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關于切實加強學校門衛管理的緊急通知”的措施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精神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1、安全室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后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小學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小學高年級學生和初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后要立即離?;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系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衛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范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后,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衛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后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由學校校委會討論做出處理或處罰,嚴重的要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措施由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學校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進行,特訂以下制度:
一、嚴格把好時間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
二、非本校人員(除上級領導外不允許隨便進校門、停放車輛).
三、學生家長來??赐优?。只允許在中午或放學后,其余時間一律謝絕.
四、早晨和放學后,非利制順不得進校園活動。
五、學生憑證進出校門,不出示證件者不得人技園.
六、教師簽到、中途進出,記錄公征,每月作好匯總交校長處。
七、按時打鈴,不出差錯.
八、保持室內和校門內外清潔。
九、勸返校門外小商設攤.
十、做好報刊雜志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