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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大學委員會換屆選舉公推直選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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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貿大學委員會換屆選舉公推直選實施細則

  為了加強我?;鶎狱h組織建設,規范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根據章程和黨的基層黨組織委員會選舉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準備工作

  1.決定換屆。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應按時進行換屆選舉,任期屆滿四年時,由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經集體討論作出換屆選舉的決定。

  2.請示黨委。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作出換屆選舉決定后,向校黨委提出書面請示。書面請示應包括換屆選舉的理由、時間、下屆委員會的委員名額和組成結構,以及工作方案。書面請示由黨委組織部受理。

  二級單位黨委、總支委員會委員名額一般為5人;直屬支部委員會委員名額一般為3人。

  3.黨委批復。校黨委在對書面請示進行審議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見,并發文批復。

  4.著手籌備。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在收到批復后,著手籌備工作:

  (1) 制定工作計劃和日程安排,包括下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的產生辦法和黨員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2) 組織黨員學習《章程》,進行換屆選舉前的思想動員和部署;

  (3) 起草本屆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報告;

  (4) 審定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名單。

  二、組織推薦產生候選人

  1.經公開推薦,產生公開推薦人選

  (1)由本屆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向黨員群眾公布下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任職資格條件、職數和結構要求。

  (2)由本屆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采取組織推薦、黨員推薦、群眾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公開推薦。公開推薦包括推薦委員會的委員和書記、副書記。

  組織推薦可以由本屆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委員會和下屬黨支部、黨小組推薦,必要時校黨委可推薦書記、副書記;

  黨員推薦可以召開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黨員大會,發出《黨員公開推薦表》,由黨員(含預備黨員)進行無記名推薦;

  群眾推薦可以召開群眾會議,發出《群眾公開推薦表》,由群眾進行無記名推薦;

  個人自薦由黨員本人向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索取并填寫《個人自薦表》,進行自我推薦。

  (3)由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對組織推薦、黨員推薦、群眾推薦和個人自薦中提出的所有人選進行統計,并根據任職資格條件,提出初步資格審查意見,報校黨委組織部復審。經復審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為公開推薦人選。

  2.經民主推薦,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

  (1)由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分別組織黨員、群眾,在公開推薦人選的范圍內,民主推薦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按多于委員名額1人的差額比例推薦;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按等額比例推薦。

  (2)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在滿足委員會結構要求的前提下,根據民主推薦中多數黨員和群眾的意見,按多于委員名額1人的差額比例提出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按等額比例提出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報黨委(組織部)。

  3.經組織考察,確定侯選人預備人選

  (1)候選人初步人選經黨委同意后,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對提出的候選人初步人選中的處級干部進行考察,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負責對處級干部以下的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考察,形成考察報告??疾鞎r,對候選人初步人選中的現任委員、書記、副書記,可同時進行民主測評。

  (2)根據考察結果,校黨委召開常委會(常委擴大會議),按多于應選委員名額1人的比例,研究確定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按等額比例確定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并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時間一般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發文批復,由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提交黨員大會確定為正式候選人。

  三、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正式選舉

  1.黨員大會的一般議程為:表決通過大會議程;審議通過委員會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報告;審議通過選舉辦法和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建議名單;推選監票人、計票人;投票選舉。

  2. 選舉可根據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實際情況選擇以下辦法:

  (1)由黨員大會直接一次選出委員、書記、副書記。

  (2)由黨員大會先選出委員,然后再直接從當選委員中選出書記、副書記。

  四、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黨員大會直接選出委員、書記、副書記后,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討論確定委員會分工(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的工作職責)。

  五、報請審批

  1.由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向黨委提交黨員大會和當選的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情況報告和請示。報告內容包括:換屆選舉過程情況;黨員大會和當選的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出席情況、選舉結果(含得票情況);委員會成員職責分工等。

  2.經校黨委常委會(常委擴大會議)討論批準,發文批復。

  六、文件歸檔

  1.校黨委組織部負責上、下行文和考查材料的歸檔;

  2.二級單位黨委、總支(直屬支部)負責換屆過程所有文件的歸檔。

  七、參照規定

  1.二級單位黨委、總支下屬的黨支部的換屆選舉參照本程序進行。

  2.學生黨支部的換屆選舉過程中的請示和報告等由所屬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負責把關審批和發文批復,黨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監督和選舉結果備案。

  3. 教職工黨支部委員會的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須經黨委同意,選舉結果須報黨委批復。

  八、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細則相抵觸的,以本細則為準。

篇2: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工作程序(僅供內部使用)

  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工作程序(僅供指導單位內部使用)

  一、換屆選舉的前提。業主委員會有下列情形的,應當按要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換屆選舉:

  1、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60日前,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

  2、業主委員會全體委員在任期內辭職的,應當在全體委員正式辭職的30日前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

