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保衛科工作制度
一、維護院內治安秩序。
二、管理醫院暫住人口。
三、管理出入醫院的車輛。
四、負責醫院消防器材管理、維護、更換、保養工作,使之處于正常狀態。
五、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區,了解安全防范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六、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七、堅持進行夜間巡查。
八、負責醫院危險品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對各科室的危險品管理工作進行督查。
九、負責處理其他與治安保衛有關的工作。
篇2:第一人民醫院保衛科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保衛科工作制度
1、保衛干部(經濟民警)每日上、下班必須準時到崗到位,工作時間須著警服,并保持警容嚴整。
2、責任區內必須經常不間斷地巡查,并做好轄區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了解區內動態,就地調處一般問題,做好案情處理記錄。
3、保衛干部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意,必須經常聯系3~4個科室,幫助督促科室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實。
4、對前來報案的人員要態度和藹,熱情周到,對一些情節較重的,要陪同受害人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
5、保衛干部每周參加由科室組織的院內安全檢查,根據各自分管的內容進行認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6、在調查辦理案件中,保衛干部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公正、文明、依法辦事,不發生冤假錯案,不拖延時間。
7、對報警求助的,必須及時趕赴現場,認真調查并處置,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科領導匯報。
篇3:醫院保衛科管理制度(5)
醫院保衛科管理制度(五)
1.在分管院長領導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醫療、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運行。
2.嚴格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重點部門的安全,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院長和公安部門請示,報告。
3.負責全院集體戶口的戶籍管理和外來人口臨時戶口的申報、管理。
4.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院內治安秩序,協助公安機關查辦案件。
5.領導全院義務消防組織,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6.積極做好醫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7.加強院內車輛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車地方嚴禁停車。
8.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9.承辦院領導和有關部門布置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