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衛生站基本藥物管理計劃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各部門: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基本藥物制度的覆蓋面和可及性,充分體現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確保人民群眾充分享受基本藥物制度這項惠民政策,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市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渝辦發〔**〕170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重大意義
年4月《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96號)出臺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不斷完善,藥品價格和門診住院藥品費用不同程度下降,群眾看病就醫得到了實惠。作為農村三級衛生服務體系網底的村衛生站承擔了廣大群眾最基本的衛生服務需求,將其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有利于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有利于實現國家“?;?、強基層、建機制”的戰略目標,有利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是提高人民群眾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對實現我縣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二、實施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讓利于民的原則,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堅持政府主導,財政合理補助,體現醫療衛生服務公益性質的原則;堅持政策公開的原則,增強透明度,讓廣大群眾知曉相關政策。
三、總體目標和實施步驟
(一)總體目標
1.保證基本藥物的足額供應和合理使用,從制度上實現基本藥物的公平可及,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
2.確?;舅幬飪r格合理下降,提高群眾受益水平,減輕群眾藥費負擔。
3.規范用藥行為,引導群眾形成良好的用藥習慣,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權益。
4.建立科學的政府補償制度,轉變“以藥養醫”的運行機制,明確村衛生站服務職能,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
5.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保障基本藥物安全、有效。
(二)實施步驟
全縣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進。
一是宣傳動員。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實施推進。全面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建立鄉村一體化管理機制。
三是督查評估。對各相關單位基本藥物配備使用、藥品零差率銷售、多渠道補償、一體化管理等工作進行督查評估。
四、工作內容
(一)統一網上集中采購。即日起,全縣各村衛生站必須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不得購進非基本藥物,對原有庫存非基本藥物及時盤點并執行零差率銷售,公示藥品品名、劑型、規格、單位、采購價、原零售價和現零售價等信息,并公布舉報電話。村衛生站原則上每月向鄉鎮衛生院報送基本藥物采購計劃,由鄉鎮衛生院負責通過市級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和配送,鄉鎮衛生院不得向村衛生室收取任何服務費用。各鄉鎮可綜合考慮交通條件、用藥量等因素,在保證用藥不斷檔的前提下,自行確定轄區內村衛生站的采購周期。村衛生站自行到鄉鎮衛生院領取代購藥品,并做好藥品驗收、銷售記錄。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村衛生站藥品使用的指導和監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藥。
(二)做好藥品的配送管理。成立專門藥事服務機構,落實專職人員,負責全縣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醫療衛生單位藥品議價、采購、配送、統計等工作,確保全縣范圍內同藥同價,及時采購、及時配送、及時結算。
(三)統一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8月27日后,村衛生站只能在本縣制定的村衛生站基本藥物目錄中選擇配備和使用藥物。如遇突發事件應急需要使用其他藥物的,應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四)嚴格執行村衛生站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站不得私自再購進非基本藥物,其庫存藥物全部按原進價銷售,取消藥品加成,嚴格實行“零差率”銷售。
(五)落實基本藥物醫療保險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市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將村衛生站基本藥物全部納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站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六)完善以政府為主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為確保村衛生站持續健康發展,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籌資補償機制,政府補償主要用于鄉村醫生的工資發放和村衛生站的正常運轉,以保證在職鄉村醫生的切身利益和衛生站工作正常開展。經費補償渠道由村衛生站人員經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量以及實行藥品零差率后比例補助等經費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宣傳教育
