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教職工評優選先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增加骨干力量,充分發揮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教師獻身教育事業,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推薦辦法。
一、推薦對象
近年來在我校從事教育教學、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后勤服務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表現突出,堪為全校表率的市、縣、鎮、?!皟炐憬處煛?、“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骨干教師”等種種榮譽稱號。區級以上的榮譽稱號的名額由上級分配,學校推薦上報參評對象,上級相關部門考查評定,校級榮譽稱號名額由校行政會根據需要確定,學??疾樵u定。
二、推薦條件
1、在考察期內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職,成效顯著。
2、在考察期內業績考核必須進入同年級前三名。
3、在考察期內師德、師風考查必須為優秀。
4、上一級榮譽稱號在下一級榮譽稱號中產生。
5、原則上連續兩年不享受同級、同類的榮譽稱號。
三、推薦辦法
1、校級榮譽稱號由自己報名申請或者教師大會推薦,校行政會評定產生。
2、校級以上榮譽稱號由教師在校級同類榮譽稱號中推薦產生,由校行政會確定推薦對象。
3、區級以上的骨干教師在校級骨干教師中產生,由校行政會研究確定推薦對象。
4、由上級表彰部門直接認定的表彰對象由校行政會醞釀,討論通過表彰對象。
5、推薦對象產生后,向全體教職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由校行政會提交校務委員會復議,將復議決議上報到上級表彰部門。
四、推薦要求
1、要堅持“客觀公正、據實推薦表彰”的原則,民主評選、逐級申報,嚴格評審。
2、要堅持“民主與集中”相符合的原則,綜合評議,擇優推薦。
3、要堅持“公開推薦名額-民主評議推薦-學校綜合認定-公示評議結果-校務委員復議-推薦上報表彰”的評選程序進行各級各類榮譽稱號的推薦工作。
篇2:(中學)教職工評優選先辦法
中學(學校)教職工評優選先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增加骨干力量,充分發揮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教師獻身教育事業,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推薦辦法。
一、推薦對象
近年來在我校從事教育教學、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后勤服務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表現突出,堪為全校表率的市、縣、鎮、?!皟炐憬處煛?、“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骨干教師”等種種榮譽稱號。區級以上的榮譽稱號的名額由上級分配,學校推薦上報參評對象,上級相關部門考查評定,校級榮譽稱號名額由校行政會根據需要確定,學??疾樵u定。
二、推薦條件
1、在考察期內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職,成效顯著。
2、在考察期內業績考核必須進入同年級前三名。
3、在考察期內師德、師風考查必須為優秀。
4、上一級榮譽稱號在下一級榮譽稱號中產生。
5、原則上連續兩年不享受同級、同類的榮譽稱號。
三、推薦辦法
1、校級榮譽稱號由自己報名申請或者教師大會推薦,校行政會評定產生。
2、校級以上榮譽稱號由教師在校級同類榮譽稱號中推薦產生,由校行政會確定推薦對象。
3、區級以上的骨干教師在校級骨干教師中產生,由校行政會研究確定推薦對象。
4、由上級表彰部門直接認定的表彰對象由校行政會醞釀,討論通過表彰對象。
5、推薦對象產生后,向全體教職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由校行政會提交校務委員會復議,將復議決議上報到上級表彰部門。
四、推薦要求
1、要堅持“客觀公正、據實推薦表彰”的原則,民主評選、逐級申報,嚴格評審。
2、要堅持“民主與集中”相符合的原則,綜合評議,擇優推薦。
3、要堅持“公開推薦名額-民主評議推薦-學校綜合認定-公示評議結果-校務委員復議-推薦上報表彰”的評選程序進行各級各類榮譽稱號的推薦工作。
篇3:幼兒園教師評先評優晉升考核辦法
幼兒園教師評先、評優、晉升考核辦法(試行)
一、師德師風和日常工作(10分)
1、師德師風(2分)
?。?)政治思想素質好,敬業愛崗,尊紀守法,廉潔奉獻,為人師表,作風正派,以身作則、勇挑重擔;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各項活動;
2、日常工作(8分)
?。?)教育教學工作(5分)
A、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不私自換班,上班時間不做其他事情;
B、超周備課,每周反思兩篇以上,認真準備教具,熟練掌握教材內容;
C、科學、合理的組織幼兒一日活動,做好班級常規訓練。
?。?)班級管理(2分)
A、確保幼兒的安全;
B、保持活動室的及所有物品的清潔衛生;
C、妥善使用和保管好教育教學用品和電器,節約用電用水和其他教學用品;
?。?)教研工作(1分)
A、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勇于承擔公開課、交流課等教學任務;
B、備課認真、書寫端正,教育筆記寫得有深度;
C、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活動。
二、各類成績
1、園內活動評比(園內所有活動可累加分,職稱按近三年累計、評先評優按一年累計,)
一等獎0.5分二等獎0.4分三等獎0.3分
2、教師本人獲獎(不累計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
參加的活動必須是教育、文化、體育部門主辦的,需學校組織參加的。
獎項級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國 家 級3分2.5分2分
省級2.5分2分1.5分
市級2分1.5分1分
區 縣 級1.5分1分0.5分
3、教師本人受表彰(不累計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
表彰級別國家級省 級市 級區縣級
分值4分3分2分1分
4、論文獲獎、發表(不累計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
論文獲獎參照第二大項中的第2小項標準執行;論文發表在CN-ISSN刊號的按國家級計分。
5、教師專業出書、編寫教材、及作品教案被選入省編教材(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
專業出書4分;編寫教材3分;作品、教案選入省編教材2分。
6、輔導幼兒獲獎和發表(不累計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
參照第二大項中的第2小項標準執行;輔導幼兒作品發表的按國家級計分。
三、學歷
學歷等級: 博士研究生本 科大 專中 專
加分分值: 5分4分3分2分1分
四、工作資歷
工齡:1分∕年;教齡:1分∕年;園齡:0.5分∕年;任本職(專業技術職稱)年限:1分∕年。
五、出勤情況(職稱按近三年累計、評先評優按一年累計)
1、法定假、公假不扣分;
2、每請一天事假扣0.5分,每請一天病假扣0.3分;
3、一學年出滿勤的獎勵1分。
六、一票否決情況(符合下列中的一項就一票否決)
1、反對和抵制黨的方針、政策,違法亂紀造成惡劣影響,受黨紀嚴重警告、
行政記大過級以上處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造成一定影響的、著奇裝異服及品德敗壞的;
3、不服從分配,不遵守規章制度,給幼兒園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
4、因病、因事累計離開工作崗位一年以上人員;
5、在評審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無理取鬧或挾私報復;
6、組織有償家教,私自參與編寫、銷售書刊,組織幼兒訂購園內規定以外的書刊、用品、資料;
7、上級行政及主管部門規定不能評審和認定的條款。
注:評先評優比照第一、二、五、六大項執行,職稱晉升比照所有大項。
本《辦法》在**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