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標段道路沖洗車機械清洗作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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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段道路沖洗車機械清洗作業方案

  ◆道路灑水沖洗范圍

  包括本標段范圍的車行道路面、橋面、側石。

  ◆設施設備情況投入一覽表

  車輛類型

  數量

  作業安排

  備注

  灑水車

  5輛

  執行路面沖洗作業,確保還原路面本色。

  路面養護車

  1輛

  執行路面沖洗作業,確保還原路面本色。

  ◆道路沖洗車作業質量要求

  (一)管理人員要切實負起道路清洗質量責任,每天對納入清洗范圍的道路進行巡視,掌握道路清洗質量情況,及時合理調動車輛實施道路清洗作業,確保道路清洗作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法律、法規要求;達到《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評價》(CJJ/T126-2008)的相關規定;每天對規定需要清洗的道路實施不間斷的清洗作業,確保路面無揚塵、無沙石粉塵污染現象,保持路面本色。具體要求如下:

  1.每天對主次干道實施3天/次全面清(沖)洗作業,安排在夜間23:00至次日7:00統一完成。

  2.灑水作業可根據路面和天氣情況安排工作,4次/天,但不得安排在上、下班期間進行。

  3.實施沖洗作業要及時消除道路積水,避免道路濕滑影響交通環境和通行車輛安全。

  4.清(沖)洗車輛標志清晰、齊全;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車體無破損、無銹蝕、無污物、無灰垢。

  5.車輛作業均要安裝行車記錄儀,限速6—10公里/小時,作業時開啟行車記錄儀或GPS等,做好實時監控和備檢相關工作。

  (二)我司為本項目的道路清洗工作制定了以下要求:

  1、按指定時間段(雨天除外)于承包范圍道路路面進行灑水、清洗作業。

  2、承包范圍道路路面要按期沖洗,根據實際情況對主次千道道路進行灑水抑塵。

  3、沖洗后路面干凈,下水口不堵塞。

  4、灑水車沖洗運行應基本達到能見本色,無積沙、余泥,無污跡的要求;

  5、垃圾裝運點每次裝完垃圾后及時用灑水車清洗。

  6、路面無余泥沙石。夜晚車輛灑漏沙石、車輪帶泥上路或漏油等造成的路面污染應在早上7:00時前清理干凈,白天灑漏沙石、油污或有關工程建設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工作人員要在25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清理。

  ◆道路沖洗車作業操作程序

  根據道路灑水、沖洗的保潔內容、工作量,本保潔地段的情況和特點,結合《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勞動定額》試行標準,我司計劃實行晚上沖洗道路及附屬設施的保潔作業方式,并且靈活機動,根據道路的衛生狀況可以適當調整保潔工作計劃,應對各種保潔突發事件。

  我司針對具體的保潔路段做線路的具體的規劃,對清掃路線進行了優化設計,對作業車輛進行了合理的安排,確保作業車輛按規定線路作業,做到了既不漏掃又不重復,使行走路線最短,達到了最優狀況。

  (1)作業類別

  一、道路清洗

  1、專業道路清洗:人工用沖洗機具和車輛對路面用水沖洗,清洗路面塵土和雜物。

  2、雨天道路清洗:雨天人工用掃帚等簡易工具清除路面塵土和積水。

  3、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用人工機具、設備處理城區范圍內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突發事件。

  二、灑水降塵

  1.主次干道普灑,利用灑水車對主次干道灑水降塵。

  2.主干道噴霧降塵:利用灑水車專有設備霧化路面,霧化路面寬度達100%以上且無揚塵。

  (2)具體作業要求及流程

  (一)道路清洗

  1)專業道路清洗:

  1、作業要求

  1)每天對主次干道實施3天/次全面清(沖)洗,作業時間安排在夜間23:00至次日7:00統一完成。灑水作業4次/天,但不得安排在上、下班期間進行。

  2)專業道路清洗包括人行道、公交站臺、廣場、安全島、斑馬線、慢車道和機動車道;

  3)每臺清洗車隊伍配置:水車1臺(需配置后裝水槍),跟車清洗人員1人,著雨衣、雨褲、雨鞋、安全標識明顯;