縣人民政府成立自治縣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衛生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發展改革委、編辦、監察局、民政局、食藥監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在縣衛生局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各鄉鎮相應成立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督查與指導,確保村衛生站按規定配備基本藥物,醫務人員按規范使用基本藥物;適時調整城鄉醫保政策,加強基本藥物購銷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業將基本藥物及時、足額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并及時發現、分析和反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站的管理,實行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模式。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轉化工作,取得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穩步推進,不留后患。同時要大力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帶來的好處,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參與,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二)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調配合
縣財政局要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發揮保障作用,落實村衛生站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的補助政策。
縣人力社保局要將村衛生站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甲類報銷范圍,并制定鼓勵、引導使用基本藥物的政策。
縣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執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確?;舅幬飳嵭辛悴盥输N售,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縣食藥監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的質量監督檢查,確保群眾用藥安全。
縣電視臺、報社要對村衛生站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情況予以宣傳報道。
縣衛生局要會同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編辦、監察局、食藥監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配套政策落實工作,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監督管理和考核,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召開動員會議,落實村衛生站辦公場所,督促村衛生站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統籌協調社會力量,及時化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確?;舅幬镏贫软樌麑嵤?。
(三)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村衛生站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涉及廣大鄉村醫生和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在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加大督查和指導力度,促使各鄉鎮掌握政策、吃透政策并嚴格執行政策,做好解釋說服工作,確保平穩推進。要定期不定期對零差率銷售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按資金補助程序和管理辦法兌現補助資金。對在零差率銷售實施過程中,工作有創新、群眾較滿意者予以褒揚或獎勵,對工作遲緩造成村醫上訪或影響醫改進程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h衛生局、各鄉鎮衛生院要加大督查力度,務必確保各村衛生站真正實現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同時要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確保零差率銷售如期實施,為群眾帶來實惠。
篇2:醫院抗菌藥物使用規范及管理制度
醫院抗菌藥物使用規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藥物對控制、預防和治療各種感染性疾病和圍術期感染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可以引起各種不良反應。目前,抗菌藥物的濫用問題已日益突出,濫用抗菌藥物不僅可引起耐藥菌株的產生,還可引起細菌變異,菌群失調和二重感染,也是醫院內感染的原因之一。為了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根據有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我院抗菌藥物使用規范,以便在保障病人能得到最佳療效前提下,選用毒副反應最小的抗菌藥物,同時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并降低醫院內感染的發生率。
(一)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原則
1、選用抗菌藥物應嚴格掌握適應癥:
(1)在使用抗菌藥物前,應盡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規程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并按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藥物。藥敏結果獲知后調整用藥應以經驗治療的臨床效果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細菌培養失敗者,可按血清學診斷或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用相應的抗菌藥物。
