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行政管理之工作交流制度
為全面了解各部門各項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建立上下一致思想共識,提高工作效率質量,以達到有效溝通與交流,特作如下規定:
1.會議制度
1.1 常規例會安排:
時 間會議名稱主持參加人員
逢周六上午10:00周例會經理一般為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
每月1日進行月例會經理一般為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
每半個月一次經營班子例會經理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財務會計人員
3月、6月、9月、
12月的每月30日季度總結會經理全體員工
7月1日年中總結大會經理全體員工
次年1月10日年終總結大會經理全體員工
備注以上會議時間若遇休息日,可適當提前或順延,以通知為準。
1.2 以上未定具體時間的會議,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
1.3 以上會議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會后48小時以內上報會議紀要。
1.4 各部門每周必須進行一次部門內部溝通會議,自行安排并記錄,會后24小時以內上報會議紀要。
1.5 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缺席。
2)與會人員應自覺簽到,關閉手機或調到震動,保持肅靜。
3)會議上應保持端莊坐姿,認真聆聽,維護會議氣氛,不得在場下交頭接耳雜談,不得哄談吵鬧。
4)與會人員應等到宣布散會時方可離場。
5)退場時,應禮讓公司各階層領導先行,之后井然有序逐一退場,不得搶先擁擠,退場時亦不得大聲喧嘩。
2.周/月/季/年工作報告
2.1為更好的配合工作會議順利進行,各部門必須在會議前準備好相關工作報告,報告的工作內容包括:(按統一格式)
1)大事記(主要成績);
2)經營目標、業績指標完成情況;
3)部門工作進度,以及業務情況匯報;
4)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費用預算;
5)存在問題及對策,需有關部門配合或解決事宜。
2.2具體如下:
工作報告內容完成時間報告遞交流程
周工作計劃/總結逢周五16:30前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經理
月工作計劃/總結每月最后一天
季度工作報告3月、6月、9月、12月的每月28日前
年中述職報告6月28日前
年終述職報告次年1月5日前
3.外出參觀/學習/研究性質的活動
外出參觀、活動(如:踩盤),回公司須上交工作報告,闡述學習的心得與收獲,達到共同交流與分享的目的。
4.工作交流要求
4.1 各種工作報告必須按照統一格式制作上報。
4.2 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責任人須準時出席會議并完成相關工作報告,周/ 月/季/年的工作報告,應于會后結合最新會議精神,重新整理并24小時以內上交人事行政部。
4.3 外出活動報告填寫使用《外出工作考察報告》,活動完畢兩天內完成上報人事行政部。
篇2:X公司大區交流溝通制度
某公司大區交流溝通制度
一、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部門例會、公司例會和大區例會。
2、與會人員必須是與會議內容相關人員,避免陪會情況發生。
3、例會須由經理確定會議內容及議題,并協助撰寫會議紀要(部門會議紀要須提交運營中心抄送總經理),要求體現上期工作總結、本期工作問題及解決方法、近期工作安排及部門的具體工作布置。
4、經理隨機參加部門會議,評估會議質量,作為部門經理年度綜合管理考核的依據之一。
二、建議提案制度
1、公司歡迎員工就有關公司業務或管理、部門業務或管理、綜合管理上的任何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2、公司每兩個月根據情況設立提案問題,員工應積極參與并及時上交提案。
3、公司常年設有意見郵箱**和意見箱。員工有意見或建議可隨時發郵件或以書面的方式投入意見箱。
4、特殊原因員工可越級通過總經理信箱上交建議提案。
5、每月的第一個周六(9:00----17:00)是總經理接待日,員工可通過預約直接與總經理面談。
三、公司對提案的處理原則
1、公司不回避矛盾和問題,對員工提出的問題和意見需要做解釋的一定解釋清楚,對確實存在的問題,公司盡快拿出改進的措施方案,切實解決問題,給員工以滿意的交代。
2、積極采用員工提出的有利于公司或部門發展的有價值的建議。
3、公司對提出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給予通報表揚并獎勵。
四、投訴制度
公司長期開設以下兩種渠道接受員工不定期的投訴。
電子信箱:
****信箱總經理收郵編****(需在信封上注明"提案")。
篇3:X人民醫院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定期輪崗交流制度
z人民醫院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定期輪崗交流制度
為防止院內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通過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根據衛生廳、市衛生局相關工作安排,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zz市人民醫院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定期輪崗交流制度。
一、制度意義。
實施重點崗位工作人員輪崗交流,有利于進一步增強重點崗位工作人員的廉潔從業意識,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衛生行風工作,也是關心和愛護干部職工、培養和鍛煉干部隊伍、促進各項工作的一項積極舉措。
二、重點崗位。
1、藥劑科、設備科、財務科等部門。
2、其它關鍵崗位。
三、重點人員。
1、以上重點崗位負責人。
2、以上重點崗位的分管領導。
3、會計、出納等關健崗位人員;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后勤物資、工程物資)采購、保管人員。
4、其他關鍵崗位的人員。
四、輪崗期限
1、重點崗位同一職位上任職,原則上每2年輪崗交流一次。
2、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以適當延長或縮短輪崗年限,適時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具體措施
1、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輪崗交流由醫院管理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2、重點崗位、重點人員輪崗必須堅持量才適用,效能優先,擇優上崗和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3、對于重點崗位的分管領導,實行定期調整。
4、發現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存在問題和隱患的,應及時整改、調查處理。
5、醫院應將輪崗情況,報送市衛生局、市組織部、紀委備案。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