  4)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作業時需鳴報信號,作業車輛不得逆向行駛,特殊情況需逆向清洗報處設備科備案;

  5)每臺清洗車輛作業時必須與清洗人員保持在10米以內的距離;

  6)洗掃車清洗雙黃線、道路中間綠化隔離帶花壇邊、雙黃線、道路中間綠化隔離帶花壇邊每天清洗1次;

  7)道路清洗完后無殘留垃圾堆,排水通暢;

  8)人行道、廣場、公交站臺、路槽清洗后見底色,無泥沙、積水;

  9)交通標志線、安全島清洗后需潔凈如新。

  2、作業流程

  1)在清洗道路前:

 ?、俾方M需完成該條道路的普掃和暴露垃圾堆收集,并確保排水箅的暢通:

 ?、跒⑺囋谇逑吹缆非?0分鐘,對所洗道路的快車道采用二檔作業,將道路中間的泥沙沖至路槽;

  2)道路清洗需遵循先人行道,后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的順序;

  3)廣場、安全島、公交站臺、斑馬線、綠化隔離帶的接口處采用全面積人工清洗;作業時,清洗人員排成兩排沖刷路面及路槽,將積水趕至排水口。

  2)雨天道路清洗:

  雨時(降水量達25毫米以上),路組清掃人員分責任段順雨水流勢清理路槽泥沙。

  雨后作業要求機動車道淤泥應在雨停后4個小時內清除;所有浮土應在8小時內清掃干凈。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作業要求

  (1)根據處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各服務所服從處業務科現場統一調度;

  (2)接突發事件調度任務后,30分鐘之內加好水趕到現場;

  (3)各好相應工具和清洗必備品,如油污染,則備好洗衣粉或去油劑;其它污染,則路組或機械設備鏟除干凈后再清洗。

  2、作業流程

  (1)灑水車趕到現場,擺放安全警示標識,路組人員或機械設備清理路面殘留物;

  (2)如遇油污染,處理步驟為:

 ?、贋⑺嚧驖裼臀勐访妫?/p>

 ?、诔飞舷匆路刍蚍湃ビ蛣?

 ?、勐方M人員用掃帚刷動污漬印跡:

 ?、転⑺嚊_水,路組人員隨水清洗路面。

  (二)灑水降塵

  1)主次干道普灑:

  1、作業要求

  1)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普灑車輛作業不得逆向行駛;

  2)灑水作業時,需鳴報信號,主干道用二檔兩邊沖灑作業,灑水寬度達路面的90%,水至路槽;次干道單邊作業,灑水寬度≥2.5M;

  3)灑水車輛前方左、右水嘴能同時打開,有足夠的水量將路面濕潤通透;

  4)普灑作業需在早上七點以前完成;

  5)雨天降水量超過25毫米以上,不安排灑水工作。

  2、作業流程

  1)灑水車須準點加水上路,嚴格控制加水時間;

  2)灑水車在加水栓加完水后,開始二、三檔單邊普灑責任范圍內的主次干道的車行道;

  2)主干道噴霧降塵

  1、作業要求

  1)霧化各主次干道的車行道;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作業時需鳴報信號,白班噴霧降塵車輛不得逆向行駛;

  3)噴霧降塵作業時,用二檔作業;霧化路面寬度100%;

  4)灑水車輛需有噴霧裝置;

  5)雨天降水量超過25毫米以上,不安排噴霧降塵工作。

  2、作業流程

  灑水車在加水栓加完水后,開始二檔噴霧降塵責任范圍內的主次干道的車行道。

  (3)道路沖洗作業要點

  1)作業流程:

  A、在行車或作業過程中,需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做到遵章守紀,禮貌行車。

  B、沖洗中間護欄時,高壓水槍射到距離中間護欄50cm左右的地面位置,噴嘴離地面成60°~70°角進行沖洗,沖洗過后的中間護欄無石塊、泥沙及其它雜物。

  C、沖洗快車道右邊石腳時,高壓水柱射到地面上的位置要距離石腳邊大約40-50cm,且與石腳邊成一定角度噴水沖洗。

  D、沖洗慢車道時噴嘴調節為一邊噴嘴直沖水,另一邊噴嘴斜沖水,使沖出的水成扇形,把慢車道中間的泥沙、垃圾沖到石腳邊。

  2)作業規范

  A、開車前應檢查車輛的燈光、制動、轉向系統及油、水是否充足,確認正常后方可發動車輛,冷車啟動時應怠速預熱發動機,嚴禁猛踩油門,車輛啟動后需觀察運轉是否正常,發現異常需停車檢查,排除故障。

