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地產項目社區配套規劃設計(物業關注)
1、商業配套
1.1商業配套設計建議與住宅用地相對獨立,最好設計在園區出入口的外圍對外開放,形成商業集中管理區域,有利于開放式管理。
1.2餐飲商業房屋建筑的首層門窗不宜向住宅區域開設。
1.3噪音大,營業晚等對住戶影響較大的鋪面建在臨街外圍。
1.4商鋪內的污水管的敷設應本著"利于排放,方便檢修"的原則,在不便于檢修的戶內部分,建議適當加大管徑及加大坡度。對于餐飲區域的給排水管道應單獨敷設,建議在規劃階段統一設計隔油池。
1.5餐飲區域應設置安裝集中抽排煙裝置(符合當地規范要求),周邊無住宅建筑相連,預留廚房通道和專用垃圾收集裝置。
1.6空調不建議選擇中央空調,可統一設置分體空調預留機位,因商鋪空調使用時間長,空調位設計不宜離住戶太近,以避免噪音和散熱影響住戶。如必須設計中央空調的,其冷卻水塔安裝位置要充分考慮到噪音和震動對居民的影響。
1.7商業建筑要統一考慮招牌安裝位置,大小、款式應提前設計,寫入出售、出租合同。廣告燈箱及霓虹燈的設計應避免對住戶產生燈光污染。
1.8商業建筑若與住宅區域接近,應考慮設置隔離設施,保證住宅區業主的私密空間免受打擾,在住宅與商業街區的隔離帶上種植高大樹木,利于隔音。
1.9設計時考慮引入大型超市,其作業區一定要遠離居住區。且該區域交通可實現封閉式管理,盡量避免與小區道路相通。
1.10在核心商業區內應設置1-2處公共衛生間。
1.11熟食和生鮮檔的樓板應加大荷載。同時由于生鮮檔等位置長期被水浸泡,地面容易發生滲水,因此該類場所最好不要設置在地庫的上方或二樓及以上區域。不可避免時應該對相關地面進行加強防水處理。
1.12商鋪采取連廊設計時,其招牌燈箱位置應設計預留在連廊外臨街位置,以吸引路人。
1.13商鋪的水、電表應集中布置在公共區域或分置在商鋪外以利于抄表。
1.14商業配套一般應考慮超市、菜店、醫療、教育、郵政、銀行、餐飲、美容美發、建材、文化娛樂等的配套服務功能。
1.15北方供暖地區商業臨街外墻不宜采用單面大面積玻璃外墻,以免影響冬季供暖效果。
2、會所配套
2.1小區會所的選址,建議設在人流較為集中的小區中心區域或人行出入口處。
2.2會所經營項目的設置,應根據當地居民的生活習慣、民俗民情、時尚潮流以及住區居民的年齡、文化水平等因素而設定,會所項目應以大眾化、普及性強的項目為主。
2.3會所應安裝水、電表單獨計量。
2.4為節約能源,建議會所采用分體獨立空調,如果選擇中央空調,建議選用多機頭螺桿制冷機,使用率低時只使用一個機頭制冷,安裝位置要充分考慮到噪音和震動對居民的影響,送風口可以實現人工控制調節。
2.5會所面積、活動項目宜根據住宅區面積、檔次、經營方式合理配置。
基本配置:
接待區、健身房、跳操室、棋牌室、更衣室、淋浴室、辦公室、倉庫。
合理配置:
接待區、健身房、跳操室、網球場、棋牌室、乒乓室、桌球室、更衣室、淋浴室、辦公室、倉庫。
最佳配置:
接待區、健身房、跳 操 室、棋牌室、乒乓室、桌球室、更衣室、淋浴室、閱覽室影音室、網球場、羽毛球館、籃球館、游泳池、辦公室、倉庫。
3、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在規劃階段應按照各地的法規、規章進行規劃,當地無相關規定的,按照集團指引(VKWG08-22物業與地產相關操作指引)進行規劃。
3.1為降低物業管理用房對居民生活的影響,便于客戶辦理相關業務,其位置可參照下表合理設置。
物業管理用房功能分區
類別*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區域 | 項目 | 設置方式 | 可設置區域 | 備注 | |
一類 | 行政區 | 辦公區 | 集中 | 住宅區 社區服務區 核心商業區 | 1)物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位置在小區中心、方便業主辦理事務。 2)食堂位置的選擇不影響業主居住環境。 3)員工宿舍位置的選擇不影響業主居住環境,自然通風較好、利于員工健康。 4)危險品倉庫的設置標準:20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設置*ml:namespace prefi*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 |
經理或經理助理室 | ||||||
資料室 | ||||||
會議室 | ||||||
二類 | 作業區 | 維修處 | ||||
保潔室 | ||||||
庫房 | 行政用品庫房 | |||||
維修物料庫房 | ||||||
危險品庫房 | 社區服務區 | |||||
食堂 | ||||||
操作間 | ||||||
三類 | 后勤服務區 | 宿 舍 | 分散 | 住宅區 社區服務區 核心商業區 | ||
更衣間 | ||||||
3.2管理用房竣工時間要求一次開發的小區在入伙前30天完成;分期開發的小區在設計段階應確定位置、數量。如果有條件限制,建議部分臨時管理用房在入伙前30天完成。
3.3辦公和住宿不應設在地下室中,通風、采光、周邊環境等條件應達到辦公場所和住宅標準。
3.4客服中心應設置在住戶方便到達的位置。
4、業委會用房
按當地政策法規要求規劃設計業委會用房。
5、居委會用房
按當地政策法規要求規劃設計居委會用房,建議與業委會用房集中規劃。
6、警務配套
按當地政策法規要求規劃設計警務配套用房,建議與業委會用房集中規劃。
7、公建配套
公建用地與住宅用地應相對獨立并考慮與公共交通的便利性,以形成公建區,有利于實現開放式管理滿足商家及公建功能需要,同時會降低后期客戶投訴及降低管理成本。
篇2:南山區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移交工作方案(2007年)
南山區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移交工作方案(20**)
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清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辦[20**]79號)要求,我區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設施用房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將進入移交工作階段,為確保移交工作順利,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清理后應當移交但尚未移交的社區居委會、中小學、幼兒園等公共服務用房,移交區物業辦管理,以進一步完善基層有關硬件設施,提高社區服務水平。
