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0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等崗位職責。
2. 落實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制度,定期進行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 建立消防設施設備檔案,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4. 建立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應對火災的能力。
5. 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確保消防安全。
6. 建立消防安全考評獎懲機制,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給予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員工給予處罰。
02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
1. 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應急燈、疏散標志、滅火毯等。
2. 確保消防設施設備齊全、完好、有效,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其在關鍵時刻能夠發揮作用。
3. 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確保滅火器壓力正常、消防栓及水帶完好無損、消防應急燈正常工作等。
4. 對于消防設施設備的損壞,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其恢復正常使用。
5. 禁止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施設備,確保消防設施設備隨時可用。
03 消防檢查
1. 建立消防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消防檢查,排查火災隱患,及時發現并整改問題。
2. 消防檢查應涵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消防通道暢通情況、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情況等方面。
3.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對于不能立即整改的,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 建立消防檢查記錄,記錄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結果等情況,以便追蹤和管理。
04 消防安全通道管理
1. 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無阻,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堵塞、封閉消防通道。
2. 在消防安全通道出入口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人員注意消防安全。
3. 對于發現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的行為,應及時進行勸阻和制止,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4. 對于無法解決的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問題,應及時向消防部門報告,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05 火災應急疏散預案
1. 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包括火災發生時的應急組織機構、各級應急小組職責、報警程序、疏散程序、撲救初起火災程序等內容。
2. 定期進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確保在發生火災時,能夠快速、有序地疏散人員。
3. 對于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完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
4. 確保所有員工熟悉火災應急疏散預案,熟悉消防安全通道位置及疏散路線。
06 消防宣傳教育
1. 通過張貼海報、舉辦講座等形式,向業主和住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識。
2. 在小區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定期更新消防安全宣傳內容,方便業主和住戶了解消防安全知識。
3. 通過小區廣播、微信群等形式,向業主和住戶推送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4.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活動,邀請消防專家進行授課,提高員工和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
07 配合消防部門工作
1. 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消防安全。
2. 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定期提交消防安全工作總結和消防設施設備檢測報告等資料。
3. 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等活動,提高員工和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
4. 發生火災時,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并積極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滅火和疏散工作。
08 火災事故處理
1. 在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滅火和疏散,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對于火災事故,要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及時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3. 配合消防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
