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服務部鑰匙管理規定
為加強**設備房鑰匙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1、在辦理各種鑰匙移交手續時,必須有明確的《鑰匙移交清單》,移交方和接收方必須有代表人簽字確認后,方為正式移交。
2、所有強弱電房、水泵房由當班水電維修技工各保管1條,水電主管保管1條,剩余的鑰匙由維修服務部經理保管。若擅自配鑰匙者,所有責任由其承擔。
3、所有電梯房當班電梯維修技工各保管1條,水電主管保管1條,剩余的鑰匙由維修服務部經理保管。若擅自配鑰匙者,所有責任由其承擔。
4、鑰匙保管處(專人)必須建立《鑰匙總臺帳》,鑰匙的種類和數量必須與臺帳相符。
5、鑰匙實行專人保管,必須做好分類、編號、有序指定存放,不得亂掛亂丟或混雜存放,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將鑰匙借出。
6、本公司相關部門(包括家居廣場、監理部、系統工程部、環境工程部等)借鑰匙時,必須有正當而充分理由或憑“工作任務單”或“維修單”并出示工作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7、電視站、供電局、保安公司和電信局工作人員到本小區施工作業,在借鑰匙時需出示有效的工作證件及相關單元的開戶或維修通知單,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8、鑰匙被借出后,當事人將鑰匙弄丟,更換鎖的成本費、人工費及相關單元內發生其它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9、涉及鑰匙管理問題所致的各種損失,若查找不出責任人時,由相關部門經理、主管及鑰匙管理專人承擔責任,所有損失由部門經理負擔20%、主管負擔30%和鑰匙管理專人負擔50%。
10、凡屬接管后的鑰匙,每月必須按《鑰匙總臺帳》進行檢查清點;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并按《鑰匙違規收發及遺失處理流程圖》處理。
篇2: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
篇3: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2)
> 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二)為加強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保證住宿學生財產、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生房間門鎖與鑰匙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由各院(部)輔導員于新生入學前到公寓樓長辦公室領取。新生入學后一周內仍未使用的剩余鑰匙,輔導員應及時退回。
(二)公寓中心設專人負責學生宿舍鑰匙,建立宿舍鑰匙領取借用登記表。
(三)學生不得擅自更換門鎖、配制鑰匙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門鎖已壞需要更換時,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因故未帶鑰匙不能進所在宿舍者,須持學生證到樓長辦公室登記,辦理臨時借用備用鑰匙手續。
(四)宿舍調整時,學生須到公寓中心辦理調整手續,并把宿舍鑰匙交回到公寓樓長辦公室,然后領取新房間的鑰匙。嚴禁私換,私配鑰匙和自調宿舍。
(五)學生畢業、退學、休學離校時,須將所在宿舍鑰匙交回公寓樓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