  (注:業主委員會應將組織換屆選舉的情況書面告知所在縣、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房產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房管部門”)。)

  二、發出換屆選舉的通知。本屆業主委員會發出換屆選舉的通知(通知上應當載明業主委員會候選人報名的條件、方式、領取報名表的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報名時間為一般3-7日)。

  三、候選人報名及公示會議材料。業主委員會候選人報名(時間一般為3-7天),同時,公示下列材料:

  (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管理規約》;(三)成立業主大會、首屆業主委員會的選舉辦法;(四)選票(樣本);(五)業主的總投票權數(即專有部分物業總建筑面積和業主總人數);(六)其他應當公示的材料。

  四、驗核候選人的業主身份及資格條件。本屆業主委員會依照規定對所有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業主身份和資格條件進行驗核后,應將所有候選人的材料原件如實報送房管部門進行復核。

  五、公布候選人名單。本屆業主委員會將符合條件候選人的相關材料在小區內公布3-7日,如業主在公布期間提異議的,需再次進行驗核。異議期滿,產生正式候選人。

  六、公示正式候選人名單。本屆業主委員會將正式候選人的相關材料在小區內公示3-7日。

  七、發出召開業主大會的通知并公告相關材料。本屆業主委員會應當于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將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區公告欄或其他顯著位置公告。

  (一)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等;

  (二)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候選人名單及簡歷;

  (三)業主在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專有部分物業總建筑面積及業主總人數)。

  (四)負責開箱驗票的監票、驗票、唱票、計票的人員名單。

  八、制作投票箱、發放表決票。本屆業主委員應當于業主大會會議召開2日前,制作投票箱,將表決票發放給全體業主。

  (注:(一)關于投票箱的制作。1、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制作投票箱,每個投票點設置一個投票箱,所有表決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據需表決的事項在每個投票點設置多個投票箱。2、原則上在固定的地點設定投票箱,不設立流動投票箱。3、每個投票箱只能有一個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過2㎝×5㎝。

  (二)關于表決票的發放。表決票應交給業主,有條件的,可以采用遞交書面通知、放入業主信箱內、郵寄或其他方式送達業主。如收到表決票的是非業主使用人時,應告知非業主使用人及時轉交或告知業主。)

  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在房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本屆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會議通知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形式,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并組織人員在投票點做好驗核業主身份、簽收表決票及登記等工作。

  (注:1、有利害關系的業主應當回避,不能擔任監票、驗票、唱票、計票等工作;2、投票期限一般為10日之內,1500戶以上的物業管理區域的投票期限可以延長至15日。3、投票的時間超過一天的,在投票當天截止的時間,在籌備組、業主代表與縣、區房管部門三方見證下共同封箱,封好的投票箱放置在社區居委會辦公室,任何人不得毀損投票箱。4、業主因故不能參加投票的,可書面委托代理人代為投票,代理人須出具業主的產權證、身份證的復印件,書面的委托書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證件。)

  十、開箱驗票,確定會議結果。投票結束后,在縣、區房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本屆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開箱驗票,統計會議結果。

  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正式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獲得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的選票,才能當選。

  (注:開箱驗票后,將所有的表決票當眾密封完畢,并存檔。)

  十一、公示會議表決結果。本屆業主委員會于開箱驗票的次日將業主大會會議的結果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日。

  十二、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后3日內召開第一次業主委員會會議,選舉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十三、工作交接。原業主委員會應當在其任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并做好交接手續。

  十四、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備案。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持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情況說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組成名單、內部職責分工及業主委員會辦公場所證明文件等材料向城區房管部門備案。

  (注:業主委員會辦公場所證明由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提供)

  十五、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自房管部門備案之日起成立,任期由業主大會決定。

  【注意】①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的,其委員資格終止,不得擅自以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名義開展活動。②業主委員會逾期未換屆的,指導部門應當指導換屆工作。③業主大會會議無法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印章暫交房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保管。④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時,參照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規定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篇3:江門市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引(2016)

  關于印發《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引》的通知

  江建〔20**〕300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過程中各環節工作,進一步推動我市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規范化建設,我局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引》,已經市法制局審查,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引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9月6日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引

  一、倡議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

  (一)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條件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前3個月,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換屆選舉,并報告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業主委員會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換屆選舉的,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組織換屆選舉;逾期仍不組織的,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和監督,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二)倡議

  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內貼出《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倡議》,告知全體業主關于籌備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蛾P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倡議》應在小區內公示不少于7日。

  二、推選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一)發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的通知

  業主委員會發出《關于自薦(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通知》,向全體業主征集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以及相關意見。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當是具備以下條件的業主: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公信力和組織能力;

  3.遵守管理規約,履行業主義務,按時交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費用,無損害公共利益行為;

  4.本人及其近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任職;