4. 對于火災事故責任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
通過以上措施,物業可以有效地保障消防安全,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業主和住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篇2:熱工程許可證管理參考指南(消防安全)
熱工程許可證管理參考指南(消防安全)
前言
在拆毀、建設、整修、或維修活動過程中進行熱工程作業(電焊、切割、和銅焊),須確保消防安全。這是消防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
為了妥善地管理和控制熱工程作業,您可實施一項工地熱工程許可證計劃。參閱本款有關熱工程許可證政策和格式的例子。
指南
9.1這類政策應包括一項書面的熱工程許可證程序。(請閱本款所舉例子:熱工程政策聲明。)
9.2須檢查整個工廠設施,以發現不適宜熱工程作業的危險區域。在危險區域進行熱工程可造成災難性損失。危險區域一般包括有易燃液體和/或氣體的地方。
9.3須在不適宜熱工程作業的危險區域貼上適當警告標記。
9.4易燃和可燃物質須從熱工程地點搬走,或與熱工程地點隔開。在熱工程開始前,須采取特別預防措施,如:用防火油布將無法搬離熱工程區的設備蓋住,以及防止火星和溶渣飛去其他樓面/區域。
9.5須熱工程區派駐消防觀察人員,以確保熱工程不致造成火災。這一措施往往包括將人員派駐在熱工程區旁邊的區域。
9.6熱工程完成后,消防觀察人員仍應在熱工程區逗留30至60分鐘,視存在的危險因素而定。如果在熱工程進行時,該區未受到適當保護,則火災便可能在熱工程完成后數小時發生。
9.7為應付現存的潛在危險,其適用的消防器材,必須處于隨時備用狀態。
9.8許多公司聘請承包商來進行熱工程作業。這會導致火災風險。
9.9須妥善使用電焊器材。一切電纜均須處于良好狀態。
參考指南
為了控制使用火焰或產生火星的作業,許多工業公司經已制訂熱工程許可證計劃。這類計劃規定在它們的正常工作區外面,使用可能點燃可燃物質的器材之前,必須先獲得許可。
在執行熱工程許可證計劃以前,管理層必須先制訂一份政策聲明,格式如下。熱工程許可證計劃的類別和程度取決于工廠設施的規模,作業的復雜性,以及工場及周圍區域存在危險的程度。
熱工程許可證計劃的重要特點包括以下各項:
1. 檢查將要進行熱工程的區域,以了解可燃物質離熱工程區有多近。
2. 如果危險因素確實嚴重,建立消防觀察組。產生火星的設備關閉以后,消防觀察組仍須逗留30至60分鐘。
3. 提供滅火器材,一般須派一名雇員看守。
4. 聯絡所有與消防有關的部門并協調它們的活動。
5. 將可燃物質與發火來源隔離。
6. 不準擅自使用產生火焰或火星的器材。
一般須用一張表格或標簽來記錄熱工程許可證計劃的執行情況。雖然保險公司提供標準表格,但許多公司經已制訂與它們具體作業有關的特殊表格。
如果請承包商來進行熱工程,則須在書面合同中規定責任范圍。提出以下問題:
1. 誰發出熱工程許可證?需要誰簽字?
2. 誰提供消防觀察組?
3. 誰提供備用消防器材?
4. 誰與工廠人員一起協調承包商的活動?
熱工程許可證樣品
只適用于以下規定的區域
日期: 樓房: 樓面層數:
工作性質:
上述地點經已檢查。下面劃勾的預防措施已采取以防火災。
預防措施
監察須檢查建設中的熱工程區和預防措施,以防火災。
一般預防措施
□ 自動灑水器和/或消防軟管性能正常
□ 切割和電焊設備性能良好
□ 區域監察已接到通知
離工程35英尺之內的預防措施
□ 須將地板掃干凈,不留任何可燃物
□ 可燃的地板須弄濕,蓋上濕沙、金屬,或防火膜
□ 清除一切可燃物質或易燃液體
□ 用防火油布或金屬護罩保護可燃物和易燃液體
□ 將一切墻上及地板上的開口處掩蓋起來。
□ 在工程進行處周圍懸掛防火油布,以防火星傷害行人
在墻上或天花板上進行的工程
□ 建筑材料須為非可燃的,且不含可燃的復蓋層或是絕緣
□ 工作處對面的可燃物質搬走
在封閉設備上進行的工程
□ 設備上的可燃物質須徹底清除
□ 容器上的易燃霧氣須徹底清除
□ 切割和電焊工程進行時,須讓足夠空氣透過封閉設備
消防觀察
□ 熱工程作業進行時,須有消防觀察人員在場,作業完成后,他們仍須逗留30分鐘
□ 消防觀察人員須備有滅火器或小型消防軟管
□ 消防觀察人員須受過使用消防器材及啟動警報器的訓練
本人已親自檢查以上各項,并特此證明劃有勾的預防措施經已采取。
簽字: (工程監察)
工程準予進行
許可證到期日: 上午/下午
簽字: (區域監察)
開工時間: 上午/下午 上午/下午
最后的檢查
工程完成后至少30分鐘,經已對熱工程區,以及火星和熱氣可能蔓延到的一切附近區域(如:上面和下面的地板及對面的墻壁)作了檢查,并發現上述區域為消防安全區域。
簽字: (工程監察)
簽字后,請將許可證還給發證人。
篇3:建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公司消防安全情況。
第二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三條 統籌安排消防與施工,建立消防組織,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規定和計劃,批準必要的經費等。
第四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建好消防安全檔案。
第五條 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第六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負責。實行施工分包的,由“分包方”責任人向項目部責任人負責,服從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 每月結合安全檢查做好防火檢查,督促落實隱患整改,處理消防安全問題。
第八條 公司安全部、工地項目經理要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消防隊伍培訓。
第九條 各工地要明確施工現場防火重點,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第十條 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設專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對本工地消防器材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一條 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二條 凡明火作業,要嚴格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用火班組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經安全部檢查合格,方可發放“用火證”。作業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三條 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火的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公司安全部檢查批準,發放“用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