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和綠化率的概念
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蓋率,指項目用地范圍內所有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
綠化率:是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是指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土地面積,一般包括建設區內的道路面積、綠地面積、建筑物(構筑物)所占面積、運動場地等等。
特別提示:對于發展商來說,容積率和建筑密度決定地價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對于住戶來說,容積率和建筑密度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適度,容積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居民的舒適度越高,反之則舒適度越低。
1、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1.6;
建筑密度:≤30%;綠地率≥35%;
2、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3.0;
建筑密度:≤40%;綠地率≥25%;
3、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0;
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
4、用地性質:居住(兼容商業金融、行政辦公);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3.0;
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
5、用地性質:商業、辦公(兼容旅館業)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4;
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
6、用地性質:公共設施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8;
建筑密度:≤55%;
7、用地性質:商業金融、居住(兼容行政辦公)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5;建筑密度:≤26%;
綠地率≥35%;
8、用地性質:商業、辦公(兼容旅館業)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4;建筑密度:≤28%;
綠地率≥35%;
9、用地性質:住宅用地;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3.6;
建筑密度:≤22%;綠地率≥40%;
1、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 ≤1.4;
建筑密度: ≤20%;
綠化率: ≥45%;
建筑高度: ≤35米
集中綠地: ≥3000平方米
建筑間距系數:1.3。
2、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 ≤1.5;
建筑密度: ≤22%;
綠化率: ≥40%;
建筑高度: ≤35米;
建筑間距系數:1.3。
3、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 ≤0.7;
建筑密度: ≤20%;
綠化率: ≥45%;
建筑高度: ≤15米;
集中綠地: ≥5000平方米。
容積率: ≤1.8(6層)
建筑密度:30%
1、規劃用地性質:住宅及與其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
容積率:<1.8;
建筑密度:<22%;
建筑高度:多層<16米小高層<35米高層<60米;
綠地率:>40%。
2、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容積率:≤1.5;
建筑密度: ≤20%;
綠地率:≥40%;
建筑高度(層數):≤35米。
3、規劃用地性質:住宅;
容積率:≤1.5;
覆蓋率:≤22%;
綠地率:≥40%;
建筑高度:小于35米。
房屋建筑系數www.zonexcapitaltr.com房屋建筑面積/房屋使用面積;
建筑系數規定不得低于30%(工藝流程或生產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例外);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過7%。
開發區內廠區綠化率需達到多少?
答:工業企業內部綠地率原則上控制在30%以內。
工業園區出讓地塊有哪些配套設施?
答:工業園區出讓地塊基礎設施配套標準為“五通一平”,“五通”即:道路、電力、電訊、供水、排水等?!耙黄健奔吹孛财秸?。
企業內部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用地要求?
答:企業所需生活服務設施、行政辦公用地面積之和,一般控制在工程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最多在10%以內。
企業內部可否建設職工住宅等設施?
答:企業內部原則不得建造成套職工住宅、專家樓、賓館和招待所等設施。
篇2:建筑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建筑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一、容積率系指一定地塊內,地上總建筑面積計算值與總建設用地面積的商。地上總建筑面積計算值為建設用地內各棟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積計算值之和;地下有經營性面積的,其經營面積不納入計算容積率的建筑面積。一般情況下,建筑面積計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的規定執行;遇有特殊情況,按照本規則下列規定執行。
二、當住宅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4.9米 (2.7米+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住宅建筑層高大于7.6米(2.7米×2+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三、當辦公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5.5米(3.3米+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辦公建筑層高大于8.8米(3.3米×2+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四、當普通商業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普通商業建筑層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五、計算含陽臺建筑的容積率指標時,陽臺部分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六、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時,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標高不一致時,以周邊最近的城市道路標高為準加上0.2米作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規定核準。
七、住宅、辦公、普通商業建筑的門廳、大堂、中庭、內廊、采光廳等公共部分及屋頂,獨立式住宅建筑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業用房,工業建筑、體育館、博物館和展覽館類建筑暫不按本規則計算容積率,其建筑面積的計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的規定執行。
八、設計單位應在總平面圖上分別注明建筑面積和建筑面積計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