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小學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衛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系工作,門衛工作人員在問清情況后,向校長辦匯報,經同意后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工作人員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門衛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醫院的傳達、門衛制度
傳達、門衛制度
1.住院處和病房應隨時將入、出院和轉科病員的姓名送交傳達室。傳達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員一覽表,按探視制度準予探視。
2.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3.凡出入醫院住院部的人員按規定配帶證件;出、入院憑出、入院通知單;陪伴憑陪伴證。危重探視憑病危通知。門衛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4.凡住院病員和陪伴人員攜物品進院、出院時(憑放行證),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