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廉政談話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校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教育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推進我校的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教育部和省紀委、省監察廳、省教育紀工委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和實行廉政談話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方針,教育黨員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高黨員和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預防和遏制不廉潔行為的一項重要措施。
第三條 廉政談話的對象是:中層以上領導干部,或被反映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存在問題,或有一般廉潔自律問題、輕微違紀問題的黨員。
第四條 廉政談話分為履新廉政談話、誡勉性廉政談話和常規性廉政談話。
履新廉政談話主要是對新任職的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教育,溝通思想,鼓勁打氣,明確廉政責任和要求,一般在領導干部上任之初進行,也可以在新任職后一段時間進行。
誡勉性廉政談話主要是了解核實有關黨員、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有關情況,并對其進行警誡教育和勸勉,內容和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常規性談話主要是在節假日前或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適時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教育或溝通情況,一般每年安排1次。
第五條 履新廉政談話的主要內容:教育被談話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和維護黨和國家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正確對待和行使權力,勤政廉政,遵紀守法,加強黨性和思想道德修養,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明確與其所任職務相應的黨風廉政責任。
第六條 誡勉性廉政談話的主要內容:主要是了解被談話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重點了解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方面發生的苗頭性問題;二是群眾反映較多,雖不構成違紀,但已產生不良影響的問題;三是群眾舉報屬實,但屬于自查自糾范圍的問題;四是組織上認為需要提醒、告誡的其他問題。
第七條 常規性廉政談話的主要內容:聽取領導干部對廉潔自律情況的匯報;反饋群眾對其在廉潔自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提醒領導干部加強廉潔自律建設。
第八條 誡勉性廉政談話前有關部門要做必要的調查核實工作,談話時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要注意保護檢舉人,批評提醒要到位。談話時需有專人記錄談話內容。談話后,將談話記錄裝入被談話人廉政檔案。
第九條 誡勉性廉政談話中,被談話人對廉政談話要正確對待,對談話內容必須表明態度,實事求是、負責任地說明情況,并在談話記錄上簽字;對存在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寫出情況說明或書面檢查,提出自律整改意見,交給負責談話的單位,并在限期內切實整改。
誡勉性廉政談話中,如需要被談話人就某些問題作出進一步說明的, 被談話人要以書面形式表述,并及時交給負責談話單位,由負責談話單位向紀委通報。
第十條 對有不廉潔行為或者違紀行為,但沒有作為初核案件對象的干部進行誡勉談話,要注重闡明嚴于律己的觀點,教育其警鐘長鳴。對那些犯有一般性違規或輕微違紀問題,經過初核了結而未立案的干部進行誡勉談話,觀點要明確,批評要中肯,要求其作出書面檢查,并對其今后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或生活作風提出要求。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屬于失實的,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范圍內為其澄清。對反映問題屬實的,被談話人必須抓緊認真整改。若發現有嚴重問題,由紀委提出進一步的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 廉政談話一般采用與被談話人個別談話的方式,對普遍性問題或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也可采用會議或集體談話的方式進行。對單位領導班子的誡勉談話要突出黨紀國法教育,針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杜絕各類違紀違法現象的發生。
第十二條 對經誡勉性廉政談話后半年內仍無改進者,負責談話的領導可以向學?;蛘呤墙逃秩耸驴铺岢鰧Ρ徽勗捜说娜斡媒ㄗh。
第十三條 廉政談話的實施按照分級負責和黨政配合的原則進行。對處室負責人的廉政談話,以分管該干部的校領導為主,紀檢、辦公室可派員參加;對校級領導的廉政談話由支部負責人為主,黨支委參加。
第十四條 履新廉政談話、誡勉性廉政談話、常規性廉政談話的談話時間、地點和談話方式,由主要負責談話的領導確定。履新廉政談話,由辦公室按照主要負責談話人的意見,通知被談話人,并協助具體安排落實;誡勉性廉政談話、常規性廉政談話由學校紀委或各黨小組按照主要負責談話人的意見,通知被談話人,并協助具體安排落實。
第十五條 健全和落實廉政談話制度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領導必須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崗位責任,加強對所屬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提醒、勸導。凡對所屬領導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監督,發現問題不及時談話提醒,以至發生違紀違法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追究違紀違法者本人責任的同時,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責任。
篇2:市供銷社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
市供銷社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
一、廉潔談話對象:市聯社機關、市直屬各公司、直管各基層供銷社新提拔任用或聘用的干部。
二、廉政談話內容:對提拔任用的干部,著重進行黨風廉政教育、黨紀政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對本崗位在黨風廉政方面的有關規定及需要注意的問題進行提醒。
三、廉政談話要求: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立足教育,注重防范,著力提高領導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進行黨風廉政談話,力求客觀準確,有的放矢,注重實效,提高談話質量。
3.對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在下發任命通知文件前,由市聯社黨組負責黨風廉政教育談話,市聯社人事教育科、紀檢監察室參與。
4.廉政談話以集體談話、個別談話方式進行,做好記錄,存入個人檔案。
篇3:中醫院廉政誡勉談話制度
中醫院廉政誡勉談話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努力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特制訂廉政誡勉談話制度。
一、醫院重點崗位上崗前進行廉政誡勉談話。
二、醫務人員被投訴收受“紅包”的,及時進行調查了解、核實情況,找當事人廉政誡勉談話。
三、有藥品促銷嫌疑的,找當事人廉政誡勉談話。
四、被投訴的人員,除按相關規定懲罰外,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五、違反其它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必要的廉政誡勉談話。
六、科室領導干部每年進行一次集體廉政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