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對講機、警械、鑰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簽收。
2、臨時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電、應急燈等要有交接登記,歸還時領取人簽名,檢查有無損壞、丟失,否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3、機械只有押款時攜帶,平時由監控室保存,只有領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備用品專柜鑰匙平時監控員處,夜班時放保安當值領班處。
5、保安部備用品專柜每月清點一次,由監控員和主管檢查記錄使用情況。
篇2: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對講機、警械、鑰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簽收。
2、臨時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電、應急燈等要有交接登記,歸還時領取人簽名,檢查有無損壞、丟失,否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3、機械只有押款時攜帶,平時由監控室保存,只有領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備用品專柜鑰匙平時監控員處,夜班時放保安當值領班處。
5、保安部備用品專柜每月清點一次,由監控員和主管檢查記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