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委委員崗位職責
書記:
1、協助學校黨委工作,主持團委日常工作;
2、定期召集團委例會和團委擴大會例會;
3、組織召開團員大會;
4、根據上級團委和校黨委指示,結合本校團工作的實際,起草團委會工作計劃。報交團委會討論;
5、起草團委會工作總結;
6、幫助各委員工作。
組織委員:
1、主持團員大會;
2、負責“中學生團校”的工作,了解培養青年積極分子,研究發展新團員;
3、掌握團員的工作、思想情況,負責團員統計;
4、負責考察各級團干的工作情況;
5、負責團費管理,收繳團費、領發,檢查團徽;
6、經常檢查各支部執行決議,開展活動的情況;
宣傳委員:
1、組織和領導青年學習,開展宣傳鼓動工作,負責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
2、經常檢查各支部民主生活會,團員大會的情況;
3、主持廣播站工作;
4、主持團刊工作小組工作。
二、校團委組織結構:
顧問:黨委書記
團委(副)書記:學校專職教師1名
學生團委副書記:學生1名
組織部長:學生1名,組織副部長:學生1~2名;
宣傳部長:學生1名,宣傳副部長:學生1~2名;
紀檢部長:學生1名,紀檢副部長:學生1~2名;
社團部長:學生1名,社團副部長:學生1~2名;
少工部部長:學生1名;
青年志愿者協會會長:學生1名;
廣播站站長:學生1名;
國旗班班長:學生1名;
三、年級總支結構:
1、高三年級團總支:
書記:學生1名;組織部長:學生1名;宣傳部長:學生1名;
下設高三年級各班團支部。
2、高二年級團總支:
書記:學生1名;組織部長:學生1名;宣傳部長:學生1名;
下設高二年級各班團支部。
3、高一團總支:
書記:學生1名;組織部長:學生1名;宣傳部長:學生1名;
下設高一年級各班團支部。
4、初三團總支:
書記:學生1名;組織部長:學生1名;宣傳部長:學生1名;
下設初三年級各班團支部。
2、初二團總支:
書記:學生1名;組織部長:學生1名;宣傳部長:學生1名;
下設初二年級各班團支部。
四、初一少先隊大隊部組織結構:
少先隊大隊長:學生1名;組織部長:學生1名;宣傳部長:學生1名;
下設初一年級各中隊。
五、團支部組織結構:
1、支部委員:支部書記:學生1名; 組織委員:學生1名;
宣傳委員:學生1名;
2、團學習小組:團員5~10名。
六、少先隊中隊組織結構:
1、中隊委員:中隊長:學生1名; 組織委員:學生1名;
宣傳委員:學生1名;
2、少先隊學習小組:少先隊5~10名
七、教工團支部:
支部委員:支部書記:教師團員1名;組織委員:教師團員1名;宣傳委員:教師團員1名;
中學團委
篇2:A中學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海路中學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蔡路中學家長委員會在學校政教處及各位班主任的幫助下已正式成立,為配合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實施,順利開展家長委員會(簡稱家委會)的各項活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條:明確家委會的任務。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幫助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及時反映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學校及班級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p>
第二條:認真履行家委會的職責。家委會是聯系學校和家長的橋梁和紐帶,代表家長聽取學校和班級的工作計劃、情況介紹,代表家長反映教育教學工作、飲食、安全等方面的意見,協助老師組織各類有利于學生健康發展的活動。
第三條:嚴格管理學校收費。收費管理嚴格規范、公開透明。學校每項收費需經全體家委會共同開會討論決定,并共同簽字。學校對學期末的收支清單進行告家長書形式公示。
第四條:家委會積極參與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家委會成員要廣泛征求全體家長的意見,并及時反饋到學校,以便學校更好地開展活動。
第六條:家委會的委員應積極主動承擔家委會安排的各項工作。委員在班級安排的職責之外,在不同的活動中會承擔不同的任務,每次活動都需要大家的集體配合,委員應積極主動承擔安排的各項工作,保證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
第八條:家委會接受老師和全體家長的監督指導。家委會是我們全體家長的代表,代表大家協助老師的教育教學工作,希望大家暢所欲言、齊心協力、獻計獻策,為我們的孩子創造更好的學習、生活的環境,讓我們的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長。
海路中學 政教處
篇3:(公司)伙食委員會工作制度
> 企業(公司)伙食委員會工作制度第一條伙食委員會系公司為建立健全食堂管理機制,促進食堂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并籍以確實保證全體員工滿意就餐而設立的監督性機構。
第二條伙食委員會由工會組織設立,其管理行為對工會負責,工作質量受全體員工監督、評價。
第三條伙食委員會共設委員5人,由全體員工推選、工會認定產生,任職期限為叁月。
第四條委員任職:
1、委員產生要注意代表比例適宜,即處理好常住與臨時就餐等。
2、為人正直,工作作風素來認真負責,原則性強,能積極行使本職權限。
第五條職責權限:
1、依據《食堂承包協議》和《食堂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監督食堂工作是否存在違規行為。
2、根據食堂所報情況核定每周飯菜種類和價格,并明確其計量器具的使用辦法。
3、每月月底召開食堂工作管理會議,對本月食堂工作作出評價。
4、組織相關人員不定期地抽查飯菜價格、質量及給量情況。
5、根據實際需要,提請對食堂工作的相關制度(《食堂承包協議除外》)進行修改與調整。
6、反映就餐員工的違紀行為。
7、其它相關工作。
第六條獎懲措施
1、伙食委員會委員在任職期限內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取消委員任職資格外連帶處以5元以上罰款:(1)以公謀私,依仗職權少付或不付個人在食堂的消費費用的。(2)好人思想嚴重,發現食堂工作人員或就餐員工發生違紀行為置之不理的。(3)其它不良行為。
2、伙食委員會委員在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勇于負責,為食堂管理工作作出一定貢獻的,除可連任該職外,在公司舉辦的各種優秀員工嘉獎活動中優先考慮。
第七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從20**年4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