二、移交范圍
(一)1988年1月3日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制度以來,由開發單位建設的居委會、中小學用房(土地合同明確約定產權歸開發單位的除外)。
(二)1988年1月3日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制度以來,土地合同約定或其他規定應當移交但尚未移交給政府的幼兒園等公共服務用房。
三、移交原則
(一)各部門要特事特辦,簡化程序,開設綠色通道辦理移交手續。
(二)土地合同沒有明確產權是否歸政府、以及沒有明確是否以成本價提供給政府的居委會、中小學用房,均由政府以成本價收回。
(三)移交實物的成本價,應本著處理遺留問題宜粗不宜細的原則,按工程造價管理站公布的竣工當年信息價和造價指標確定成本價指導方案,審計部門對該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
(四)需補辦規劃、報建和消防等相關手續的,參照處理國企改制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對于已建成而實際建設面積與規定建設面積不符的,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解決。
(六)對應建而未建或未按規定建設的,由開發單位按補建補購的原則處理。
(七)對已建成但挪作他用或占用的,應按報建時的功能予以恢復,限期移交,并追討損失。
(八)對已建成但開發單位已滅失或無法聯系的,公告后直接移交。
(九)移交工作涉及的相關經費,由區財政解決。
四、接收部門
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接收部門為南山區物業管理辦公室。
五、組織機構
(一)成立“南山區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設施用房的移交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由副區長高圣元任組長,區物業辦主任游壽南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物業辦、建設局、民政局、教育局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物業辦,由游壽南同志兼任主任,張效民、張愛群、于學智同志任副主任。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協調全區居委會、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公共服務用房的移交工作,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制作移交工作所需的相關表格和函件,督促有關部門按要求提供資料,督促各職能部門的工作進度、監督工作質量和組織成果驗收。
2.針對移交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以職能部門的名義向相關單位發出相關函件等。
3.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通報情況,研究解決辦法。對不配合移交工作的開發單位,按照區工作組的要求,通知各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4.對按成本價提供的配套設施按工程造價管理站公布的竣工當年信息價和造價指標提出成本價指導方案。
六、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一)區民政局
負責協調居委會等用房的接收工作,協調簽訂移交確認書及向產權登記部門申請產權登記的相關工作。
(二)區教育局
1、負責相關中小學用房的接收工作,向區物業辦申請產權管理登記。
2、協調中小學、幼兒園用房的接收工作,向區物業辦申請產權管理登記。
(三)區建設局
核查有關居委會、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公共服務用房的相關施工報建、竣工驗收資料;對已約定建設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而未辦理施工報建的盡快督促開發單位申報資料。
以上各職能部門應對拒不移交或者對移交工作不配合的單位,依法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和合法的強制措施,以保障移交工作的順利實施。
七、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10月10日進行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移交工作。
八、相關措施
1、充分利用各種行政手段,進一步加大移交工作的力度。對不配合移交工作的單位,按照區領導小組的要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各職能部門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暫緩辦理該單位的相關業務。
(2)行業主管部門在資質審查時予以扣分或作相關處理。
(3)工商、稅務等各部門根據相關職能依法查處。
2、非法占用且拒不配合移交的物業管理公司,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3、對拒不配合移交工作的單位,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4、對拒不移交的單位,必要時循司法途徑解決。
篇3:物業社區配套館所管理制度
物業社區配套館所管理制度
1制度內容
1.閱覽室管理;
1]每日整理圖書柜,將圖書按編號歸類;
2]新到書籍按類別編號;
3]編號規則;
4]圖書借閱應辦理借閱手續,登記借閱人姓名、單元號及借閱日期,書刊名稱及刊號、期號;
5]非業主及業主直系親屬不得在本閱覽室內借閱書籍。
6]應在閱覽室內閱讀圖書,不得外借。
7]閱覽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8]不得在閱覽室內吃零食,污染室內環境。
9]應愛惜書籍,不得折壓、在書面涂畫、滴染異物、撕拆頁面。
10]損壞書籍應照價賠償。
2.健身房管理
3.棋牌室管理
4.會館管理
4工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