  B、作業完畢后,司機應做好行車記錄,登記行車狀況(車況、里程及作業情況等),由當班司機、跟車工簽名后交項目部辦公室存檔備查。

  ◆道路清洗操作安全作業指導書

  1、工作內容:

  負責灑水車的操作和日常維護。

  負責道路及作業現場的灑水,確保道路現場清潔,降低揚塵。

  做好危險辨識和勞動保護,確保崗位職業健康安全。

  2、崗位危險辨識及預測措施:

  序號

  作業活動及范圍

  危險因素

  可能導致的事故

  預防措施

  1

  機械檢查

  機械故障

  拋錨、機械事故

  加強日常檢查

  2

  道路行駛

  車速快

  撞車、翻車

  降低車速,保持車距

  3

  施工現場作業

  場地小

  碰撞

  確認周圍環境

  4

  道路作業

  車流量大

  車輛追尾

  開啟警燈、導向燈

  5

  事故現場作業

  化學品

  人身傷害、污染環境

  辨識危險物品性質

  6

  上、下車

  濕滑

  摔跤

  抓牢踩穩

  7

  加水

  超量

  轉彎側翻

  保持車速、水量適中

  8

  沖洗作業

  缺水

  損壞水泵

  觀察水表

  9

  作業后清理

  截留存水

  損壞水泵、水道管路

  放空積水

  3、責任主體:車隊長、駕駛員、跟車員

  4、作業指導書

  (1)車輛使用、維護作業指導

  1)駕駛員必須經崗位培訓后上崗

  2)作業前檢查灑水車各連接部位有無松動,吸水管有無斷裂、漏氣和堵塞。

  3)吸水點應選擇在堅實、平坦的地方

  4)加水時注意水量的適中,不得超過灑水車吸程允許的范圍,加水時關閉出水口。

  5)水泵在作業前而水泵無水時,應從水泵加水口注入適量的清水。

  6)灑水車行駛上、下坡和彎道時,不得高速行駛,并避免緊急制動。

  7)作業結束時,拆裝好抽水管,關閉進、出口閥門,減少油門,摘下取力箱檔,使發動機怠速運轉。

  8)灑水車作業完畢后,如短期內不使用,應放掉水罐中的存水,以卸載防銹。

  9)當氣溫低于0℃時,灑水車作業后應將水罐、管道系統和水泵中的積水放清,以免凍壞機件。

  (2)現場作業指導

  施工現場作業:

  a、觀察現場作業環境,確定車輛運行安全范圍,控制灰塵飛揚。

  b、調整噴水口,控制水壓,防止水壓過高沖壞路面。

  道路清洗作業:

  選擇車流量較少的時段里作業,避免引起道路擁堵。

  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開啟警燈、導向燈、寬視燈。注意往來車輛,沖洗時避免水花濺到其他行駛車輛。

  作業人員在車輛后面操作臺沖洗作業時,灑水車后面100米處需有保護車保護

  作業人員上、下車必須用手抓牢扶手,腳踩穩踏板,防止滑倒。

  清洗超車道時必須有保護車跟隨,二車相距100米左右。

  防護墻、防沖護欄清洗作業:

  a、選擇車流量較少的時段里作業,避免引起道路擁堵。

  b、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開啟警燈、導向燈、寬視燈、注意往來車輛,沖洗時避免水花濺到其他行駛車輛。

  c、調整掃毛的高度和接觸點,防止滾掃與防護墻、防護欄碰撞。

  d、調整噴水口的強度,避免水珠飄入車輛擋風玻璃上影響視線。

  f、作業人員在車輛后面操作臺沖洗作業時,灑水車后面100米處需有保護車保護。

  g、作業人員應從車輛右側上、下車,必須用手抓牢扶手,腳踩穩踏板,防止滑倒。

  收費道口清洗作業:

