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體檢中心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為規范體檢中心行政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經體檢中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體檢中心所有員工。
一、考勤規定
1、醫務科室人員(醫生)作息時間為7:30am-11:30pm,前臺、總檢、行政、財務、業務部等綜合管理室人員作息時間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
2、員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經發現代打卡,代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論處。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早餐和辦理私事。如工作需要,無法打卡者由部門負責人簽卡;
3、全體員工統一準時上班,如需臨時調整,必須告知部門直接負責人;
4、員工應提前5分鐘進入工作準備狀態,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按每分鐘2元扣發當月工資(5-30分鐘按遲到、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按事假或曠工半天處理),當月累積兩次或兩次以上者加倍處罰;遲到、早退、脫崗連續發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員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或在上班時間需外出的,需第一時間報請部門主任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病、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曠工半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的20%,每月曠工達二天以上(包含二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5、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要在當天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領取加班費,加班超過晚上17:30的方可算為加班。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原則上安排補休或經所在部門申報,由體檢中心主任審批后,可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費;
6、員工加班的調休由直屬負責人安排,原則上在當月調休,不得轉入下月或累計休假。
二、請假、休假規定
1、請假手續:請假前,員工應向主管領導提交書面請假申請,經批準后方能請假;除不可預見情況外,所有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請假。不可預見情況于上班一小時前告知;
2、國家規定的假日:體檢中心所有員工都享有全年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等;
3、病假:請病假者,需在第一時間告知主管領導,上班后及時將113醫院診斷證明(急診除外)報人事部備案;病假期間遇節假日、公休日時,不順延;
4、事假: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事假;請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注明事假原因、天數;請事假一天,部門負責人批準,二天以上者(含二天),中心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體檢中心行政、業務主任批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休息者,按曠工處理;連續兩天以上(含兩天)者,予以解聘;一次事假不得超過5天,上午請事假的扣除日工資的70%,下午請事假的扣除日工資的30%;有存休者可填寫調休單抵銷;以虛假事由請事假者,視為曠工;
5、婚假:凡體檢中心正式員工在領取結婚證明后,可按請假程序申請婚假,符合晚婚條件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申請14天;
6、產假:持有準生證和出生證的員工,在體檢中心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產假待遇;
7、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過世(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可享受喪假7個工作日;外地員工可另加往返路程時間,休假期間基本薪金照常發放;
8、工傷假:員工因公負傷,按國家規定的相應政策和程序執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資:體檢中心實行基本工資加提成獎金加效益獎金的辦法,體現公平競爭、效益優先的原則;
2、辦理各種社會保險:體檢中心為員工代辦國家規定的各種保險,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
3、培訓
3.1體檢中心行政辦負責員工的規章制度、服務禮儀培訓、專業培訓、職業道德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等;
3.2新招員工須經過培訓、考核后,擇優錄用;
3.3員工必須接受體檢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考核??己瞬缓细裾唔氈匦屡嘤?,如仍不合格予以辭退;
3.4由體檢中心出資委派員工接受培訓的,體檢中心將根據培訓費用的多少及培訓期長短確定是否簽訂培訓協議,對于簽訂的協議,體檢中心將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雙方均需遵守協議的規定;
3.5員工的培訓記錄作為員工升遷、調薪的一項依據。
4、考核
4.1為加強和促進體檢中心內部管理,完善激勵機制,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體檢任務的完成,實行員工月、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據;
4.2非管理員工的考核每月進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日常工作表現、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遵守法紀和執行規章制度情況、以及出勤情況等;每月評選出月優秀員工,并與當月獎金掛鉤;
4.3管理員工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其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組織管理情況、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即德、能、勤、績方面的考核;
4.4考核采取逐級考核的原則,即體檢中心統一組織考核管理部門,
部門考核下屬員工;
4.5體檢中心每年評選一位年度先進個人,采取民主評議和領導考評相結合的原則;
4.6、考核的結果將作為員工任用、崗位調配的依據,綜合業務科室是考核的主管部門。
