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十五)
一、管理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在職員工。
三、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所有員工閱讀并簽收后予以公布實施。
四、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考勤人員統一管理,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
理工作。
五、上班時間規定: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每天計7.5小時。每月有2個周六上午9:00-11:30上班。工作日每天打卡兩次,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2、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打卡、不遲到、不早退。
3、外勤人員可不打下班卡。
六、遲到考勤規定:
1、遲到: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后一小時內到崗的行為。
2、個人一個月內第一次遲到罰款20元,第二次遲到罰款40元,第三次罰款60元。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遲到累積罰款=(20*i)(其中n為當月累計遲到次數)。
七、早退考勤規定:
1、早退:指在規定下班時間前一小時內離崗的行為。
2、無特殊原因,員工不得早退。
3、個人一個月內第一次早退罰款20元,第二次早退罰款40元,第三次罰款60元。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早退累積罰款=(20*i)(其中n為當月累計早退次數)。
八、忘打卡規定:
忘打卡的,必須填寫《忘打卡審批單》(見附件1),需有同事證明,直接主管審核,上級主管核準簽字,否則視為曠工。
九、曠工規定:
1、遲到或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上的時間,無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2、缺勤半天(含)以上,返回單位上班后一周內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
3、請/續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的,視為曠工。
4、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視為曠工。
5、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的,視為曠工。
6、曠工時間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的以0.5個工作日計。
7、依照個人當月總薪計算出平均日薪,按其曠工者曠工時間,以個人平均日薪的三倍予以罰款。計算公式為:曠工日罰款=本人當月總薪/21.75天*3。
8、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達十二日者,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發給資遣費。
十、外出公干規定:
因工作關系,外出公干的時間與上班時間重疊而不能打卡的,需填寫《外出公干審批單》(見附件2),直接主管審批,在外出公干完一周內交考勤人員方為有效。
十一、請假規定:
1、員工假期分為非申請假日和申請假日。非申請假日有國家法定假日、周末休息日等,申請假日有年休假、事假和非事假,非事假有婚假、產假、陪產假、計劃生育假、哺乳假、病假、工傷假和喪假等。
2、我公司員工要休申請假日(即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見附件3),并提前一周提出請假申請(緊急意外情況除外)。
3、3天內(含3天)由直接主管審批;請假超過3天的,由直接主管審核,上級主管
4、請假2天以上的(含2天),非緊急意外情況的,請假人需發郵件給所有人員說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及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情況(含代理人安排)。
5、非事假假期結束,需提交相關證據資料向人力資源部門銷假。一個月內男性員工病假一天以內,女性員工病假兩天以內無需提供證據資料。
6、其他假期管理規定依照公司《員工手冊》(20**年12月修訂版)及政府現時相關法律法規而定。
十二、考勤人員每周公開通報考勤異常情況。每月初公開通報上月考勤情況。
十三、經總經理授權可予員工免打卡(見附件4《免打卡人員審批單》)。
十四、中國大陸各地分公司和辦事處嚴格參照本制度實施,由負責人安排考勤,每月根據需要報總部人力資源部。中國大陸境外分公司和辦事處,由負責人根據當地情況,參照本制度安排考勤,每月根據需要報總部人力資源部。
十五、員工在本制度文稿上簽字即表示同意。
十六、公司人力資源部擁有對本制度的修改權、解釋權和廢止權。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