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層氣管道工程IPMT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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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渭-西煤層氣道工程IPMT
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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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3
2范圍3
3職責3
4內容3
4.1檢查形式.3
4.2檢查的依據.3
4.3檢查的內容
4.4檢查的實施
4.5隱患整改及收6
5附件7
1目的
現場安全檢查是項目HSE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規范安全檢查行為,將現場風險識別形成制度,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韓-渭-西管道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和調試階段的相關活動,各承包商和分包商都應遵守本規范要求。
3職責
3.1IPMT負責制訂、解釋和更新本規定,并督促本規定的實施。
3.2項目監理部負責監督和執行本規定。
3.3承包商負責執行本規定,并接受IPMT和項目監理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4內容
4.1檢查形式
現場檢查堅持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三結合”原則。
4.2檢查的依據
a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HSE法律、法規和標準
bIPMT下發的HSE文件
c各承包單位的HSE制度
d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JHA要求的HSE措施
e其它
4.3檢查的內容
aHSE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b崗位HSE職責履行情況
cJHA的制定和實施情況
d施工中HSE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設備)
入場管理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應急設備、應急設施
開挖穿越作業
高處作業
腳手架
臨時施工用電(包括配電盤/柜、用電設備及電纜、電線等)
起重作業
工具、設備使用以及其工作狀況
有害物質及危險化學品使用
危險場所、危險作業的標識
健康和環境保護
文明施工
e可能導致下述事故或安全隱患的場所和環境
高處墜落
物體打擊
觸電
機械傷害
坍塌
交通事故
火災爆炸
中毒窒息
影響健康和污染環境
f評估下列項目的遵守情況:
HSE程序、文件
承包商施工方法陳述(MS)
工作危險性分析(JHA)
作業許可證中的各項規定和條件
4.4檢查的實施
4.4.1日常HSE檢查
4.4.1.1監理部HSE管理人員要每天現場巡回檢查,并督促處理各類HSE問題,填寫《HSE日檢查記錄》(包括現場觀察到的違章行為及處理措施,積極的安全行為和評價等),(詳見附件1)。
4.4.1.2專業監理工程師要負責檢查并督促處理本專業及相關專業施工中存在的HSE問題。
4.4.1.3承包商HSE人員必須每天現場巡回檢查并督促處理各類HSE問題,填寫《HSE日檢查記錄》。
4.4.1.4承包商各級施工負責人在安排施工任務時必須充分考慮各項HSE措施,并在工作過程中監督相關人員執行。
4.4.1.5項目部HSE監督也應進行每日例行安全檢查和監督,填寫《HSE日檢查記錄》。
4.4.1.6
IPMT項目部鼓勵現場每個員工觀察現場存在的問題,填寫檢查記錄交給IPMT項目部HSE管理部。
4.4.1.7各單位HSE部門收集并分析這些檢查記錄,確定現場HSE管理的總體情況、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發展趨勢,據此采取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4.4.2每周安全檢查
4.4.2.1監理部總監或總監代表每周至少一次,組織有監理單位HSE負責人、工程監理范圍內各承包商施工負責人、HSE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的現場HSE檢查。組織者或其指定負責人填寫《每周聯合HSE檢查報告》(詳見附件2),該報告必須由組織者簽發,并報IPMT的
HSE部和接受檢查單位。
4.4.2.2組織檢查時,其檢查范圍可包括本單位所管理的全部區域,也可每周著重檢查某個區域或某一專項。
4.4.2.3承包商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每周一次,組織本單位HSE負責人、各專業施工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的施工區域進行HSE檢查。
4.4.2.4IPMT的HSE部應盡可能派人參加監理單位、承包商組織的每周HSE檢查,并在檢查中提出意見和建議。
4.4.3韓-渭-西煤層氣管道工程IPMT部每月HSE檢查
4.4.3.1IPMT的HSE管理部應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現場HSE檢查。
4.4.3.2檢查人員可由檢查組織者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至少應包括一名IPMT副經理,工程技術部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或總監代表、受檢單位項目經理或施工經理、HSE經理等。
4.4.3.3IPMT的HSE管理部負責完成檢查報告,經檢查組最高領導簽發后發送承包商和監理部等相關單位。
4.4.4專項HSE檢查
IPMT、監理單位及各承包商根據不同施工階段、不同季節特點,組織各類專項HSE檢查,積極消除隱患,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如:
夏季防暑降溫專項檢查
冬季防凍防滑專項檢查
腳手架專項檢查
施工用電專項檢查
起重作業專項檢查
4.5隱患整改及驗收