四、調動與升降職
1、根據工作需要,全體員工必須服從體檢中心主任的派遣和調動;
2、所有員工均有晉升的機會,體檢中心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品德、業績、才能、為優秀者提供晉升或加薪;
3、管理科室和員工所在部門,每月定期對員工進行評定,體檢中心將根據評定結果對員工予以晉升、加薪、留用觀察、辭退等;
4、員工有申請調動的權利,體檢中心將根據工作機會和實際情況做出安排或解釋。
5、員工崗位調整后,享受新崗位的工資標準與福利待遇。
五、獎懲條例
1、按照獎優罰劣,激勵先進,公正公平,一視同仁的原則實行獎罰;
2、獎勵分為表揚、嘉獎兩種;
3、根據過失的情節輕重及影響范圍,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除名三種;口頭警告的處罰標準為100元/次,凡當月被二次口頭警告者,視為一次書面警告,書面警告的處罰標準為350元/次,凡當月被兩次書面警告者,即刻解職;
4、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由單位負責人給予表揚:
4.1模范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工作認真、踏實細致,始終如一;
4.2工作作風嚴謹,工作無差錯;
4.3服務熱情、禮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戶咨詢,多次受到客戶表揚;
4.4工作任務完成出色,成績顯著;
4.5在單位內部舉辦的活動或代表單位參加外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
4.6拾到貴重物品及時上交者;
4.7維護單位利益,為單位的聲譽和經營管理做好事者。
5、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50至100元的一次性獎金或物質獎勵:
5.1在月先進評比中的優秀員工;
5.2提出體檢業務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收效顯著者;
5.3工作積極主動,經常性的主動加班、不計報酬者;
5.4改進管理辦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顯著者;
5.5修舊利廢、節約材料、降低成本做出顯著成績者;
5.6凡參加同行業組織的各類活動取得名次的;
5.7季度全勤,無遲到早退現象者。
6、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100至500元的一次性獎金或物質獎勵:
6.1被評為單位年度優秀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榮譽稱號者;
6.2在體檢、醫療工作中,引進項目或技術,創造明顯效益者;
6.3維護體檢中心利益,保護中心財產,捍衛體檢中心安全,避免或挽回單位重大經濟損失和消除不良影響者;
6.4關心同事、助人為樂、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
6.5獲得體檢中心年度最佳稱號者,獎勵一周帶薪休假。
7、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并一次性罰款100元:
7.1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不滿或投訴;
7.2在體檢過程中,發生登記、記錄不準確、不完整,弄錯或漏檢體檢項目,或體檢文書書寫不規范造成一定影響者;
7.3不遵守勞動紀律,每月發生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
7.4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跑動,或在工作時間干私活、串崗、上網聊天、睡覺、吃零食、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事宜的;利用公用電話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的;
7.5未按規定著裝、不佩戴胸牌,或未保證工作服、胸牌、工作區域內整潔,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的;
7.6班中脫崗造成工作協調不利影響工作的,并按曠工處理;
7.7無故不參加體檢中心開會等集體活動的,或未經許可不上班私自調休的,并按曠工處理;
7.8未按正規程序請假、或提供虛假醫院證明申請休假的;
7.9空調設定溫度夏季低于26攝氏度,冬季高于18攝氏度的;
8、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并一次性罰款350元:
8.1不服從工作安排,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又不及時報告和說明,或工作推諉耽誤工作者;
8.2發生差錯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響且本人反省深刻、確有悔改表現的;
8.3體檢資料保管、傳遞不當,造成丟失、損壞,影響體檢報告的發出并造成一定影響;
8.4不論原因如何,與客戶發生爭執、怠慢客戶的
8.5與同事發生爭吵,當眾辱罵對方的;
8.6發生突發事件,責任人未及時向上級報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處理,延誤了處理時機,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8.7工作中互不協調,影響工作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體檢差錯事故的;
8.8上下班不及時關燈、水管、門窗或浪費表格紙張、一次性用品的;
8.9私自動用體檢中心公共設施或公共財物(包括動用網絡信息系統,違反設備操作規程等)、物質、運輸工具的;
8.10在體檢服務過程中,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的,價值或數額不足200元,并給予當次交易金額5倍的罰款;
8.11員工相互之間打聽、議論他人的工資和獎金等薪酬情況;
8.12透漏患者隱私的;
8.13業務考核成績不達標或體檢質量不達標的;
9、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除名處理:
9.1消極對抗或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或故意詆毀主管領導的權威,有損體檢中心聲譽和形象;
9.2發生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或對體檢中心聲譽產生較大影響的直接
責任人;
9.3泄露體檢中心商業機密者;
9.4在體檢中心工作的同時,兼職從事其他單位的工作;
9.5以醫謀私、以權謀私,價值或數額超過200元;
9.6私自拷貝體檢中心的信息資料(文件、流程、軟件、分析報告等),竊取體檢中心的商業機密者;
9.7與客人發生爭吵、態度蠻橫、辱罵客戶,造成惡劣影響者;
9.8同事間發生打架、斗歐造成惡劣影響,或在同事間散布消極言論、撥弄是非,或拉幫結派、鬧分裂,影響團隊合作及工作的正常進行;
9.9季度內有兩日曠工或年內累計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曠工者;
9.10挪用公款、公物,或貪污受賄者;
9.11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者,除追究個人責任外,須照價雙倍賠償;違反此條例若造成影響的由肇事者全部承擔;
9.12向客戶索取“紅包”、禮品,私自篡改體檢結果或出具虛假體檢報告的。
