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醫院值班制度補充規定
為加強值班人員的責任心,減少差錯、糾紛,提高門診、住院患者的滿意度,增加社會效益,特制訂值班制度補充規定。
一、醫院各級各類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離崗15分鐘以上者按規定處理。
二、各科值班室,只能作為休息用,不能作為會客、用餐、搞娛樂等活動場所,否則,罰款1000元。
三、工作情況允許休息的科室,冬天(公歷11月1日-3月31日)必須晚上10:30后去值班室,夏天(公歷4月1日-10月31日)必須晚上11:00后去值班室,否則,罰款1000元。
四、凡中午值班者,均不能午休,違者罰款1000元。
五、院行政總值班、醫療總值班人員和臨床科室一樣值班。值班地點中班在行政樓二樓;夜班在西大門西側二樓。
值班號碼:
行政總值班中班:*****
夜班:****
醫療總值班:****
六、值班和交接班記錄要完整,特殊崗位交接要面對面,不得漏記及漏班,違者罰款1000元。
七、工作性質不允許休息的值夜班崗位人員,值班期間絕對不能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附:1.值夜班不允許休息者:
內、外科病房護士門診收費室門診藥房值班者
門診急診醫生、護士監護病房護士
病房內住有危重病人時、病房值班醫生、住院藥房、住院收費室值班者(由總值班人員通知住院收費室、住院藥房)。
2.值夜班允許休息者:
檢驗科心電圖室婦產科醫生內外科病房醫生
放射科 B超室手術室護士手術室麻醉醫生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2:醫院總值班制度
院總值班制度
一、院總值班由院領導、職能科室有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簽收機密文件,承接未辦事宜。
二、值班時間:每天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時間,均由總值班負責。
三、值班期間要負責檢查夜間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四、值班人員要嚴格堅守工作崗位,如巡視病房或有事離開值班室時,要及時將去向告訴電話總機值班員,以便尋找。
五、值班期間發生的重要問題,如值班人員無力解決,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六、做好值班記錄,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辦公室交班,簡要通報值班情況,并由院辦負責安排當日值班人員。
七、值班人員有權組織人員集中力量解決臨時發生的問題,有權調用醫院機動車輛。
八、值班人員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經院辦公室同意可找人調換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掃室內衛生,認真做好固定資產交接班。
篇3:某醫院總值班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公休及節假日期間醫院正常運作不受影響,遇到緊急、突發事件可以及時解決,接收和辦理非工作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接收機密文件,承接待辦事項,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院總值班由院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
2.2院辦(人事行政部)每月28日前編排次月《總值班輪流表》,向總經理(院長)報送。
3、工作內容
3.1經總經理授權,總值班經理值班當日享有部分總經理職權(遇到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
3.2值班當日視同正常工作日,一切行為規范均按平時要求執行;
3.3上班后負責檢查當日各部門員工出勤到崗情況及儀容儀表;
3.4總值班經理須對辦公區進行巡視檢查;
3.5總值班經理須對值班期間的工作進行詳細記錄,并將需下一班次值班人員協調解決的問題予以詳細說明;
3.6總值班經理有權對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臨時調遣,各部門人員應予以服從;
3.7應保證值班期間通訊設備的暢通;
3.8院辦(人事行政部)每周一將《值班記錄本》交總經理(院長)審閱。
4、值班記錄要求
4.1各醫院統一配置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記錄本不得挪作他用;
4.2總值班經理按《值班記錄本》統一格式進行記錄;
4.3值班記錄應以正楷文字書寫,字跡清晰,無缺項少項,內容記錄詳實;
4.4具體格式要求:
4.4.1日期:年月日(星期)、天氣情況、總值班經理姓名;
4.4.2物品交接及完好情況;
4.4.3值班記錄:注明記錄工作的時間、涉及人員、具體內容、處理結果等;
4.4.4總經理(院長)安排工作及完成情況:沒有安排寫“無”;
4.4.5特別提示及需要協調事宜;
4.4.6總值班經理交班簽字、次日總值班經理接班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