4.5.1如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高度危險的情況存在,檢查組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這個措施可以包括停止相關的工作直到問題被解決。
4.5.2檢查中發現的嚴重事故隱患,檢查組織者應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詳見附件3),由責任單位負責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時組織整改。
4.5.3隱患整改后,受檢單位應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按規定的期限上報,由檢查組織者指派專人負責進行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4.5.4檢查中發現的其它問題,應按檢查記錄中的要求進行整改,并按期將整改結果反饋。
5附件
附件1,HSE日檢查記錄。
附件2,通用HSE檢查報告。
附件3,現場安全整改通知
HSE日檢查記錄
檢查項目
條款
違章、隱患類別
違章、隱患數量
條款
違章、隱患類別
違章、隱患數量
1.勞動保護用品
2.設備、機具
3.腳手架
4.起重作業
5.施工用電
6.有限空間
7.墜落保護/高處作業
8.臨建設施
9.文明施工
10.挖掘作業
11.焊接與切割
12.工作審批/許可程序
13.上鎖/標識
14.通道、出入口/梯子
15.現場交通/車輛
16.危險化學品
17.環境與健康
18.射線作業
19.防火防爆
20.其它
作業區域:
天氣:
填表單位:
違章、隱患記錄
序號
違章、隱患狀況描述
違反條款
整改單位/
負責人
整改完成時間
確認
承包商負責人簽字:
日期:
監理部責任人簽字:
日期:
檢查人:
時間:
評價:
附件2
通用HSE檢查報告
報告編號:
檢查項目區域:
檢查日期:
檢查組織者(領隊):
檢查組成員:
報告起草人:
聯合檢查組領導:
序號
位置
存在的問題
危險等級
責任單位
要求采取的措施
擬完成期限
督查單位
實際完成日期
積極的方面:
注:危害等級:
A級(重大)-
一種狀態或行為可能會造成永久性殘疾、生命或身體損傷、和/或建筑物、設備或材料的大面積損失。B級(嚴重)-
一種狀態或行為可能造成重傷/嚴重的疾病,導致暫時殘疾、或破壞性的財產損失,但其嚴重程度低于A級。C級(輕微)-
一種狀態或行為可能會導致輕微、無殘疾的傷害/疾病,和/或對財產不具有破壞性的損失。
附件3
現場安全整改通
編號:
時間:
星期:
天氣:
風力:
整改單位:
整改區域:
整改內容:
承包商現場負責人:
承包商HSE確認:
限期整改時間:
監理部代表確認:
檢查人員:
備注(特殊情況原因):
1.本通知由監理部負責發送承包商并督促整改,復件抄送IPMT的HSE部;
2.承包商按相關要求整改后回復監理部履行封閉手續;
3.監理部確認封閉后在反饋單上簽字,復件報IPMT的HSE部.
篇2: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2008)
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20**)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95號
《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已經20**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長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檢查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大型社會活動的安全檢查,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保護參加大型社會活動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公安機關安全許可的大型社會活動的安全檢查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安全檢查,是指對進入大型社會活動場所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行的專業性檢查。
本辦法所稱大型社會活動(以下簡稱大型活動),是指主辦者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展覽展銷、招聘會、廟會、燈會、游園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
第三條 經公安機關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應當由主辦者按照本辦法規定組織實施安全檢查。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決定舉辦的紀念、慶典等大型活動的安全檢查,由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公安機關負責對大型活動主辦者組織實施的安全檢查進行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鶕笮突顒訄鏊?、規模、內容等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檢查操作規范;
?。ǘ┲概晒ぷ魅藛T對安全檢查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ㄈ┎樘幇踩珯z查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
第五條 大型活動主辦者組織實施安全檢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凑瞻踩珯z查規定制定安全檢查方案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ǘ┡鋫鋵I的安全檢查人員;
?。ㄈ┡鋫浒踩行У陌踩珯z查儀器和設備;
?。ㄋ模﹦澏ò踩珯z查通道和區域,設置相應標識,對安全檢查區域實行封閉管理;
?。ㄎ澹槌俗喴?、安裝假肢或者體內植入醫療器械等有特殊情況的人員,設置專門的安全檢查通道和場所;
?。┙邮芄矙C關現場工作人員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 大型活動主辦者符合第五條規定的,可以自行實施安全檢查;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全檢查。