  關閉清洗道口車道,設置警告標志牌。

  確定車輛停放位置及車輛移動路徑。

  排除積水點,作業人員走動注意其他來回車輛行駛情況。

  事故現場作業:

  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開啟警燈、導向燈、寬視燈。

  封閉現場作業車道,設置警告標志牌。

  辨識事故現場危險物的性質,防止通過水沖洗后引起化學反映傷害施救人員或污染環境。

  施救完畢清理現場積水點,防止行駛車輛經過輪胎打滑而引起事故。

  5、安全保障規則

  1

  故障和事故必須及時上報

  發生機械故障或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里回報;機械故障匯報車管員;安全事故匯報安全主管。

  2

  不停車不得進入轉動部位

  轉動部位:發動機風扇;發電機皮帶;傳動軸;水泵皮帶。

  3

  沒有切斷動力源或采取措施,不得對設備進行檢修和故障處理

  動力源:電瓶電源;發動機動力。

  4

  不系安全帶不的進行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點:水罐頂部,車位噴水作業臺,升降平臺。

  5

  不得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標準進行作業

  設備運轉時不得檢修、加油、維護和清潔設備

  6

  安全防護裝置措施到位

  裝置警燈、導向燈、反光警示牌、醒目工作服等。

  7

  未經考試合格,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特種車崗位培訓,有效駕駛證

  ◆道路附屬設施清潔保潔作業方案

  本項目道路附屬設施清潔包括:人行側石、邊坡、中央防撞或護欄、邊溝、等內容。

  (1)清潔保潔工作要求和質量標準

  (1)公交車站牌、自行車鎖蹲、垃圾桶、果皮箱等設施的日常清潔。

  (2)清除路面的亂張貼涂畫保持其日常整潔。

  (3)側石、防撞護欄等設施清潔見本色,無亂張貼,亂涂畫、無污跡泥漬,基本無塵。

  (4)清潔、清洗作業時必須做好各種安全防護措施,配戴勞動保護用品,根據保潔工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違章和盲目作業。

  (5)機械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械狀態必須良好。作業車輛在公路上必須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違章駕駛和違章停放。

  (6)凡封閉通道進行保潔作業時,必須應當結合作業實際情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中道路施工安全設施設置示例圖設置安全標志。在正常情況下,施工區域來車方向前1公里、500米、300米擺放前方施工警告標志牌,提前100米擺放道路封閉標識牌,作業區域前設置50米的示警筒漸變區。作業現場警示標志必須完好。

  (7)夜間作業,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除按照規定設置安全標志外,必須在封閉區域來車方向的前方及側面設置行駛方向指示燈或閃光燈或危險標志燈。

  (8)在作業過程中,因封閉道路造成嚴重交通堵塞或車輛行駛緩慢時,應迅速采取疏導措施。能解封的暫停作業,解封道路,待恢復正常通車后在封閉進行作業。

  (2)護欄、果皮箱、垃圾收集箱的清洗保潔作業

  城區道路的側石、防撞墻、護欄都是鋼筋混泥土結構,高度約1米左右,對行駛的車輛和人員起著安全防護的作用;側石和防撞墻表面比較粗糙,容易沾上灰塵。在高架地段防撞墻、側石的腳步,通過下面相接的落水管,直接將高架路上的雨水排至地下排水溝或排水渠。側石、防撞墻、鋼護欄等道路附屬設施我司計劃直接采用中標多工功能高壓專用清洗車進行清洗保潔作業。

  1、清洗范圍和內容

  道路人行道、側石、防撞墻、護欄、邊溝等設施

  2、清洗作業要求

  (1)護欄清洗保潔達到:確保護欄干凈清潔、無灰塵、無污漬、無亂張貼。

  (2)果皮箱、垃圾收集箱清潔維護達到:

  1)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內的垃圾要日產日清,確保垃圾不暴露;

  2)每天清洗果皮箱、垃圾收集箱,保持里外干凈清潔,內膽無明顯污物、污跡、無明顯異味、未見蒼蠅;安放地無污水,保持干凈清潔;

  3)果皮箱、垃圾收集箱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并做好記錄及報告采購的相關人員;

