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團委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干部素質,嚴明組織紀律,增強組織觀念,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由團委副書記負責考核,每兩月月底公布一次,并報有關部門。本條例適用于團委委員以上級別干部。
條例細則(基準分100分,采用加減分制)
一、出勤(25分)
(一)必須按時參加團支部例會、團委會會議以及社團例會。有要事須會前向有關負責人請假,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凡遲到、早退扣2分/次,無故缺席扣5分/次。
(二)凡輪到當天坐班的干部,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凡遲到、早退扣1分/次,無故缺席扣3分/次。
(三)當月出勤良好,并無扣分情況者,酌情加2-5分。
二、工作情況(35分)
(一)按時完成工作,組織活動無重大失誤,舉辦活動廣受好評,酌情加2-5分/次。
(二)未能按時完成工作,有重大失誤,扣10分/次。
(三)舉辦活動,反應冷淡,無明顯效果,扣3分/次。
(四)工作態度認真、主動,并能創造性的開展本部工作,酌情加2-3分。
(五)各委員應按時上交工作計劃及其他書面材料,大型活動后一周內須寫好總結、心得或新聞報道。遲交扣1分/次。不交扣3分/次。
三、協助其他委員情況(15分)
(一)團結其他干部,關系處理融洽,能夠積極主動配合其他干部工作,酌情加2-3分。
(二)與其他干部之間關系處理不當,未能配合其他干部搞好工作,扣3分。
(三)能經常性的給予其他干部寶貴意見,受到好評,加2-3分。
四、與社團結對情況(20)
(一)團委干部必須認真負責與結對社團的聯系工作,有義務幫助結對社團組織活動,并有權對活動提出意見。
(二)凡團委干部幫助結對社團組織好一次有影響的活動,加3分/次。
(三)凡團委干部無故不理會與結對社團的聯系工作,不能在自己能力范圍內給予結對社團幫助,扣2-3分。
(四)凡結對社團學年末被評為三級(優秀)社團,與之結對的團委干部加5分。
(五)凡結對社團學年末被評為不合格社團,與之結對的團委干部扣3分。
五、其他(5分)
(一)干部理應有較強的創新意識。
(二)負責主持活動的團委干部應提前在團委會議上通報相關事項。
(三) 凡干部在任期間,獲與團委工作有關的獎項或榮譽,加4分/項。
附:
一、團委會議安排在每次支部會議結束后,由團委副書記主持。
二、一學期缺席會議三次以上者取消該學期評優資格。
三、本條例在團委干部討論修改后于12月15日起試用,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團委書記,以便使本條例更完善。
安x中學團委
篇2:人民醫院團委及團支部考核標準
第一人民醫院團委及團支部考核標準
1、團委建設考核標準
(1)領導班子建設好。班子整齊,按期換屆,思想作風過硬,工作制度健全。
(2)執行黨的政策好。貫徹黨的方針,圍繞中心任務,照顧青年特點,反映青年要求,參與民主管理,發揮助手作用。
(3)主導作用發揮好。履行團委職責,統籌規劃工作,抓好支部建設,指導支部工作,培訓支部干部,考核支部工作。
(4)各項活動開展好。主題鮮明,組織周密,調動支部積極性,活動面大,注重實效。
(5)活動陣地建設好。開展活動有陣地,工作經費保障,經費陣地管理使用好。
2、團支部建設考核標準
(1)有班子。班子健全,按期換屆,支書稱職。
(2)有制度。"三會兩制一課"制度(支部大會、支委會、團小組會、團員教育評議、年度團籍注冊制度、團課制度)健全落實,團員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組織生活注重質量,發展團員堅持標準。
(3)有活動。各項活動堅持經常,團員青年參加廣泛,形式多樣,各有特色。
(4)有作用。對團員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發揮團員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戰斗力,把支部建設成為青年核心。
篇3:商學院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考核條例
商學院團委學生會學生干部考核條例
一、總則
本條例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在學生會章程精神的指導下,對學生干部的德、識、能、勤、績五個方面進行評價。旨在強化團學會內部組織體系,增強學生干部的綜合素質,規范團學會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為廣大同學的成長成材服務。
1.團學干部應努力做好職責范圍之內的工作,結合實際,開展有意義、有影響的活動,積極地投入到學生工作中來。對在工作中不負責任,做出損害學生會利益的事、在學生中反映較差、經批評教育仍不悔改的干部,經組織部提議,輔導員和主席團通過后,免去其在團學會所任職務。
2.團學干部應團結一致,互勉互勵,如有影響團學會整體團結、搞小團體的情況出現,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3.對嚴重觸犯校紀校規的學生干部免除所任職務。
4.團學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團學會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團學會內部紀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5.對一學期有兩門以上(含兩門)功課不及格的學生干部應自動辭去擔任職務。
6.團學干部必須按時參加應出席的會議。不能與會者,應事先請假經批準后方可缺席。對于無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評優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
7.團學干部要以身作則遵守學校和本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校、學院、團、班組織的各項活動,為人正直、助人為樂、熱愛勞動、團結同學。
8.三次被評為表現較差且無悔改之意的團學會成員應當自動辭去擔任職務。
二、具體評分標準
基礎分:亦即起評分,分為以下幾個等級:
60.具備社會主義大學生的品德修養和理想追求,具備學生干部的基本工作素質和職業道德,能按時完成組織安排的各項任務和工作。
70.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在工作中踏踏實實,兢兢業業,能夠出色的完成各項工作和任務,工作責任心強。
80.工作踏實且能夠大膽創新,善于提出有益的意見及建議,在德、識、能、勤、績五方面均表現突出者。
加減分指標:
1、各種會議全勤者加5分,參加素質培訓者每次加1分。
2、例會遲到一次者減1分,無故不到者減3分。
3、連續三次無故缺勤者,減10分。
4、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病、休假、學業任務等特殊原因除外)減2分。
5、不能按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報表,每次減1分。
6、學生干部積極參加院系及團學會集體活動者加1分。
7、競賽中獲得名次者,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分、4分、3分,學院及團學會活動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分、2分、1分。
8、被評選校三好學生者加3分,商學院三好學生加2分。
9、一等獎學金獲得者加3分,二等獎學金獲得者加2分。
10.有一門不及格減2分,兩門不及格減5分,兩門以上不及格建議停職。
11、考試作弊者撤銷一切職務。
12、因道德行為方面受校表揚者加3分,受系表揚者加1分。
13、違反文明校園相關規定者,減5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者,作停職或免職處理;
14、違反學校其他相關規定者減1-10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者,作停職或免職處理;
15、損壞團學會財物者,除責成其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減5-10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者,作停職或免職處理;
16、對于積極工作,大膽創新,對團學會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的團學會成員予以加分,具體細則如下:每提出有益意見建議者每人每次加2分并被采納者加4分。
注:測評成績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60-70分以下的考核結果為較差;71--80分之間的考核結果為一般;81--90分之間的考核結果為良;91分以上的考核結果為優。
?。ū局贫冉忉寵鄽w團學會主席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