(3)抗菌藥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譜外還必須明確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物動力學及其毒副反應、用藥劑量、給藥途徑和感染部位的藥物濃度及其有效濃度的持續時間等。
(4)一般情況下,盡可能避免使用廣譜藥物和抑制厭氧菌的抗菌藥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調而造成外來細菌的定植和耐藥菌株的生長。
(5)使用抗菌藥物時應避免與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強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藥物聯用。
(6)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酌情選用抗菌藥物及調整給藥方案,并定期做好臨床監測。
(7)抗菌藥物的療效因不同感染而異,一般宜繼續應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但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骨髓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氏桿菌病、溶血性鏈球菌咽峽炎、結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藥物的臨床療效不明顯,在48-72小時內應考慮改用其他藥物或調整劑量(血清殺菌效價有重要參考價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細菌感染時,可根據不同情況適當使用抗菌藥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計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藥物。
3、發熱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藥物,以免導致臨床表現不典型或影響病原體的檢出而延誤診斷和治療。病情嚴重同時高度懷疑為細菌感染,雖然細菌培養陰性仍可有針對性的選用抗菌藥物,否則均按最近藥敏試驗的情況指導用藥。
4、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藥物,尤以青霉素、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得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和磺胺胺酰鈉、磺胺嘧啶銀等。
5、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必須有明確的指征。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應能達到協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療效果、減少毒性、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等目的。但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尤其是無協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導致耐藥菌株生長的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
6、嚴格控制抗菌藥物的預防性使用。
7、抗菌治療的同時應重視綜合治療,特別是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份依賴抗菌藥物。
8、注重研究藥物經濟學,努力降低藥費支出,防止浪費。
(二)抗菌藥物給藥方案的制訂和調整原則
1、抗菌藥物給藥方案(包括種類、劑型、劑量、途徑、間隔時間、配伍等)應根據各類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動力學特點、細菌耐藥情況,不良反應及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并要根據患者的生理特點(如高齡、小兒、孕婦和哺乳婦等)、病理特點(如肝腎功能損害、過敏體質等)、感染部位等具體情況制定經驗性給藥方案;有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的,則調整個體化給藥方案。
2、對于輕中度感染,如選用口服藥物有效,盡量不用注射劑;靜脈用藥除治療需要外一般用點滴法;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抗菌藥物的皮試,保證用藥安全;更換藥品要慎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用藥三天以上無效時方可考慮更換。
3、對于嚴重特殊的細菌感染病人,除必須及時送標本做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外,還應及時進行血藥濃度、聯合藥敏、血清殺菌效價等項指標監測,以供臨床用藥參考。
4、藥敏試驗結果報告后,可結合臨床對原來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必要的調整。選用抗菌藥物同時要注意藥品來源及價格。靜脈滴注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細菌性感染所致發熱,抗菌藥物一般使用至體溫降至正常,主要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
6、明確診斷的急性細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種抗菌藥物72小時后如效果不顯或病情加重者,應多方面分析原因,確屬抗菌藥物使用問題時應調整劑量、給藥途徑或根據藥敏試驗,改用其他敏感藥物。
(三)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原則
1、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藥時間較長有產生耐藥可能者。
4、聯合用藥可以減少毒性較大的藥物劑量者。
5、需聯合用藥的嚴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嚴重感染,可先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后,即可開始聯合用藥,以后根據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聯合用藥應選擇協同或相加作用的組合,多數病人應選擇二聯用藥為宜,一般不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如選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應適當減少各藥的劑量,以減輕不良反應。聯合用藥中至少一種對致病微生物具有相當抗菌活性,另一種也不應為病原菌對其高度耐藥者,最好按聯合藥敏試驗結果指導合理用藥。