  4)按采購人員要求做好垃圾收集箱的覆蓋工作。

  (3)垃圾收集箱放置點的地面清潔達到:對所有垃圾收集箱放置點的地面進行每兩天一次的沖洗,并且做到地面無污物、無污跡、無垃圾堆積、無明顯異味、未見蒼蠅。

  3、作業時間的安排

  (1)人行道、側石、防撞墻和排水口等的清洗作業每日進行。

  (2)道路兩邊亂張貼、亂涂畫、道路泥跡、污跡等污染的清洗作業除了晚上在于側防撞墻、鋼護欄環衛排水口同時清洗外,每日的道路巡回保潔組還經常巡查,發現后及時清理。

  4、清洗保潔作業流程

圖片

  5、車輛設備和人員安排

  人行道、側石、防撞墻、鋼護欄、排水口等的清洗作業和道路兩邊亂張貼、亂涂畫等污染和清洗夜間進行。

  ◆道路清洗作業制度

  為改善城市哦空氣環境質量,必須加大道路灑水降塵作業力度,進一步提高道路清洗率?,F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安全法規,遵守市城管局的環衛車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責任,認真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愛護車輛,規范操作,持證上崗,車內不得放置雜物,每天發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的制動、油、水、電、氣等系統,確保車輛處于正常狀況,發現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車隊處理。

  三、每天兩班次作業,按照規定線路、時間、地段沖洗指定主次街道,確保道路干凈整潔,路見本色。路面沖洗應在夜間進行,除道路遇嚴重污染如需要沖洗的特殊情況外。非雨天天氣影響,不可停止灑水作業。

  四、車輛起步時,駕駛員應避免腳踏油門過大。注意安全駕駛,保持合理點的作業速度,非緊急情況嚴禁鳴放喇叭,做到文明作業,確保安全生產無投訴。

  五、取水作業時,應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在規定在規定的取水口抽水,取水完畢應緊閉水龍頭。灑水作業時,需鳴放音樂警示聲,并避開上下班高峰時間,盡量減少對交通和行人影響。灑水車輛作業時,噴頭朝下,采用高壓低流量霧狀噴灑。霧灑壓塵高度不得超過1米,寬度不的超過3.5米,路面達到見潮不見水流的效果。不得以高壓沖洗代替灑水降塵作業。

  六、每班次作業結束后,應按秩序將車輛停放在環衛車輛停放場,嚴禁私自營運或擅自將車輛停至其他地方。

  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努力提高灑水降塵質量。

  八、服從車隊領導做出的工作安排,無條件接受加班任務,司乘人員需保持全天侯處于開啟狀態。

  九、獎懲制度

  1、遲到、早退導致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一次扣款十元;

  2、不能規定時間,不按規定路線作業,擅自改變行進路線的,一次扣籃十元;

  3、作業時不方音樂提醒路人回避的,或者音量過小的,一次扣款十元;

  4、作業時行進速度過快的,超過規定時速的,一次扣款10元;

  5、作業質量不高,沒有達到機掃,機洗作業邊作業邊污染,沒有達到機掃、機洗效果的一次扣款十元;

  6、車輛不注意日常清洗的影響環衛形象的一次扣款十元;

  7、車輛有故障不提前保修的,導致次日不能正常完成清掃任務的的一次扣款五十元;

  8、因人為原因出現安全故障的,造成人員經濟損失的,除追究責任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考核評比活動中后的較高的評價的人員,將按章給予獎金或獎品獎勵。

篇2:小區道路內醉駕是否應當入刑

  小區道路內“醉駕”是否應當入刑?

  司法實務中小區內“醉駕”何以認定

  小區道路上“醉駕”是否夠罪的爭議焦點集中在小區道路是否“允許社會車輛通行”,即小區是否為封閉式管理。目前,業界相對清楚的認識來源于《刑事審判參考》第891號廖某某危險駕駛案所給出的參考意見:在開放式管理模式下,構成危險駕駛罪;封閉式管理模式下,不構成危險駕駛罪。此二種情形被認為是典型。另外,半開放半封閉管理模式下,則仍根據小區的管理嚴格與否區分兩種情形:第一,僅與管轄單位、人員有業務往來、親友關系等特定事由的來訪車輛經允許進入的,可以認為是不允許社會車輛通行,即不構成危險駕駛罪;第二,社會車輛只要登記車牌號或者交納一定費用,即可進出小區、在小區內停放的,則認為具有公共性,構成危險駕駛罪。

