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崗保安環境與紀律工作制度
01總則
為加強門崗管理,維護門崗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提高門崗人員的工作效率和形象,特制定本門崗環境與紀律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確門崗環境與紀律管理的工作職責、要求、流程以及考核標準,確保門崗區域的環境整潔、秩序井然,為公司的正常運營提供有力保障。
0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門崗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門崗人員、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等。
03門崗環境管理
1.環境管理職責
1.1門崗人員負責門崗區域的日常環境管理工作,確保環境整潔、衛生、美觀。
1.2值班人員應協助門崗人員做好環境管理工作,及時清理垃圾、整理物品,保持門崗區域的環境整潔。
2.環境管理要求
2.1門崗區域應保持地面干凈、無雜物、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明亮,無污漬、無灰塵。
2.2門崗區域的設施設備應擺放整齊,無亂堆亂放現象,保持設施設備的完好、整潔。
2.3門崗區域應設置明顯的衛生標識和垃圾分類標識,引導人員正確投放垃圾。
2.4門崗區域應定期進行消殺工作,預防和控制疾病的傳播。
3.環境管理流程
3.1制定環境管理計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要求,制定詳細的環境管理計劃,明確管理目標、內容、頻率等。
3.2落實管理責任:將環境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明確各自的管理職責和要求。
3.3執行管理計劃:按照環境管理計劃進行環境管理工作,確保門崗區域的環境整潔、衛生、美觀。
3.4監督檢查:定期對門崗區域的環境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管理效果。
04門崗紀律管理
1.紀律管理職責
1.1門崗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門崗紀律要求,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1.2值班人員應協助門崗人員做好紀律管理工作,確保人員遵守紀律要求。
2.紀律管理要求
2.1門崗人員應按時到崗、離崗,不得遲到、早退、曠工等。
2.2門崗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離崗、串崗、閑聊等。
2.3門崗人員應禮貌待人、文明執勤,不得粗暴對待來訪人員或員工。
2.4門崗人員應保守公司機密和商業秘密,不得泄露任何機密信息。
3.紀律管理流程
3.1制定紀律管理規范: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和門崗特點,制定詳細的紀律管理規范,明確各項紀律要求。
3.2宣傳教育:通過培訓、會議等方式向門崗人員宣傳紀律管理規范和要求,提高門崗人員的紀律意識。
3.3監督檢查:定期對門崗人員的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
3.4獎懲激勵:對遵守紀律要求的門崗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反紀律要求的門崗人員進行批評和處罰,以維護門崗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05培訓與考核
1.培訓
1.1公司應定期對門崗人員進行環境管理和紀律管理方面的培訓,提高門崗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1.2培訓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環境管理知識、紀律管理要求、安全知識等。
1.3培訓形式可采用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在線學習等多種形式。
2.考核
2.1公司應建立門崗環境與紀律管理的考核機制,對門崗人員的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和綜合評價。
2.2考核內容應包括環境管理效果、紀律執行情況、工作態度等方面。
2.3考核結果應與門崗人員的績效掛鉤,作為晉升、獎懲的依據之一。
06監督與反饋
1.公司應建立門崗環境與紀律管理的監督機制,對門崗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
2.監督方式可采用現場檢查、視頻監控、員工反饋等多種形式。
3.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之處應及時進行整改和改進,確保門崗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和提升。
公司應建立員工反饋渠道,鼓勵員工對門崗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管理工作的不斷完善和優化。
07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或需要修改補充的地方,由相關部門提出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咨詢的地方,請與相關部門聯系。
篇2:物業園區門崗作業程序
物業園區門崗作業程序
門崗
目的:保證大門進出人員的安全,維持秩序。
適用范圍:公司所管物業內設置的門崗。
職責:門崗安全員站立執勤,記錄員、巡邏崗安全員配合,值班主管檢查工作。
程序:
1.每班值班安全員在門崗站立執勤。
2.對進出機動車輛發放出入牌,填寫機動車輛進出記錄表。對進出的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按照規定執勤。
3.對進出的人員行注目禮。記錄員主動詢問不能識別的人員,請其登記。
4.配合巡邏崗控制大門和大門5-10米以內的秩序。
5.對臨時進出的車輛、行人進行指引。
6.對進入的非機動車進行記錄,監控。
篇3:物業園區門崗進出工作技術標準
物業園區門崗進出工作技術標準
1.安全員于固定崗位站立執勤(跨立式)。
2.對進出的非業主進出禮貌詢問,屬于推銷或其他無正當理由的,拒絕進入。
有正當理由進入的,經與業主聯系確認后請其登記《門崗進出記錄表》,領取臨時出入證可以放行。衣冠不整者、有精神分裂癥、暴力傾向、醉酒者均不準進入。(訪友、送貨、服務等視為正當理由,無法說明業主的姓名、戶號、電話或其他識別特征的,亦無能夠讓人信服理由的則不準其進入,可請其自己與業主聯系。)
3.對于進出的機動車輛,發放臨時出入證后,可以放行。并登記《機動車輛以及特種車輛進出記錄表》。未經登記的強行進出者,在無法現場控制的情況下,記錄其車牌與其他特征,報告上級處理。
4.發現進出人、車,人至崗位1米時可以離崗詢問,辦妥手續后歸位。車至2-3米時,手拿出入證件走至車前窗前0.5米處先敬禮后詢問,發放證件后啟動防護欄讓其進入。發現人車到放行,每例時間在20秒以內。(不含10秒登記時間)
5.業主或其他行人進出,若目光與之對視,距離在3米以下時,應點頭微笑或行注目禮。
6.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成員進入視察、公司有重要來賓參觀指導、公司其他重要活動等均在進入時門崗行舉手禮,離開時行注目禮。
7.遇到園區門口周圍有發生糾紛或其他可能發生堵塞等事情的,立刻報告,盡可能勸解,無法執行的,班長或值班員經請示后報警。
8.遇到政府機關、公共性團體人員進入的,原則上放行。并且在機動車輛記錄表或門崗進出記錄表上的備注處注明某某機關來的公務員辦理何種事情。
9.遇到大件物品申請進出時,對方有辦公室主管或管理員簽名的放行條時,則按放行條上所記錄的物品核對,無誤后放行。并按照機動車輛或行人分別記錄。如果有出入,填寫放行條后,請對方持已簽名的放行條到辦公室重新申請。每班交接時均把放行條上交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