  5.《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的申請

  在自薦(推薦)有效期內,符合候選人資格條件的業主填寫《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簡歷表》,或者提供《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和《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承諾書》,連同本人身份證原件(核對原件后退還)、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原件(核對原件后退還)、復印件一起交給業主委員會。

  (三)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業主委員會在自薦(推薦)有效期滿后對收集到的名單和資料進行整理核實,確定候選人名單。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人數少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的,由業主委員會繼續組織業主推薦。

  三、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

  (一)發出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通知

  業主委員會將整理核實過的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簡歷表和《關于召開業主大會的通知》在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

  同時,籌備組將《關于召開業主大會的通知》在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下列方式之一送達業主:

  1.當面遞交書面通知;

  2.將書面通知放入業主信箱或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內;

  3.郵寄書面通知;

  4.其他法定方式。

  在公示期內,業主對候選人資格有異議的,可向業主委員會提出,業主委員會應當記錄并做出答復。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存在不符合業主委員會委員條件情形的,由業主委員會取消其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因取消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造成候選人人數少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的,由業主委員會繼續組織業主推薦。

  候選人名單公示確定后,業主委員會及時告知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并印刷好《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選票》。

  (二)召開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或者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體討論與書面征求意見相結合的形式召開,但采用的表決方式必須與《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相一致。

  業主大會會議采用集體討論形式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場公布表決結果,并填寫《   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驗票結果確認書》,同時將表決結果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

  業主大會會議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形式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組織計票的當天填寫《   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驗票結果確認書》,并將統計的表決結果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業主大會會議采用書面征求意見方式的,如果回收的選票未達到規定票數,業主委員會可以延長回收選票時間。需要延長回收選票時間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將延期決定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滿后,應告知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回收選票延長期內,業主委員會應積極發動未投票的業主參與投票。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多的,可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推選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及表決辦法應當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規定。

  業主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必須符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業主和代理人應當簽訂《業主參加業主大會委托書》,代理人持業主委托書并根據委托內容進行投票表決,委托書應載明委托內容、委托期限、委托權限等內容。

  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四、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成立

  (一)公示表決結果

  業主委員會將業主大會的投票表決結果、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名單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示,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形式的,應將書面征求意見的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不少于30日,業主有權查詢相關材料。

  表決結果的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業主的房號和專有部分面積,業主對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贊同、反對、棄權意見,全體業主對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贊同、反對、棄權意見的匯總結果等。

  (二)復查表決結果

  在表決結果公示期間,業主要求復查表決結果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答復。

  業主要求查驗表決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將業主本人的表決票供其查驗。業主本人查驗表決票,應當持本人身份證和有效房產證明申請;業主委托他人查驗表決票,委托人應當持業主出具的書面委托書,業主本人的身份證和有效房產證明申請。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及期限。

  業主委員會應將業主投表決票選票及召開業主大會的相關資料妥善保存。

  (三)推選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業主委員會分工

  新一屆業主委員會自產生之日起7日內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推選產生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以及其他職責人員。

  業主委員會應當在任期屆滿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屬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有關財物、文件資料、印章等移交給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不得繼續履行職責。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后,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的,新一屆業主委員會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協助移交。

  因客觀原因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足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之前,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四)備案

  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一式兩份)向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1.《江門市業主委員會備案申請表》;

  2.《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3.業主大會的會議記錄、會議決定和會議表決結果;

  4.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名單及其基本情況、分工安排;

  5.其他資料。

  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內發出《業主委員會備案回執》。

  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收到備案回執后,應將備案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

  備案的有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五)刻制印章及對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新一屆業主委員會辦理備案手續后,可持備案回執向公安機關申請刻制業主委員會印章。印章應當標明業主委員會的屆數。

  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印章管理規定,并指定專人保管印章。應當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約定和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業主委員會印章。

  五、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終止和遞補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委員資格自行終止:

  (一)因物業轉讓、滅失等原因不再是業主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四)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情形。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業主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權數的業主提議,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可以決定是否終止其委員資格:

  (一)以書面方式提出辭職請求的;

  (二)不履行委員職責的;

  (三)利用委員資格謀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

  業主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有候補委員的,由候補委員依次遞補。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將業主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和候補委員遞補的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

  業主委員會任期內,委員出現空缺時,應當及時補足。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或者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規定。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足總數的二分之一時,應當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委員缺員,由候補委員遞補后仍不足五人,或者后期物業的業主入住后需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補選業主委員會委員。

  業主委員會委員集體辭職的,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協助要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協助。

  附件:1.《江門市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流程圖》

  2.《關于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倡議》

  3.《關于自薦(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通知》

  4.《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簡歷表》

  5.《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

  6.《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承諾書》

  7.《關于召開業主大會的通知》

  8.《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選票》

  9.《業主參加業主大會委托書》

  10.《   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驗票結果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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