(四)抗菌藥物的預防應用
1、總原則:
(1)必須目的明確、針對性強、選用對微生態影響小的窄譜抗菌藥物,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菌藥物作為預防感染手段。
(2)已確診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細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藥物。
(3)無感染跡象的昏迷、腦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糖尿病及接受導尿插管術者不必采用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只針對某一種或二種最可能的細菌進行預防用藥,不能無目的地用多種藥物預防多種感染。
(5)微生態失衡時應進行菌群調查,可根據優勢菌選藥。
(6)盡量避免局部應用抗菌藥物。不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進行膀胱沖洗。
(7)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不能放松診療操作、手術技巧及嚴格的消毒隔離。
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而有明確指征者僅限于下列少數情況:
a.選用適宜抗菌藥物以防止風濕熱的復發,并對風濕熱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體摘除術、保留導尿等過程中適當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
b.預防流腦。
c.燒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敗血癥。
d.外傷或創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氣性壞疽。
e.新小兒眼炎的預防。
(8) 器官移植及直腸結腸手術病人在術前腸道準備時的選藥原則是:
a.口服不吸收;
b.腸道藥物濃度高且受腸內容物影響少;
c.對致病菌和易于腸道異位的革蘭陽性和陰性需氧菌、真菌有強大殺菌活性的藥物。
(9)圍術期預防用藥必須根據手術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術持續時間選用抗菌藥物。
2、圍手術前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I類切口,原則上不使用預防用藥,對出現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選擇應用。如(1)遠處有感染灶;(2)心臟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臟瓣膜; (3)應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4)估計分離組織廣泛,手術時間較長,局部組織血供不良;(5)有易患感染的伴隨疾病、營養不良,接受激素治療或全身情況差者。
預防應用的方法是:
(1)手術前在麻醉誘導期或手術前30-60分鐘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手術中血液及組織內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2)手術時間超過4-6小時或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的;應在手術中再給予一次足夠量的抗菌藥物,以維持術中及手術部位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手術后回病房后應再給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或分次給藥,但最多不超過48小時。
3、內科系統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1)對內科病人進行介人性(有創傷性)檢查、治療不一定都要預防應用抗菌藥物,確有指征應用者,也要嚴格掌握療程和劑量,不應超過外科手術預防應用范圍,即在術前30-60分鐘給予-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介入性治療和檢查期間血液及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超過4-6小時即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可在術中再追加給予一劑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持血液和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后回病房應用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最多給藥也不應超過48小時。這樣足以保證介入(有創性)檢查和治療不會發生感染。術后無感染的和無明確的感染診斷不得隨意應用抗菌藥物。無指征的長期應用抗菌藥物,尤其是廣譜藥物不僅達不到預防目的,而會引起菌群失調、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藥物不良反應。
(2)對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要有足夠的認識,抗菌藥物不能長期預防一切可能發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應激狀態或針對某些專門的致病菌進行短期有效的預防。
(五)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管理
1、管理組織與職 能
合理應用抗菌藥物工作由院長領導下的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承擔,同時成立“抗菌藥物應用與管理專家咨詢組”和“抗菌藥物管理小組”。具體工作由醫務科組織實施。
抗菌藥物應用與管理專家咨詢組的職能:
(1)負責臨床抗菌藥物應用與咨詢工作,定期開展綜合評估,促進抗菌藥物應用合理化。
(2)組織臨床抗菌藥物應用專題討論、專題查房和應用會診。參與醫院感染病人應用抗菌藥物疑難問題的解決。
(3)參加新抗菌藥物介紹會,參與把握進藥質量關。嚴格控制昂貴的新抗菌藥物進入臨床。
(4)定期對臨床醫護人員進行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知識培訓。
(5)指導開展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相關科研工作。
抗菌藥物管理小組職能:
(1)抗菌藥物管理小組由藥械科、院感辦、醫務科、護理部、檢驗科及內、外、婦、兒等科室負責人參與組成,形成全方位完整的管理體系。
(2)實行抗菌藥物應用分線及管理,開展臨床應用調查和質控,監測抗菌藥物不良反應,努力提高用藥水平。
(3)確保進藥質量,及時發布合理用藥訊息,適合臨床用藥需要。