大型活動主辦者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全檢查的,應當與其簽訂安全檢查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七條 大型活動主辦者申請大型活動安全許可時,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安全檢查方案和其他相關材料。
第八條 大型活動場所提供者應當根據安全檢查方案,提供必要的安全檢查場所和通道,在安全檢查區域按規定設置圖像信息采集系統并保存圖像資料。
第九條 禁止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大型活動場所:
?。ㄒ唬┍ㄐ?、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
?。ǘ屩?、彈藥、匕首等管制器具;
?。ㄈ┒酒?、淫穢等違禁物品;
?。ㄋ模┪:依?、公共安全或者可能影響大型活動秩序的其他物品。
第十條 大型活動主辦者對攜帶物品有限制性要求的,應當在申請大型活動安全許可時向公安機關備案,在售(發)票時向社會公告,并在入場票證上注明。
未向公安機關備案并向社會公告的物品,大型活動主辦者和安全檢查人員不得限制受檢查人攜帶。
大型活動主辦者已經向公安機關備案并公告限制攜帶的物品,不得在大型活動場所內銷售。
第十一條 大型活動主辦者應當就近設置物品寄存處,方便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臨時寄存物品。
第十二條 安全檢查人員實施安全檢查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凑找幎ㄖb,佩帶工作證件;
?。ǘ┪拿鞫Y貌,尊重受檢查人;
?。ㄈ﹪栏駡绦邪踩珯z查操作規范;
?。ㄋ模┎坏脫p壞受檢查人攜帶的合法物品;
?。ㄎ澹┌l現受檢查人攜帶限制攜帶的物品的,告知受檢查人將物品寄存或者自行處置;
?。┌l現不能排除疑點的物品、禁止攜帶的物品和違法犯罪行為立即向現場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報告。
第十三條 受檢查人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堅持攜帶限制攜帶的物品的,安全檢查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大型活動場所。
第十四條 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邮?、配合安全檢查,不得擾亂安全檢查秩序;
?。ǘ┰诎踩€以外排隊等候,依次接受安全檢查;
?。ㄈ┙洐z查發現可疑物品的,自行取出接受檢查;
?。ㄋ模┸囕v接受安全檢查時應當熄火,駕駛員和乘車人應當下車接受安全檢查;
?。ㄎ澹┤藛T、物品和車輛離開活動場所后再次進入時,應當重新接受安全檢查。
第十五條 大型活動主辦者違反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不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未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大型活動主辦者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三)、(六)項規定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對安全檢查實施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有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批評教育;有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為的,公安機關可以將其強行帶離現場,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已經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篇3:酒店安全檢查細節培訓
酒店安全檢查細節培訓
1. 員工的執行力度。
2. 員工的責任心。
3. 檢查員工在崗時間做什么事。
4. 接待客人的服務質量。
5. 閑雜人員進入酒店,員工如何應付處理。
6. 對客服務時的用語儀容、儀表。
7. 檢查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到位。
8. 巡邏要做到一看,二聽,三聞及有沒有巡邏到位。
9. 消防聯動系統是否完整。
10. 監控設備有無故障及登記制度。
11. 消控中心滅火器的保養情況。
12. 值班記錄本是否登記清楚。
13. 檢查各班組領班工作是否到位。
14. 員工遇到火警時,是否及時報警處理。
15. 檢查員工有無定期檢查消防栓。
16. 檢查考勤室有無做好打卡制度。
17. 查包制度有沒有落實。
18. 外來人員進入酒店是否做好登記制度。
19. 有無定期對外圍消防栓進行放水。
20. 保安巡查時發現不能糾正的事情,有沒有立即向上級報告。
21. 檢查員工有無定時的按時巡邏。
22. 值班室是否整齊、清潔。
23. 室內物品擺放不整齊。
24. 檢查工作場所存放私人物品。
25. 室內物品壞損未及時報修。
26. 物資進出、門衛未規定收取出口單。
27. 對易然易爆物品控制不嚴,致使流入客用場所。
28. 對衣冠不整的人員不加控制。
29. 未按規定辦理施工單位人員出入登記手續。
30. 夜間未按規定巡邏。
31. 在值崗時觀看賓客娛樂。
32. 處理問題不恰當,造成不必要的摩擦。
33. 消防人員不懂消防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要領。
34. 未按規定定期檢查消防設施。
35. 未按規定記錄檢查結果。
36. 無關人員隨意出入消防監控中心。
37. 按到報警信號未檢查。
38. 未按規定檢查油庫等重點防火區域或檢查不細致。
39. 消控中心未對主機進行常規自檢。
40. 噴淋泵結合器與消火栓泵結合無明顯區分標志。
41. 標志破損未更新。
42. 未按規定檢查防火、疏散設施。
43. 自行車棚內車子擺放不整齊。
44. 外來人員停放車輛未加阻止。
45. 停車場車輛停放不當。
46. 應接服務不主動。
47. 指揮車輛停、倒車時動作不標準。
48. 未按時開關有關照明燈具。
49. 發現有破損的燈具未報修。
50. 報修燈具后未向領班通報。
51. 服務過程中未使用禮貌用語。
52. 視頻探頭、煙感探頭被人為動過,未糾正。
53. 未按規定播放錄像和背景音樂。
54. 未做好交接班工作、考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