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保安(門衛)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格執行進出廠制度,騎車(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員工進出廠門,將車輛按指定區域停放整齊,門衛有權對違規者提出勸阻和督導,門衛必須檢查,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第二條 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部人員進公司必須登記,經相關接待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三條 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打瞌睡,不將熟人帶入傳達室內,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第四條 車輛進出必須要等級檢查,出門時一律憑出廠單,并核實物品數量與出廠單相符后方可出門,憑證每天封存保管。
第五條 保安(門衛)必須要求上班時間出門的員工出示出廠單,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六條 保安(門衛)每天應對上班以至早退的員工做好記錄,次日上報有關領導
第七條 發現公司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并當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
第八條 夜間必須加強巡邏,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或公司領導。發現公司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于次日報告有關部門。
第九條 熟悉公司內部及附近周圍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等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第十條 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第十一條 搞好門衛及周圍環境衛生。
第十二條 保安(門衛)必須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畏艱險、勇于奉獻,切實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嚴禁遲到、早退、中途離崗,上崗時嚴禁打瞌睡,如有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報主管審批。
第十四條 熱愛本職工作,嚴于律己、吃苦耐勞,為人表率,樹立以廠為家、以公司安全穩定為己任的思想作風,為公司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十五條 上崗時舉止要端正,精神要振作,不得吸煙、喝酒、儀容要嚴整,上班人員按規定統一著裝,頭發要整潔,不準留長發,蓄胡須,要處處以良好的姿態保持門衛與保安人員的形象。
第十六條 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糾正違章,按各項規章制度,不準打人、罵人,對待來賓態度要熱情,服務要周到,嚴禁辱罵、毆打他人,做到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為重。
第十七條 綜合辦公室對保安的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決定相應的獎勵和處罰,對于保安或門衛人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公司規章制度,有嚴重失職行為,給公司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或造成聲譽影響的,從嚴處罰,分別給予罰款降級乃至辭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醫院的傳達、門衛制度
傳達、門衛制度
1.住院處和病房應隨時將入、出院和轉科病員的姓名送交傳達室。傳達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員一覽表,按探視制度準予探視。
2.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3.凡出入醫院住院部的人員按規定配帶證件;出、入院憑出、入院通知單;陪伴憑陪伴證。危重探視憑病危通知。門衛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4.凡住院病員和陪伴人員攜物品進院、出院時(憑放行證),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