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為了確保了學校穩定,使學校的教學與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組織兩次生與生、師與生、師與師、師生與社會的矛盾糾紛專項排查,并分上、下半月分別填報《預防暴力事件矛盾糾紛排查記錄表》,針對教職工當中、師生之間、教師與家長之間出現的具體矛盾要遵循“自下而上、逐級解決”的原則,禁止將矛盾隨意上交,互相推諉、扯皮現象。
2、以信訪形式進行矛盾糾紛排查
(1)健全機構,規范制度,暢通渠道。學校在校長辦公室設立信訪信箱。
(2)學校建立多種溝通形式,保證信訪渠道暢通。
(3)堅持為師生員工排憂解難,將信訪工作落到實處。
(4)堅持分級負責,協調處理原則。
(5)實事求是、按章辦事的原則。處理師生的來信來訪,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繩。既要對群眾負責,又要符合政策規定。
(6)堅持解決實際問題和加強思想工作相結合。學校在每項政策出臺前,都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進行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宣傳解釋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對于群眾提出應當且能夠解決的問題,都積極解決;對于一時難以解決和超出政策規定范圍的問題,向群眾耐心解釋,說明情況,講清道理,求得理解。
(7)發揮信訪信息功能,為校領導決策服務。及時了解師生的思想動態、意見要求、議論熱點,是溝通群眾與學校領導聯系的重要渠道。做到守信用、講效率原則。
篇2:學院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規定
z學院關于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規定
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是維護學院安定團結的重要工作,各處室、各系(院)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同心協力,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做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做實、做好。
一、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組織
**學院人民調解委員會(***學院委員會黨字[20**]10號)
主 任:**
副 主 任:**
成 員:各單位第一負責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院工會
調解辦主任:**
調解辦副主任:**
各部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二、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范圍和原則
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范圍:
全院師生員工在工作生活中相互產生的各種矛盾糾紛;全院師生員工內部出現的夫妻不和、鄰里糾葛、交通碰撞等矛盾糾紛;師生員工與校外人員發生的矛盾糾紛;一切法律允許調解范圍內的矛盾糾紛。
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分清是非,向前看,講團結、求穩定的原則;堅持維護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公民合法權益的原則。堅持有法必糾、有損必賠的原則;堅持化解矛盾、引導矛盾,雙方相互理解、相互諒解的原則。
經調解不能化解的矛盾糾紛,移交人民法院或有關部門處理。
調處人要熱心、耐心、苦口婆心、不厭其煩多做工作,為維護穩定多做貢獻。
三、調解處理矛盾糾紛
1、工作中發生的矛盾糾紛
各部門開展工作中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方針政策,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特別是:如職稱、住房、工資、伙食、考評、考試、戶口等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為師生員工服務的原則。盡量避免引發矛盾糾紛。一旦出現矛盾糾紛,有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解釋疏導工作,主動采取化解措施,嚴防事態擴大激化。
2、內部人員中發生矛盾糾紛
學院的教職員工之間、學生之間、教職工與學生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是同一部門的由當事人所在部門的排查調處委員會(調處小組或調處干部)負責調解處理。雙方當事人是兩個(或多個)部門的,由矛盾糾紛當事人所在的兩個(或多個)部門排查調處委員會(或排查調處小組、調處干部)各出一人共同調處。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是教職員工的,由學院工會排查調處干部參與督辦。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是學生的,由學生處排查調處干部參與督辦。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既有教職工,又有學生的,由學院工會和學生處的排查調處干部共同參與、協調、督辦。
3、校內部人員與校外人員發生矛盾糾紛
校內部人員與校外人員發生矛盾糾紛,內部人員是教職工的,由當事人所在部門和工會的排查調處干部負責,通過校外當事人所在單位的領導或有關組織共同調解處理。校內部人員是學生的由當事人所在部門和學生處的排查調處干部負責,通過校外當事人所在單位的領導或有關組織共同調解處理。
4、因治安、消防、交通發生矛盾糾紛
因治安、消防、交通發生矛盾糾紛,保衛處派人參與協助矛盾糾紛當事人所在部門共同做好調處工作。
四、責任追究
矛盾糾紛當事人不接受調解又不通過有關部門依法解決、無理糾纏、造成不良影響的,要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黨政紀律處分。
不認真排查、不能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對矛盾糾紛要主動認真調解,使小事拖大、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有關處、室、系(院)、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
篇3:中心小學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方案
中心小學20**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的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園)暴力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校(園)和諧穩定,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學校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泉教執〔20**〕2號)精神,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30日在我校轄區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工作方針,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我校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做到全員動員、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為我校教育發展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二、工作目標
?。ㄒ唬┤嬲莆毡拘#▓@)內部各類矛盾糾紛的狀況和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潛在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ǘ┗饷芗m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ㄈ┙⒚芗m紛排查化解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升矛盾糾紛的發現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ㄋ模┓乐拱l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三、排查范圍
校(園)與社會之間、校(園)與學生家長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各類矛盾糾紛。
四、方法步驟
?。ㄒ唬┙M織動員階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應組織機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徹底、全面。
?。ǘ┤媾挪殡A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各校(園)要廣泛發動,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蓋,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要重點排查各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涉眾型矛盾糾紛、特殊學生群體情況以及個人極端事件的矛盾糾紛;要對每位學生進行心理篩查,提前排查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及時掌握其心理變化,密切注意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導;要關注校(園)周邊的矛盾糾紛隱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及時、全面、動態地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著力提高發展、控制、處置矛盾糾紛的能力。
?。ㄈ┗饷?、完善機制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各校(園)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糾紛性質、對校(園)穩定的影響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調查處理,明確專人負責,規定化解時限。
五、工作要求
各校(園)要準確把握好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和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扎扎實實抓好排查化解活動的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ㄒ唬┘訌娊M織領導。要把開展校(園)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確保我校安定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謀劃、精心組織,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確保排查化解活動順利進行。
?。ǘ┞鋵嵏黜椫贫?。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重大矛盾糾紛信息要及時報告。二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度。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首問負責、受理分流、掛牌督辦制度;要實行領導包案制,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要明確調處時限,防止反復。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經?;?、常態化,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中的作用。
?。ㄈ┣袑嵓訌妼W生法制教育。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學生特點,認真組織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依法律己、依法辦事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要采取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運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文藝演出、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報告會、演講會、主題班(團、隊)會、致家長(同學)一封信及組織競賽、測驗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學生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強法制觀念。
?。ㄋ模﹫猿纸y籌推進。各校(園)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過程中,做到兩個結合:一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矛盾糾紛排查“零”報告和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完善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結合起來,推動制定完善各類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構建統一指揮、協調有序、職責明晰、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ㄎ澹└餍#▓@)在3月15日前,制定排查化解活動工作方案,并報中心小學保衛股備案。
**縣**中心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