  對于兩種夠罪的情形,《刑事審判參考》已然給出十分明確的解答,筆者也深表贊同,不再贅述,僅就認定犯罪的證據標準提出個人意見(見本文第三節)。而對于另外兩種不夠罪的情形,筆者卻存在不同認識。

  一、對于在管理嚴格的半開放半封閉小區道路上“醉駕”,在當前的法律框架下,依然應作為犯罪處理。

  《關于辦理醉醉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醉駕意見》)規定該意見中所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關規定。此類小區雖然僅允許特定外來車輛進入,但仍未出離《道交法》的范疇?!兜澜环ā返谝话僖皇艞l第一項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雖然在單位管轄范圍內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場所。小區既然作為由物業管理公司所管轄的特定區域,允許社會車輛通行,即屬于《道交法》中的道路。僅以外來車輛進出小區的條件系建立在來訪者與受訪業主的親友關系之上,對象相對特定,便認為該類小區不具有公共性,顯然不合適,這里必不可少的談及何為“公共”。筆者查閱了當代政治哲學理論中有關“公共”的介紹,整合了自己的想法后,認為所謂“公共”:第一區別于私人,即私人領域讓渡于部分公共權力;第二,“公共”領域具有群體性,即多數人所組成的具有“社會性”的整體;第三,不特定性,即群體內所生活的個體并非基于血緣、社會團體等特定關系與事由而聚集于該固定區域。小區作為當代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的固有產物,系由不特定的多數個體聚居而成的住宅區,業主彼此共享公共設施,選舉代表形成業主委員會,在一定的規則下混雜而居。顯然,小區具有“公共”屬性,并不因其是何管理模式而喪失該屬性。既然如此,只要社會車輛經允許可以進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應當構成危險駕駛罪,不能因進入小區程序嚴格,而對法律做限制解釋,從而讓“醉駕者”脫罪。

  二、封閉小區內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對“道路”作擴大解釋的前提下,“醉駕者”應當構成犯罪。

  筆者之所以這么認為,系因《道交法》中規定“道路”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而封閉小區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出,小區內的道路便不屬于《道交法》中的“道路”。然而,在小區道路上“醉駕”,同樣威脅著公共安全,這種潛在的社會危害性甚至要高于在城市街道上“醉駕”。筆者此前已經闡述過,小區的“公共”屬性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危險駕駛罪既然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小區內的公共安全也理應納入保護的范疇。眾所周知,在國內的諸多城市,大型小區隨處可見,少則上千人,多則萬人,區內配套設施完善,商店、超市、會所一應俱全,儼然近似于小鎮。是以,尤其是小區內的業主,若他們“醉駕”,又當作何處理。如果不對“道路”作擴大解釋,“醉駕者”理所當然會以小區的封閉性為由而為自己脫罪。但我們每個人都很清楚,這是在縱容犯罪,同時也略顯《刑法》的蒼白。小區作為市民家庭的歸屬,居民在這里會自然的放松警惕,尤其對于老人與孩子,他們的人身安全會因“醉駕者”而備受威脅。

  小區內發生醉駕案例也比較多,比如:

  1.20**年6月4日晚11時許,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泗港小區內,徐某某叫代駕司機將車停在小區門口后,自己駕車進入小區,在小區內尋找停車位時連續刮擦8輛停在道路兩旁的私家車輛,其血液內乙醇含量為241mg/100ml。

  2.20**年9月25日22時許,在山東省青島市一小區內,劉某某叫代駕司機將車停在小區門口后,自己駕車進入小區,在拐彎時撞擊兩輛私家車,其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91.8mg/100ml。

  3.20**年11月3日晚10時30分許,廣東省梅州市梅園新村小區內一司機酒后駕駛小轎車撞擊兩輛私家車,小區內住戶反映,酒駕司機系小區業主,具體情況尚在調查中。

  4.20**年12月13日下午,河南省中牟縣一小區內,從事裝修業務的萬某酒后駕車在小區內與另外一車主發生爭執,堵塞小區內道路通行,萬某血液內乙醇含量達184.37mg/100ml。