(4)監督臨床抗菌藥物應用管理制度的實施,并與醫療質量控制獎懲辦法相結合。
(5)定斯提供臨床標本分離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藥敏試驗結果,以供臨床選藥參考。
2、實行分線、分級管理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分線原則:
一線:療效肯定,價格適宜,不良反應小。
二線:療效肯定,價格昂貴或不良反應大。
三線、抗菌效力強,易致菌群失調(保留藥物,對微生態影響大)或價格昂貴、不良反應大。
抗菌藥物分級使用制度:一線藥物為首選用藥;二線藥物為次選用藥;三線藥物為備用藥,不可濫用。一線、二線藥物由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根據病情酌情使用,使用三線藥物的處方須經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簽字后方可有效,否則藥劑師應拒絕調配。
下列情況之一可選用二、三線藥物:(1)病情較嚴重;(2)免疫功能低下;(3)肝切除病人;(4)臟器穿孔;(5)嚴重污染傷口;(6)??茣\意見。
3、抗菌藥物處方的管理
抗菌藥制劑分為三類,即:(1)處方不受限制的藥物(所括多數療效肯定、使用安全、無嚴重毒性、價格相對較低的藥物),如青霉素。
(2)處方有一定限制的藥物,某些藥物應用時較易引起耐藥菌產生,或價格昂貴,或毒性較大者,可對處方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例如規定一張處方的限量或限用與某些適應癥,或限定須由某些醫師處方等。
(3)排除類藥物,指某些僅限用于特殊情況或與現用藥物相比無任何優點者,所有新藥都應自動進入此類,除非經藥事委員會確定其在治療中的地位后可考慮使用。
實行上述分類管理的目的在于促使醫師在處方前充分考慮用藥的依據和合理性。
4、抗菌藥物調查與質控:
(1)每季度由“專家咨詢組”對全院抗菌藥物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綜合評估,按照管理條例考核的指標及扣分標準,加以評分,并與獎金掛鉤。
(2)爭取每年進行一次全院抗菌藥物使用流行病學調查。
附:
一、抗菌藥物合理使用自查記錄本內容要求:每月本科室抗菌藥物使用率,有無適應癥,聯合用藥是否合理,是否按藥敏選藥,是否分線使用,溶媒是否適合以及護士正確執行醫囑情況:
二、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評價標準:
給藥方案 合理 基本合理 不合理
適應癥 絕對適應癥
藥物對細菌敏感 相對適應癥
藥物試驗中度敏感 無適應癥 細菌對藥物耐藥
預防用藥 應用療程
配伍 劑量 給藥途徑
藥物反應 術前<2h,術后<3天>3天,<10天
兩種以內有協同作用 劑量合適 途徑正確 輕 手術當天,術后<7天>2天,<14天
三種無配伍禁忌 劑量相對合理 途徑相對合理
中 手術當天,術后<7天>2天,<14天 三種無配伍禁忌 劑量相對合理 途徑相對合理
中
三、抗菌藥物的三線分類:
(一)一線抗菌藥物(限醫師以上使用)
1、青霉素類:青霉素、青霉素V鉀、苯唑西林鈉、氨芐西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
2、頭孢菌素類:頭孢氨芐、頭孢唑林、頭孢噻肟鈉、頭孢拉定、頭孢曲松、頭孢哌酮
3、氨基糖甙類:慶大霉素、阿米卡星、鏈霉素、妥布霉素
4、四環素類:土霉素
5、大環內酯類:琥乙紅霉素、乙酰螺旋霉素、紅霉素
6、酰胺醇類:氯霉素
7、林可胺類:林可霉素
8、磺胺類:復方磺胺甲惡唑、柳氮磺胺吡啶
9、硝基呋喃類:呋喃唑酮、呋喃妥因
10、喹諾酮類: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
11、抗結核病類:利福平、利福定、利福噴汀、異煙肼
12、抗真菌藥類:咪康唑、克霉唑、制霉菌素、酮康唑
13、其他抗菌素:小蘗堿、甲硝唑
(二)二線抗菌藥物(限主治醫師以上使用)
1、青霉素類:呋布西林、氨芐西林/舒巴坦、氯唑西林、羧芐西林美洛西林、氟氯西林、阿莫西林/舒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呋芐西林
2、頭孢菌素類:頭孢克洛、頭孢呋辛、頭孢替唑、頭孢他定、頭孢哌酮/舒巴坦、頭孢地嗪、頭孢噻芬
3、內酰胺酶抑制劑:舒他西林
4、氨基糖甙類:奈替米星、克拉霉素、核糖霉素、西索米星、依替米星
5、大環內酯類:羅紅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
6、林可胺類:克林霉素
7、喹諾酮類: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左旋氧氟沙星、氟羅沙星、加替沙星
8、抗真菌類:伊曲康唑、氟康唑
9、其它抗菌素類:磷霉素、替硝唑、奧硝唑
(三)三線抗菌藥物:(限付主任醫師以上使用)去甲萬古霉素、萬古霉素、泰能、三環孢霉素、阿霉素、表阿霉素、更生霉素
篇3:浙大醫學院附屬醫院抗菌藥物臨床使用與管理規范
浙大醫學院附屬醫院抗菌藥物臨床使用與管理規范
抗感染藥物是臨床應用范圍廣,品種繁多的一大類藥物。我院抗感染藥物使用量占總用藥量的20%~25%。為了有效控制感染,防止人體內菌群失調,減少患者藥物不良反應與細菌耐藥性的產生,減輕患者的負擔。根據《浙江省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指導方案》并結合我院特點,制訂浙醫一院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管理措施并逐步推出。
(一)、醫院對臨床抗感染藥物使用的管理
1、每季度統計分析全院及各科室的抗感染藥物使用率、用量,隨時掌握任何異常使用情況;
2、醫院感染管理科和微生物科(室)每季度公布本院及某些重點科室(如ICU、血液科、呼吸科等)常見致病細菌及耐藥情況,提出臨床經驗用藥方案。
3、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公布本院各科室病原學檢查的樣本送檢率。
4、門診處方抗感染藥以單用為主,以不超過三天量為原則,最多不超過7日(抗結核藥物除外)。嚴格控制多藥聯用,多藥聯用應在病歷中詳細記錄并說明情況。
5、對使用、更改、停用抗感染藥物均要求在病歷上有詳細的分析記錄。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感染藥物前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對有樣不采者應制訂相應處罰措施。
7、抗感染藥物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
(二)、抗感染藥物的分線用藥標準及管理措施
抗感染藥物分線標準
1、第一線藥物: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貨源充足的抗感染藥物,依臨床需要使用。
2、第二線藥物:療效好、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的藥物,例如第三代頭孢菌素,應控制使用。
3、第三線藥物:療效好、價格昂貴或新研制上市的抗感染藥物,例如第四代頭孢菌素、碳青霉烯類、萬古霉素、惡唑烷酮類等,應嚴格控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