對員工的經濟處罰,一般不超過本人月總收入的60%,因責任造成體檢中心重大經濟損失的另行處理。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及法律的,除按照規定處理外,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篇2: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及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1、教師考勤和師德作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干部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凡病事假全期累計超過一周以上,或者出現曠工、空堂、賭博、體罰學生、同事糾紛等情況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干部。
2、工作時間內被發現打牌者一次罰款100元。
3、曠工半天罰款50元,如果又曠課,按第四條累計。
4、上課、上早晚自習、考試監考在教室外逗留、談天者,發現一人次扣罰款10元;應上課而曠堂者,每曠堂一節罰款30元。
5、教師白天坐班時間為第1、2、3、5、6節課。坐班時間電話聯系在校園內找不到人者,視同曠工,按第三條執行。
6、按要求站參加者升國旗或大課間的每人次補助10元。
7、全校性*活動、各類會議和集中學習教職工一般不準請假,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20元。
8、教職工盡可能不接受家長宴請,不得收受家長禮金和禮物。
9、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充分尊重家長,妥善處理師生和家校矛盾。凡因為教師個人教育方式不當造成學生傷害或家長矛盾的,視情節嚴重情況對當事人予以罰款,并責令其承擔相關責任。
10、教職工不得組織學生私自訂閱教輔資料,否則所收金額由學校全額退回學生,并由教師個人支付教輔資料費。
11、教職工及家屬要和諧相處,不得在校園內吵架打罵,否則不管對錯懲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是干部的建議引咎辭職。
12、請假均需由本人親自向校長請假,并自己調課,將調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查,如果要由學校調課,則按一節20元補給代課者。公差原則上自行調課和調換相關工作?;?、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病事假等五天以內,自己調課;超過五天,必須自行請人代課,并自行支付相關工資,并按每天50元扣發工資;超過一個月,除按每天50元扣發工資,還將扣發全期的30%績效工資,并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
14、幼兒園教職工、后勤人員參照此制度執行考勤和師德管理。
篇3:鎮中心小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鎮中心小學教師考勤管理試行制度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勤對象: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 總體要求: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 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记诜秶?,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程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教研、公益勞動等學?;蚋魇医y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后勤崗位和特定崗位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并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 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簽到和簽退。
2、教導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入日志。
4、分管教學領導、教導處、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交教導處登記。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2周以內的,須校長審批;2周以上的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已婚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假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滿須續假的,必須提供新的計劃生育證明。
2、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既有本人書面申請、有學校批準意見、有按時返崗銷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逾期不銷假不到崗的、請假期間在其他單位兼課或做其他工作的、經查明屬欺騙性質或開具**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患有重?。òc瘓、癌癥、精神病、傳染病等)確實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例和費用收據,由學校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辦理重癥病請假手續。
4、校長縣外出發,須提前1天到縣教育局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時銷假。
5、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1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后交由校長簽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后個人留存,報帳后交辦公室登記。
6、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回換,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導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
7、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8、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9、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 假期處理辦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請假手續的,按《zz鎮中心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考核辦法處理。
2、病假期間執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仍發放原工資;(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