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生活教學總結
環境教育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經濟的發展,關系著人民的健康,《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指出:中小學要利用活動課教學時間,組織好環境保護活動,使學生受到豐富多彩的環境教育,因此,我校一直非常重視環境教育,把環境教育列入學校重點工作,以其整潔、舒爽的環境贏得了同行、家長和社會的一致好評?,F將本學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全員滲透環境教育思想。
教師們能充分認識到新時代對學生開展環境教育關系到我們國家的生存,人類的發展,是學校德育的重要內容,是素質教育的需要,并把這種認識變成教育的具體行動,從而成為環境教育中教與學雙方面中的主動者,為環境教育開展提供重要前提。
二、全過程滲透環境保護意識。
(一)學科滲透
在小學進行環境教育,其深度和廣度都是基礎性和啟蒙性的,使學生對環境有個初步了解,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結合學校原有課程,有意識地滲透在課堂教學中,進行愛護潔凈環保教育;
二是結合校本教材,專門開設環保課。
(二)在活動中滲透
1、在班隊課上進行環保知識的學習以及結合重要的環境節日開展相關活動。
(三)把環境教育與少先隊的各項活動相結合。
1、開展文明班級、文明學生的活動,每學期結束學校評出文明班級,還要評出文明學生。
2、對學生不良的衛生習慣進行監督。
3、與廢品回收站相結合,變廢為寶,增強環保意識。
(四)把環境教育與家庭、社會活動相結合。
1、舉行了環保征文活動,并邀請家長參加。
2、和父母一起一袋多用,勸說朋友別使用一次性筷子,倡導學生外出都自覺準備一只垃圾袋。
3、各班成立了環保假日小隊,
采訪環衛工人,收集環保信息,了解環保知識,提高環保意識。
4、全校還舉行“攜手創文明,爭創環保小衛士”的每周關注,宣傳環保知識,組織學生走進社會,增強其社會責任感。
以上這些活動,既培養了學生的環保意識,促進少先隊員的養成教育,同時又要求學生從我做起,從學校做起,使我們的校園建成更加美麗的“綠色校園”。
篇2:小區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為保持居住區內良好的生態環境,加強環保建設,制定本規定。
一、愛護園林綠化,不采摘花朵,不踐踏草坪,不損壞樹木。
二、愛護公共設施,不亂拆、亂搭、亂建,使住宅區整潔有序。
三、小區內各商業市場、商業網點,飲食門店不得亂扔棄物,亂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四、小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造影響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五、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整齊有序。
六、憑證飼養寵物,帶寵物在小區散步時,不污染環境。
七、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設備。
篇3:別墅環境噪聲污染管理規章
虹橋高爾夫別墅 環境噪聲污染規章
本規章作為虹橋高爾夫別墅管理規約的一部份對本物業區域的各業主和使用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章 總則
為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住戶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現制定本規章。所有業主及其書面授權的使用者(包括租戶、家政人員等)必須遵守本規章。
第二章 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一條 本規章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建筑施工和交通運輸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住戶應盡量減少室外噪音。
第二條 禁止在本小區進行任何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采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三條 禁止任何住戶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室內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第四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五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六條 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住戶,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受影響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受影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受影響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規定于20**年8月1日起執行。
附:上海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上海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一、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為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82)的實施創造過渡條件,切實有效地控制噪聲污染,特制訂本標準。凡新開發的各類區域,均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在此例。
二、本標準適用于上海市各類功能已建成區域的室外生活環境。
三、上海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表
單位:等效聲級dB(A)
適用區域*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白天 7:00~21:00 | 早晚 5:00~7:00 21:00~23:00 | 深夜 23:00~5:00 |
特殊住宅區 | 50 | 45 | 40 |
居民、文教區 | 55 | 50 | 45 |
一類混合區 | 60 | 55 | 50 |
二類混合區 | 65 | 60 | 55 |
交通干線道路兩側 | 75 | 65 | 55 |
1.本標準"適用區域"定義:
"特殊住宅區"是指需要特別安靜的住宅區。
"居民、文教區"是指純居民區和文教、機關區。
"一類混合區"是指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
"二類混合區"是指工業、商業、少量交通與居民混合區。
"交通干道兩側"是指高峰小時車流量超過二百輛以上的道路兩側。
2.夜間頻繁突發出現的噪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10。夜間偶然突發出現的噪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dB(A)。
3.本標準為室外允許噪聲級。測量點選在受影響者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外1m,傳聲器高于地面1.2m以上的位置或樓層窗外1m處。
必須在室內測量時,室內標準值低于所在區域10dB(A)。
四、本標準噪聲級的監測和等效聲級的計算方法,按我國《城市環境噪聲測量方法》中的有關規定進行。
五、本標準由上海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附加說明:
一、本標準由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市市政工程研究所、盧灣區環境保護辦公室、盧灣區環境監測站等單位研究提出。
二、本標準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環境保護局組織鑒定會通過。