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封閉物業區域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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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閉物業區域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操作規程

  1.0目的

  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封閉物業區域,規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物業區域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各封閉物業區域人員及物品入管理。

  3.0職責

  3.1安保部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安保部當值領班、安保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點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對熟悉的業戶進入物業區域時:

 ?。?)當值安保員立即按標準站姿,熱情、主動問好,不能視而不見;

 ?。?)待業戶離開當值安保員崗位后,安保員方才可以再繼續辦理手頭的事務。

  4.1.2當陌生人進入物業區域時:

 ?。?)當值安保員立即起立、敬禮,并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座?

  --當來人說明是業主時,當值安保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臨時出入證,經核對證件無誤后,將證件交還來人(從驗證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并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當來人說明是住戶/租客,但無攜帶業主證/臨時出入證時,當值人員應即報告領班前來處理:

  --如來人能出示有效證件,應禮貌驗證后按《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登記完畢后放行,登記應在1分鐘內完成;

  --如來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或不愿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時,當值領班或巡邏崗安保員應禮貌陪同來人共同進入物業區域內,直到證實來人確是業主/租客時,當值安保員方可離開。

  --當來人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棟、哪一座、哪個單元、探訪誰?如來人能準確說出去向,則應驗證后按《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嚴格登記完畢后允許人進入物業區域;

  --如來人無法說出要訪的人姓名或單元號碼時,當值人應說:"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系好后,再來訪好嗎?"

  --當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的施工證,如有,驗證后按《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嚴格登記完畢后再放行;如沒有出具施工證,則要求其辦理有效的施工證后方可進入。

 ?。?)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物業區域檢查或進行工作時,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后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入時間、離開時間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租客、來訪者及施工人員進入物業區域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安保員應禮貌地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物業區域內。

 ?。?)當值安保員應對施工人員帶入、帶出物業區域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物業區域時,當值安保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如已經辦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禮貌核查放行物品與《放行條》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則只放行《放行條》列明的物品;

  --如沒有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后放行;

  --物品經核對無誤放行后,當值安保員應及時在放行手續后放行;

 ?。?)物品放行后,當值安保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登記在《物品出入登記表》上。

 ?。?)當值安保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安保部員工服務規范》的規定進行工作。

 ?。?)每班下班前,當值安保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領班,并由領班上交安保部統一保管,《物品出入登記表》及《放行條》保存期為3年。

  5.0記錄

  5.1《業戶出入登記表》。

  5.2《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

  5.3《物品出入登記表》。

  5.4《放行條》。

篇2:人員物品出入管理公約

為保障本小區公共秩序和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浙江省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公約:

一、各位應認真填報《住宅小區業主入住登記表》,辦理小區住戶證和IC卡。

二、本住宅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住戶憑住戶卡或IC卡、外來人員憑有效身份證登記進出。

三、住戶和來訪人員不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或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小區。

四、為保證住戶利益,凡租戶個人攜帶較大件手提箱、包裝箱等物品出門,須先填寫蓋有本單位或業主印章的《貨物出門證》;凡租戶搬運家具、辦公用品出門前應將有業主簽名或蓋章的《搬出物品申請清單》報管理公司核實,由保安人員驗證方可出門,以有效地保護業主的利益。

五、小區內嚴禁進行一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觸犯法律的活動。

六、保安員有權對違反小區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檢查、糾正;保安員有違法、違紀、違章或無禮、刁難住戶現象,發現者可通過各種方式及時向管理公司負責人投訴。

篇3:學生公寓(宿舍)貴重物品(出入)管理規定

學生公寓(宿舍)貴重物品(出、入)管理規定

為了充分保障學生及公共財產的安全,創建安全、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加強門衛管理,根據學校安全保衛處《門衛管理制度》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值班室門衛工作人員應對攜帶大件物品或貴重物品進出樓棟的人員進行嚴格管理,提高警惕性,努力確保學生個人財產及公共財產的安全。

2.攜帶貴重物品出、入公寓(宿舍)樓的學生,必須到值班室備案,填寫《貴重物品出、入登記表》。

3.若攜帶貴重物品離開學校,需到值班室填寫《貴重物品出、入登記表》,以備學校大門門衛檢驗。

4.非本樓棟人員一律不得攜帶物品出、入樓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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