需要進行審計,根據審計認定的工程決算金額結算工程款;
(二)審計的時間安排;
(三)預留不少于5%的工程款(不含質量保證金、尾工工程的預留工程款),待審計后支付。
第八條 接受竣工決算審計的工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程已經竣工,并已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不需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的應通過甲方組織的質量驗收;
(二)已編制出竣工決算。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于工程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后,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提出審計申請,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投資許可證、建筑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審批文件;
(二)監理委托、質量驗收等有關文件;
(三)概算、預算資料及招標文件;
(四)有關合同、協議;
(五)竣工圖紙;
(六)工程量計算表;
(七)材料費用資料、取費資料、付款資料;
(八)工程變更洽商簽證資料;
(九)隱蔽工程資料;
(十)工程決算的財務資料(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
(十一)有關證照復印件(含施工、監理、質檢、設計單位和資質證明);
(十二)其他影響工程決算的資料。
第十條 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概(預)算執行情況;
(二)設計變更、增減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手續是否齊全;
(三)影響項目建www.zonexcapitaltr.com設規模的單項工程間投資調整和建設內容變更,是否按照規定的管理程序報批,有無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問題;
(四)交付使用的資產是否符合條件,有無虛報完成、虛列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的情況;
(五)尾工工程的預留工程款情況;
(六)竣工決算報表(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的真實性、合法性;
(七)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法,有無擠占建設成本的情況;
(八)歷年的各項基建撥款數額和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準確,應收回的設備材料以及拆除臨時建筑和原有建筑的殘值是否作價收回,對器材的盤盈、盤虧是否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九)基本建設收人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及使用情況;
(十)有無隱匿、截留或拖延不交應繳包干結余、竣工結余和各項收入;
(十一)與工程竣工決算有關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工程未經竣工決算審計,建設單位不得支付預留工程款。
第十二條 審計程序
(一)建設單位提出審計申請,并提供有關資料;
(二)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對送審工程是否符合審計條件、資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核;
(三)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審計;
(四)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意見;
(五)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審會辦公室出具審計意見書。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