  上述案例中,雖然涉事小區的管理模式無法辨別,但卻存在共性,即“醉駕者”為小區業主或一定時間段內頻繁進出小區的人。而除卻上述案例,包括《刑事審判參考》第891號廖某某案等多起危險駕駛案的被告人大部分均為小區業主,可見,影響小區內公共安全的主要原因并非來自于社會車輛,而是可以自由出入小區的業主駕駛的車輛。如果以封閉式小區內的道路非《道交法》所規定的道路而將醉駕者出罪,顯然不符合法理,不利于保護小區內居民的公共安全,更有悖立法初衷。

  所以,不管是封閉還是非封閉,在小區道路上均應構成危險駕駛罪。當然,若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僅對法律做擴大解釋是不夠的,筆者也希望立法機關盡快完善《道交法》的相關解釋,將小區道路納入《道交法》管轄的范疇。

  三、認定小區內“醉駕”犯罪的證據標準。

  基于目前國內司法實踐中對小區內“醉駕”是否均構成犯罪未達成普遍共識,筆者僅就《刑事審判參考》中提到的可以認定為犯罪的兩種情形談一下證據標準問題。除認定事實的基本證據外,為核實小區的管理模式,應采集下列幾種證據:

  第一,書證物業管理條例或物業部門說出具的證明材料。管理規范的小區會嚴格依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是否為封閉式小區一目了然。

  第二,小區物業經理、保安及業主等證人證言。雖然存有物業管理條例,但為避免實際操作中未遵照管理條例進行,應盡可能的采集以上證人證言,尤其是三個以上業主的證言,因為不排除物業經理及保安為維護物業公司的利益不配合偵查員工作的情況。另外,應注意受訪業主入住小區的時間,采集證言時要核實是否是在案發前入住該小區,實踐中可能存在物業公司更換而致使小區管理發生變化的情況。

  第三,現場勘查筆錄。應在案發后第一時間對案發小區進行現場勘查,記錄小區在不同時段內的人員、車輛的進出情況,并同步錄音錄像。

  以上三組證據是需要在實踐中予以特別取證的,從而更好的證明小區的管理情況。當然,這是在目前認定犯罪需要區分是否為封閉式小區的前提下。如筆者前面所述,在小區內“醉駕”,均應認定為犯罪,便無需上述三種證據予以佐證。

  總而言之,對于小區內“醉駕”,實踐中是否如應筆者所言一并當做犯罪處理,值得我們繼續去摸索,也有一些問題筆者可能沒有考慮周全。但對于危險駕駛罪,我國《刑法》設定的法定刑相較于國外的規定,刑罰是相對較輕的。在這樣的境況下,更應該從保護公共法益的角度出發,嚴格執行法律,既不能放縱犯罪,同時亦不可對所有醉駕行為一概而論。

篇3:縣道路運輸管理站服務承諾制度

  縣道路運輸管理站服務承諾制度

  1、辦理項目

  營運出租車、營運貨車、營運客車、危險品貨物運輸、汽車維修企業、道路運輸倉儲理貨。

  2、服務標準

  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滿足業主需要。

  3、服務時限

  本縣辦理業務1周內,向上申報類,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時限辦理。

  4、服務流程

  按業主提出的辦理事項,解答所需證件,按時給予辦理。

  5、服務結果

  達到上級的要求,使業主滿意。

  三、服務監督類

  1、服務監督電話:4691720

  2、服務監督人:夏忠營

  3、服務監督內容

 ?、賳挝坏母黜椫匾獩Q策是否公開透明;

 ?、趯囍鞯姆帐欠駶M意;

 ?、鄹黜検召M是否合理。

  4、服務監督措施

 ?、賹嵭姓鹃L負責制,由站長親自抓運輸市場管理工作;

 ?、趯ν对V人的舉報,由站長安排專人在最短的時間給予辦結;

 ?、劢⒎召|量與工作績效考核相掛鉤的機制;

 ?、車栏駡绦袃炔抗芾砀黜椧幷轮贫?,建立良好的形象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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